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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在罗斯玛丽死后半年。
艾丽斯仍然住在艾尔维斯顿广场的那幢房子里。葬礼过后,玛尔家的律师——一个脑壳闪闪发亮,眼神格外精明的儒雅的老绅士——跟艾丽斯谈过一次话。他清楚地解释说,依照保罗的遗嘱,罗斯玛丽所继承的他的财产将在其死后由其子女继承,若无子嗣,将由艾丽斯继承。这位律师还说那是一笔巨额财产,会在她年满二十一岁或结婚时全部属于她。
不过眼下首先要解决的是她的住处问题。乔治·巴顿先生急切地表示很愿意她继续与他住在一起,同时,他建议让她姑姑——如今经济情况堪忧的德瑞克太太——也搬过来一起生活,还能陪伴艾丽斯出入社交场合。德瑞克太太有一个儿子(玛尔家的败家子),经常向她索要钱财,导致她穷困潦倒。艾丽斯同意这个计划吗?
艾丽斯十分乐意,不必有什么变化让她很欣慰。在她的印象中,卢西娜姑妈是个和蔼、友善、怯懦且没有主见的人。
这样一来,问题就解决了。令人感动的是,乔治·巴顿愿意让太太的妹妹留在身边,并把她当成自己的亲妹妹。德瑞克太太虽然不是一个让人兴奋的同伴,但她完全顺从艾丽斯的意愿。从此,一家人过上了和睦安定的生活。
大约半年后,艾丽斯在阁楼上发现了那个东西。
艾尔维斯顿广场公寓的阁楼都用作储藏室,存放着零星的家具和很多只旅行箱。
艾丽斯一直没找到那件她曾经很喜欢的红色套头毛衣,便爬上了阁楼寻找。乔治恳求她不要为罗斯玛丽穿丧服,他说罗斯玛丽一向反对穿丧服。艾丽斯知道他说的是实话,于是默默接受,继续穿平日的衣服。卢西娜·德瑞克则不太赞同,她是个老派的人,喜欢遵守她所谓的“规矩”。德瑞克太太仍然在为已经过世二十多年的丈夫佩戴黑纱。
艾丽斯知道,很多不想穿的衣服被收起来,都放在阁楼的行李箱里。她开始在这里找那件红色的套头毛衣,这期间,她发现了很多早已被遗忘的东西:一件灰外套和裙子、一堆袜子、她的滑雪板,还有一两件旧泳衣。
接着她无意间发现了罗斯玛丽的旧晨袍,这件旧晨袍莫名其妙地没和罗斯玛丽的其他东西一起被送走——是一件带大口袋的波点图案男款丝质晨袍。
艾丽斯抖开晨袍,发现保存完好,然后就又仔细叠好,放回箱子里。这时,她摸到一个口袋里好像有东西。她把手伸进去,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上面是罗斯玛丽的字迹。她把纸展平,读了起来。
亲爱的豹,你不可能是这个意思……你不能——你不能……我们相爱!我们属于彼此!你一定跟我一样清楚!我们不能就这样道别,然后无动于衷地继续各自的生活。你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亲爱的。我们属于彼此——永远永远。我不是一个守旧的女人——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说。爱对我来说比任何东西都重要。我们要一起离开这里——幸福地生活——我会给你幸福的。你曾经对我说过,如果没有我,人生对你而言就是尘渣粪土——你还记得吗,亲爱的豹,现在你却平静地写信告诉我,说这一切最好结束——说只有这样对我才是公平的。对我公平?可是,没有你我不能活!我对不起乔治——他一直对我很好——但是他会体谅我的。他会给我自由。如果不再相爱了,继续生活在一起就是不对的。亲爱的,上天注定要让我们在一起——我知道,这是上天的安排。我们在一起会很幸福,但是,我们必须勇敢。我会亲口告诉乔治——我想坦白一切——不过,要等我过完生日。
我知道我做的是对的,亲爱的豹——没有你,我不能活——不能活,不能活,不能活!我好蠢,写了这么多,其实两句话就够了。“我爱你,我永远不会让你走。”哦!亲爱的——
信到这里突然结束了。
艾丽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低头看着。
她对自己的亲姐姐了解得太少了!
