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故居阿什菲尔德[1]
哦!我亲爱的家园,我的安乐窝,我的住所
我的故居……哦!我亲爱的家园
1
我认为,人生最大的幸运莫过于拥有一个幸福的童年。我的童年幸福快乐。我有一个我喜爱的家庭和宅院,一位聪颖耐心的保姆,父母伉俪情深,是一对恩爱的夫妻,也是一对称职的家长。
回首过去,我感到家庭里充满了欢乐。这要归功于父亲,他为人随和。如今,人们不大看重随和这一品性,注重的大多是某个男人是否机智聪慧、刻苦勤奋,是否对社会做出了贡献,是否在事情的规划中“举足轻重”。查尔斯·狄更斯在《大卫·科波菲尔》中把这个问题说得很有意思:
“你的哥哥是个大好人吗,皮果提?”我谨慎地问道。
“哦,他是个多么好的人啊!”皮果提喊着说。
如果针对你的朋友和老熟人,试问自己同样的问题,你会惊讶地发现你很少能给出与皮果提相同的回答。
按现代的观点来看,父亲也许不会受到人们的推崇,他生性懒散。那是个有固定收入的时代,不少人不必工作,收入也足以维持生活,因此无须为生计而操劳,社会也不指望他们做什么事。我想,假如真的要父亲工作,他也未必能干得出色。
父亲每天上午离开我们在托基(Torquay)的家去俱乐部,中午乘马车回家吃午饭,午后又去俱乐部。整个下午都打惠斯特牌,傍晚准时回家,换衣服用晚餐。在打板球的季节,他整日消磨在他担任会长的板球俱乐部里。他偶尔也会组织安排几场业余舞台剧演出。他交游甚广,乐于款待客人,家里每周举行一次大型晚宴。除此之外,他和我的母亲每周有两三个晚上还会外出赴宴。
直到后来我才意识到他是一个多么惹人喜爱的人。他去世后,家里收到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信件。而在本地,无论是商人、马车夫,还是老职员,老人们一次又一次地过来说:“啊,我对米勒先生印象很深,我永远忘不了他。现如今像他这样的人可不多了。”
然而父亲并没有什么突出的特质,也没有特别的智慧。在我看来他有一颗质朴慈爱的心,很体贴同伴。他极富幽默感,能轻而易举地逗得人开怀大笑。他没有坏心眼,从不妒忌别人,出奇地慷慨大方,天性开朗温良。
母亲的性格则截然相反:她神秘莫测、引人注目,比父亲要倔强得多。她见解独到、腼腆害羞,我认为从根本上说,她是个生性抑郁的人。
家里的孩子和用人都对她死心塌地,她一开口,别人都会肃然听命,她完全有可能成为第一流的教育家。任何事情一经她的口,就会变得饶有趣味且意味深长。她讨厌谈话内容单调乏味,说话时总是从一个主题忽然跳到另一个主题,有时让人感到如堕五里雾中。正如父亲曾经对她说的那样,她完全缺乏幽默感。对于这样的罪名,她以委屈的语气辩解道:“这只是因为我觉得你的那些故事很乏味,弗雷德。”我的父亲为之放声大笑。
母亲大约比父亲小十岁。从十岁起,她就死心塌地地爱着他。那时候,父亲还是个放荡不羁的小伙子,往来于纽约和法国南部之间,母亲当时是个娴静、羞涩的小姑娘,坐在家中思念着他,在她的“小册子”中写几句小诗或随感,为他绣制钱包。顺便提一句,这只钱包后来一直被父亲随身携带。
真是典型的维多利亚式的爱情故事,但是其中也蕴含着深情厚谊。