这么说,罗斯玛丽有一个情夫——她给他写过激情洋溢的情书,还打算跟他一起私奔?
怎么回事?罗斯玛丽没把这封信寄出去,那她寄出去的信里都写了些什么?罗斯玛丽和这个不明身份的男子最终做出了什么决定?
(“豹!”恋爱中的人真是有超凡的想象力。好蠢。居然叫他豹!)
这个男人是谁?他像罗斯玛丽爱他一样爱她吗?肯定是的。罗斯玛丽无与伦比的可爱。可是,从罗斯玛丽的信里看,他建议“结束这一切”。这意味着什么?谨慎?他表明分手是为了罗斯玛丽好,只有这样对她才是公平的。是啊,但男人这么说难道不是为了保全面子吗?这么说不就意味着那个男人——所有男人都是这样的——厌倦了一切?也许对他来说这只是一段插曲?也许他从未真正在乎过。艾丽斯感觉那个不明身份的男人已经下定决心要跟罗斯玛丽一刀两断……
但罗斯玛丽有不同的想法,她准备不惜一切代价。罗斯玛丽也下定了决心……
艾丽斯不寒而栗。
而她,艾丽斯,竟然对此一无所知!甚至没有起过疑心!她想当然地认为罗斯玛丽快乐、知足,以为罗斯玛丽和乔治对彼此很满意。瞎了眼了!她一定是瞎了,才会对亲姐姐如此一无所知。
可是,那个男人是谁?
她开始追溯往事,思索、回忆。罗斯玛丽周围有过很多追求者,他们给她打电话,约她出去。没有那么一个特别的人。但这个人肯定存在——其他的人都是幌子,只有这一个人至关重要。艾丽斯困惑地皱着眉头,仔细回想。
两个名字冒了出来。对,肯定是他们,没错,不是他就是他。斯蒂芬·法拉第?一定是斯蒂芬·法拉第。罗斯玛丽到底看上他什么了?那个呆板自大的年轻人——其实也不太年轻了。人们确实说过他才华横溢,说他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政界新星,有人预言,不久的将来他会当上副部长。有基德明斯特家族在背后支持,他甚至有可能成为未来的首相!难道就是这个让他在罗斯玛丽眼中颇具魅力?她肯定不会迷恋他本人——那样一个冰冷克制的家伙?不过,听说他太太也很爱他,甚至违背她有权有势的家族的意愿嫁给了他,而那时他还只是一个仅有政治野心的无名小卒!如果一个女人如此爱他,另一个女人很可能也会。对,肯定是斯蒂芬·法拉第。
因为,如果不是斯蒂芬·法拉第,那就是安东尼·布朗。
而艾丽斯不希望是安东尼·布朗。
没错,他曾拜倒在罗斯玛丽的石榴裙下,对她唯命是从,他黝黑英俊的脸庞表露出一种幽默的不顾一切。可是他的爱慕太坦诚、太直率了,不可能建立如此深入的关系吧?
罗斯玛丽死后,他也离奇地消失了。自那之后就再没有人见过他。
其实也没多奇怪——他本来就经常旅行。他曾经谈起过阿根廷、加拿大、乌干达和美国。艾丽斯觉得他是个美国人或者加拿大人,尽管他说话时没有什么口音。不,打那以后再没有他的消息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罗斯玛丽才是他的朋友,他没有理由在她死后仍来拜访其他人。他是罗斯玛丽的朋友,但不是罗斯玛丽的情人!艾丽斯不希望他是罗斯玛丽的情人,那会伤害到——那会严重伤害到……
她低头看着手中的信,把它揉成一团。她想把它丢掉、烧掉……纯粹是直觉阻止了她。
也许有—天,这封信会很重要……
她又把信展平,带到楼下,锁进自己的首饰盒里。
也许有一天能派上用场,证明罗斯玛丽为什么会自我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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