我对我的父母很感兴趣,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是我的父母,而是因为他们完成了一项罕见的成就——一桩幸福美满的婚姻。迄今为止,我只见过四桩完全成功的婚姻。有没有什么成功的公式呢?我觉得应该没有。那四个例子的其中之一,是一个十七岁的女孩与一个比她年长十五岁的男人。他断言她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她则回答说她知道得很清楚,并在大约三年前就已经决心要嫁给他。由于婆婆和岳母先后搬来与他们同住,他们的婚姻生活变得相当复杂——大多数伴侣足以因此被拆散。这位妻子是个沉着的人,性格非常坚韧。我觉得她身上有我母亲的影子,虽然她没有我母亲的才华和机智。他们有三个孩子,如今都长期在外。他们已经相伴了三十多年,仍然彼此深爱。另一个例子是一位年轻的男子与比他年长十五岁的女人——一个寡妇。她拒绝了很多年,最后还是接受了他,他们幸福地生活了三十五年,直至她离开人世。
我的母亲克拉拉·贝默的童年并不如意。她的父亲是阿盖尔高地(Argyll Highlanders)联队的一位军官,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受了致命伤,不久便离开了人世,撇下我年轻漂亮的外祖母和四个孩子。当时外祖母才二十七岁,只能依靠为数不多的抚恤金生活。正是困难时期,她的姐姐嫁给一位美国富翁做续弦。她写信给外祖母,主动提出收养一个孩子,愿意将之视如己出、抚养成人。
在一个整日忧愁度日、拼命地做针线活来维持生计和孩子教育的寡妇看来,这样的救助是无法拒绝的。在三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中,她选择了女儿,因为她似乎觉得男孩子将来可以靠自己找到出路,女孩子却需要在安逸的生活环境中长大。也可能这只是母亲一厢情愿的想法,其实是外祖母更喜欢男孩子。母亲离开泽西(Jersey)后,来到英格兰北部的一个陌生家庭。我想正是那种怨恨,那种深感被遗弃的心灵创伤,给她的人生观蒙上了灰暗的色调,使她缺乏自信,怀疑别人的爱。她的姨妈和蔼宽容,富有幽默感,却不会体察孩子的情感。可以说母亲享受到了一个舒适的家庭所能提供的一切,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她唯一失去而又无法弥补的,是在自己的家里、与亲兄弟们在一起逍遥自在的生活。我经常在报上的读者来信栏中看到那些焦虑的父母的提问,想知道是否应该让孩子住到别人家里去,因为他们“能为她提供我们提供不了的优越条件,比如良好的教育”。我总是渴望大声疾呼:“别让孩子走!”她自己的家、亲人、爱和归属带来的安全感,没有这些,即使接受世界上最好的教育又算得了什么?
我的母亲在这个新的环境中感到非常痛苦,每晚都是哭着入睡的。她面色苍白,日渐消瘦,终于一病不起。姨婆请来了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大夫,大夫跟这个小女孩交谈之后,便对姨婆说:“这孩子很想家。”姨婆大吃一惊。“哦,不,”她说,“这不可能。克拉拉是个安静的乖孩子,从不调皮,她生活得很快乐。”大夫坐到小女孩跟前,又跟她聊了起来。“你有兄弟吗?有几个?都叫什么名字?”不一会儿,她就失声痛哭起来,吐露出内心的忧郁。
尽管道出了苦闷的原因,紧绷着的神经松弛了下来,但那种“不被需要”的悲凉感却一直留在她的心底,我认为这种对外祖母的不满至死未消。她渐渐地喜欢上了她的“美国姨父”,他也喜欢文静的小克拉拉。当时他已患病,小克拉拉经常给他读一本名叫《金河之王》(The King of the Golden River)的书,她非常喜欢书中的故事。不过,生活中真正使她感到慰藉的是姨父前妻的儿子弗雷德·米勒的定期来访,她称他为“弗雷德表哥”,那时他已是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对自己的“表妹”格外亲厚。她大约十一岁的时候,有一天,他对他的继母说:“克拉拉有一双多么可爱的眼睛啊!”
一向认为自己相貌平平的克拉拉,听了这话以后郑重地跑上楼去,在姨妈的大梳妆镜前端详自己的模样。或许自己的眼睛真的很好看……她高兴得不能自已。从此以后,她的心就无可挽回地许给了弗雷德。
在美国,一位老世交对这个风流的年轻人说:“弗雷迪[2],总有一天你会娶你那个英国小表妹的。”
他很惊讶地答道:“克拉拉?她还只是个孩子呢。”
然而他对这个可爱的崇拜者总怀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一直保存着她写给他的那些充满稚气的书信和小诗。尽管他过去曾跟纽约的许多名媛和才女有过轻浮的罗曼史(其中包括詹妮·杰罗姆,即后来的伦道夫·丘吉尔勋爵夫人[3]),但最后终于回到家乡,向安静的小表妹求婚了。
母亲以她典型的风格表示了坚定的拒绝。
“为什么呢?”有一次我问她。
“因为我又矮又胖。”她答道。
这是一个特别的回答,然而对她而言却是一个很正当的理由。
我的父亲不甘被拒,他再次求婚。而这一次母亲克服了她的忧虑,相当踌躇地同意嫁给他,尽管仍满怀他会“对她失望”的忧虑。
就这样,两人结婚了。我一直珍藏着一幅母亲身着结婚礼服的肖像画,从画上可以看到,一头乌发下她那张严肃得可爱的脸庞和一对浅褐色的大眼睛。
在我的姐姐出生之前,我们举家搬到了托基,住进一幢陈设齐全的别墅。在当时,托基是上流社会的冬季疗养胜地,就像后来的里维埃拉(Riviera)[4]一样出名。父亲迷上了这个地方,他喜欢大海。他的朋友中有几位是本地人,其余都是来过冬避寒的美国人。我的姐姐玛吉就诞生在托基,她出生后不久,父亲和母亲就到美国去了,打算在那里长住下来。父亲的外祖父和外祖母当时还健在,自从他的生母在佛罗里达去世后,他就住在新英格兰僻静的乡下,由外祖父和外祖母抚养成人。他很依恋两位老人,两位老人也渴望见到孙媳和小曾孙女。我的哥哥就出生在美国。后来,父亲决定回英国。可刚一到英国,生意上的麻烦事就又把他召回纽约。他建议母亲在托基租一套带家具的公寓,先住下来再说。
于是我的母亲和她的姨妈(也就是父亲的继母,我称她为姨婆),就在托基找寻带家具的房子。母亲回来时以胜利者的口吻宣布:“弗雷德,我买下了一幢房子!”
我的父亲听说后,几乎向后栽倒,他仍期望在美国定居。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他问。
“因为我喜欢那幢房子。”母亲解释道。
她看过大约三十五幢房子,只发现了这么一幢令她喜爱的,而这幢房子仅供出售——房主不想出租。母亲拥有姨父留给她的两千英镑,她向受托保管这笔钱的姨婆提出请求,于是她们毫不犹豫地买下了这幢房子。
“可我们只在这儿待一年,”父亲嘟囔道,“最多一年。”
我的母亲,我们一直认为她有先见之明,她回答说他们随时可以再把房子转卖掉。也许她已经模糊地预见到,她的全家将在这幢房子中生活很多年。
“一走进这幢房子,我就爱上了它。”她强调,“这里有绝佳的宁静气氛。”
这幢房子原先的拥有者是布朗一家,都是基督教教友会的教徒。布朗太太全家不得不离开生活了那么多年的宅子,当我母亲支吾着安慰她时,那位老妇人温和地说:“想及汝与汝子女将安居于此,我便以之为乐,我亲爱的。”
正如我母亲说的,就像是祈福。
我真的相信这幢房子是被赐福过的。这是一幢十分普通的别墅,远离托基的时尚区域,诸如沃拜瑞(Warberrys)和林柯穆(Lincombes),地处市区的另一端,在老城区托莫亨(Tor Mohum)。当时房子前面的道路几乎直通富饶的德文郡郊野。这幢房子的名字叫阿什菲尔德,我的一生,虽时断时续,但几乎一直住在那里。
父亲后来终究没有在美国安家。他非常喜欢托基,决定在这儿安顿下来。他安下心来到俱乐部打惠斯特牌,交朋友。母亲本来不喜欢住在海边,讨厌参加各种社交聚会,也不会玩牌。可是她在阿什菲尔德却过得很称心,举办大型晚宴,参加社交活动,甚至于当某天晚上没有活动待在家里时,她会急不可耐地向父亲打听本地的戏剧和当天俱乐部里的所见所闻。
“没什么特别的。”父亲乐呵呵地答道。
“可是,弗雷德,一定有谁说了什么有趣的事吧?”
父亲开始搜肠刮肚,却一无所获。他说M先生仍然吝啬得不肯买一份晨报,而要到俱乐部来看报,还坚持要将看到的新闻讲给其他的会员们。“我说,你们都看到西北边境发生的事了吧……”云云。每个人都对此极其反感,因为M先生是会员中最富有的人之一。
我的母亲早就听过这些了,自然并不满意。父亲则恢复了闲适满足的状态,斜靠在他的扶手椅上,把双腿伸近炉火,轻轻地挠着头(这是一种被禁止的消遣)。
“你在想什么,弗雷德?”母亲发问了。
“什么都没想。”父亲实话实说地答道。
“你不可能什么都没想吧。”
这种说法令母亲陷入困惑。对她而言这是不可思议的,她自己的思维总是敏捷如飞燕,非但不会什么都没想,往往还是同时想着三件事情。
很多年以后我才认识到,母亲的看法总是与事实有着些许差异。她眼中的世界,色彩要强烈得多,人们的好与坏都被放大。或许是因为她在孩提时代过于平静、拘谨,感情都深埋于心底,这使她倾向于用戏剧性的眼光看待世界,有时甚至接近于一出正剧。她颇具创造性的想象力实在太丰富,使她所看到的事物从不会单调、平凡。她拥有灵光乍现的直觉,总能出其不意地看透人们心中所想。我哥哥在军中服役时,曾陷入财政危机却不想让父母知道。某天晚上,母亲看到他愁眉苦脸地坐着。“怎么了,蒙蒂?”她说,“你借高利贷了。你是不是靠你祖父的遗嘱举债了?你不该这么做。你最好先去跟你父亲说说。”这令蒙蒂十分震惊。
她的这种才能总是令家人们惊讶不已。我姐姐曾经说过:“如果我有什么不想让母亲知道的事情,只要和她共处一室,我甚至不敢去想那件事。”
2
一个人很难知道自己最初的记忆是什么。我还清楚地记得我三岁的生日,就在那天,我开始意识到自己的重要性。当时,全家人聚在院子里喝茶,所在的位置就是后来在两棵树间挂了一个吊床的地方。
院子里摆着一张茶桌,上面放着许多点心,中间是我的生日蛋糕,上面覆盖着一层糖霜,中间插着蜡烛,一共三根。忽然,一件令人振奋的事件发生了——一只红色的小蜘蛛从洁白的桌布上爬了过去。那只蜘蛛小得难以察觉。我的母亲说:“这是幸运的蜘蛛,阿加莎,吉祥的蜘蛛来庆贺你的生日了……”那之后发生的事情在记忆中淡薄了,我只隐约地记得哥哥为多得几块奶油巧克力小蛋糕而吵闹不休,回忆支离破碎。
童年世界是那样美好、安宁而又激动人心。最使我着迷的要算庭院了。年复一年,院子对我来说越来越重要。我熟悉院中的一草一木。每棵树都有特殊的意义。从很早的时候开始,我就把院子划分为三个截然不同的部分。
首先是菜园,它的外围是毗邻公路的高墙。这片菜园除了可以供给我享用不尽的覆盆子和青苹果之外,激不起我更多的兴致。它就是个菜园而已,没有其他令我着迷之处。
接着就是庭院本身:一直延伸至小山坡下面的草坪,其中点缀着一些有趣的树木。有圣栎、雪松、惠灵顿树(非常高)和两棵不知什么原因分别与我的哥哥和姐姐对应起来的冷杉。蒙蒂的那棵可以攀爬(更确切地说是可以小心翼翼地爬到三根大树杈以上)。玛吉的那棵,如果探寻其间,可以找到一个座位——一段诱人的弯曲树干,可以坐在那里瞭望外面的世界而不被发现。还有我所称的松脂树,会流出气味强烈的黏黏的树脂,我会把它当作“珍贵的香膏”,小心地收集在树叶中。最后是鹤立鸡群的山毛榉——庭院里最高的树,会落下讨人喜欢的坚果,让我吃得津津有味。其实还有一棵紫叶山毛榉,但不知为何,在我的树木王国,它是微不足道的。
第三部分是小树林。时至今日,在我的想象中,它似乎还是大得像新森林[5]。林中生长的大多是白杨树,其中蜿蜒着一条小径。它能使人联想到真正的大森林,阴森神秘,恐怖,广阔得漫无边际,让人有隐秘的快感。
顺着林中小径走可以到达网球场和门球场,就在饭厅窗户外面的高坡上。来到这里,树林的魔力就消失了,你会感到又回到了现实世界中。绿茵场上的姑娘们一手将裙摆撩起,一手挥动着门球杆,或者头戴硬草帽,打着网球。
每当“院中游戏”玩得尽兴之后,我就会回到幼儿室,奶妈总在那里,从不例外。屋子里陈设总是一成不变。也许是因为她上了年纪又身患风湿病,我并不很依赖她,更多情况下只是在她周围自己玩游戏。这些游戏都是我自创的,从开始记事的时候起,我就有了各种各样的玩伴。对于最早的一批玩伴,我只记得他们是猫咪[6]一家,但不记得他们谁是谁,也并不记得我自己是否也是其中的一员。不过我还记得他们的名字:克洛弗,布莱基,另外还有三个,他们的母亲是班森太太。
奶妈很聪明,从不和我谈及他们,也不在我在她脚边低声讲话时插嘴。或许她很庆幸我能那么自在地自娱自乐。
然而有一天,当我从花园回来,上楼去用茶之际,一个可怕的打击来了。我听到女佣苏珊说:“她好像不太在乎玩具,是吗?她玩什么呢?”
然后是奶妈的回答声:“哦,她假装自己是一只猫咪,在和其他猫咪一起玩。”
一个孩子心中为什么会先天存在有如此强烈的保守秘密的欲望?得悉有人知道猫咪一家的事——即便是奶妈——也令我心烦意乱。从那天起,我要求自己再也不能在玩游戏的时候低声细语。猫咪一家就是我的猫咪一家,别人不必知道。
我当然也有玩具,事实上,由于在家里倍受宠爱,我有各式各样的玩具,不过大多数已经记不得了。只隐约记得有一盒色彩斑斓的珠子,我把它们串起来做成项链。我还记得我的一个无聊的表姐——已经成年,坚持逗我说我的那些蓝珠子是绿的,绿珠子是蓝的。我的感觉和当年的欧几里得一样:“而这是荒谬的。”[7]但是出于礼貌我没有反驳她,她的这个玩笑就完全失败了。
记得我有一些娃娃:菲比,我不太喜欢她;还有一个叫罗莎琳德,又叫罗西,她有一头长长的金发,让我非常羡慕,但我很少跟她玩。我喜欢猫咪一家:班森太太相当穷困,让人同情。孩子的父亲班森船长,撇下一家人出海去了,难怪家里一贫如洗,猫咪一家的故事大概也就是如此结局。不过,我的脑子里还隐约有另一个更美好的结局,班森船长没有死,就在一家人陷入绝境的时候,他满载财富而归。
从猫咪一家我又想到了格林太太。格林太太养了很多孩子,最惹人爱的是小狮狗、小松鼠和小树,他们跟随我在院子里探险。他们一半像人,一半像狗,是介于人狗之间的一种难以定性的种群。
像所有教养良好的孩子一样,我每天都要“散一次步”。我特别讨厌散步,尤其是必须扣好靴子——那是必要的出门动作。我会落在后面,拖沓着脚步,唯一可以让我挨过这段时间的是奶妈的故事。她有六个经典故事,都是围绕她生活过的几个家庭和那些性格各异的孩子的。现在我一个也不记得了,只知道其中一个和印度的老虎有关,有一个是关于猴子的,还有一个关于蛇。都是令人兴奋的故事,我可以选择要听哪一个,奶妈总是不厌其烦地反复给我讲。
有时候,作为一种很高的待遇,我会被允许取下奶妈那顶带有雪白褶边的帽子。这时的她就好像恢复到了私人生活中,而不再处于履行职责的状态。然后我会万分小心地将一条宽大的蓝色缎带扎在她的头上——难度巨大,我得屏住呼吸,因为打蝴蝶结对一个四岁的孩子而言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完成后我会倒退几步,陶醉地大叫:“哦,奶妈,你真美!”
她会微笑着用温和的声音说:“是吗,亲爱的?”
用过茶后,她便给我换上浆过的细棉布衣服,让我下楼到客厅里跟母亲一块儿玩。
如果说奶妈的故事的吸引力在于它们始终如一,以至于奶妈在我的生命中就代表了稳固,那么母亲的吸引力就在于她讲的故事总是丰富多彩,我们玩的游戏也变化多样,从未重复过。记得有一个关于一只叫“亮眼睛”的老鼠的故事,“亮眼睛”经历了各式各样的奇遇。可是有一天,母亲宣布“亮眼睛”的故事讲完了,我感到怅然若失,几乎要哭起来。于是我的母亲忙说道:“我再给你讲一个‘奇怪的蜡烛’的故事。”那个“奇怪的蜡烛”的故事讲了两段,我想那是一个侦探故事。但是很不巧,那时家里来了几位客人住了些日子,我们的游戏和故事被迫中断。客人走后,我向母亲询问故事的结局。先前,那故事讲到那个坏人慢慢地将毒药搓进蜡烛里面,正是最紧张的时候。而我母亲表情茫然,显然已将故事情节忘得一干二净。这个没有结局的故事因此一直萦绕在我的脑际。另一个令人愉快的游戏叫“屋子”,我们要把家里所有的毛巾都收集起来,铺搭在桌子和椅子上,建成我们的屋子。离开这一区域我们就要四肢着地。
我对哥哥和姐姐的记忆不深,大概是因为他们都住校。哥哥就读于哈罗公学(Harrow),姐姐在布赖顿(Brighton)的劳伦斯女校(Miss Lawrences' School),这所学校后来更名为罗丁女校(Roedean)。人们都说母亲很前卫,竟然把女儿送进了寄宿学校。父亲开明大度,认可了这种标新立异的做法。母亲则乐于做各种各样的尝试。
那些新的尝试大多是宗教方面的,我觉得她生来就有一种神秘主义的倾向。她有祷告和冥想的才能,可是她的满腔热情和虔诚之心很难找到一种合适的崇拜方式。我的父亲因此受了不少折腾,被她带着去了一所又一所教堂与神殿。
母亲的信仰曾几次改弦易辙,都发生在我出生以前。她差点儿被罗马天主教吸收,却又转而改入唯一神教派(这就是哥哥未曾受过洗礼的原因)。后来她又成为一名初级通神论者,可是在听了贝赞特太太[8]的讲座后又对其产生反感。在对拜火教有过一段短暂却热情的投入后,她回归了英国国教,这使我父亲颇感欣慰,尽管她仍怀有对“激进”教派的偏爱。她的床边有一幅圣法兰西斯[9]的画像,她夜以继日地阅读《效法基督》[10]。我的床边也总是放着这本书。
我的父亲是单纯、虔诚的基督徒,每天晚上都做祷告,礼拜天去教堂。他的信仰是平淡的,而不是深入内心的——不过他也不介意我的母亲常在她的信仰中增添一些花样。正如我说过的,他是一个随和的人。
我想父亲很欣慰于母亲皈依了英国国教,这样我降生的时候就可以在教区的教堂里受洗礼了。我随祖母得名玛丽,又随母亲得名克拉丽莎。阿加莎这个名字是在去教堂受洗礼的路上,母亲的一位朋友起的,她说这名字很好听。
我自己的宗教观念主要承袭自奶妈,她是个只读《圣经》的基督徒。她不去教堂,而是自己在家读《圣经》。我认为守安息日头等重要,忙于尘世间琐事是对万能的上帝最大的不敬。我确信自己是得到“拯救”的信徒,对此感到沾沾自喜。我拒绝在礼拜天做游戏、唱歌、弹钢琴,并且非常担心父亲的灵魂最后不能得到拯救,因为他礼拜天下午竟兴致勃勃地打板球,还取笑牧师,有一次甚至还取笑主教。
我的母亲曾一度热衷于对儿女们的教育,可是后来走向另一个极端——孩子不满八岁不能读书,这样对他的眼睛比较好,对他的大脑也比较好。
然而,事情的发展并不像她所希望的那样。每当别人给我读了一个我喜爱的故事后,我就会要来那本书研究。一开始我看不懂书中的内容,但渐渐地就弄懂了。每当跟奶妈外出时,我总是缠着她问商店的门牌或招贴板上写的是什么字。结果有一天,我发现自己可以毫不费力地读一本名叫《爱的天使》(The Angel of Love)的书了,继而给奶妈大声朗读起来。
“太太,”奶妈第二天歉疚地告诉母亲,“恐怕阿加莎小姐已经会看书了。”
母亲异常苦恼,但这已是事实。还不到五岁,书就向我展示了故事的世界。从那以后,每逢圣诞节和生日,我要的礼物都是书。
父亲认为,既然我能看书了,就最好开始学写字。这倒不是一件那么令人愉快的事情,至今还能在抽屉里找到笔画歪歪斜斜,或是写满凌乱的B和R的破练习本。因为读书时我只注意整个词而没注意到单个的字母,因此区别B和R成了一大困难。
后来,父亲又说我最好也开始学点算术。就这样,每天早饭后,我会伏在餐室的窗台上做算术题。比起那些难以驾驭的字母来,数字要有趣得多。
对我的进步,父亲颇感振奋和自豪。我升了一级,可以做一本褐色的《习题集》了。我非常喜欢这本小集子,尽管内容不过是加减法,但它趣味无穷,很有吸引力。“约翰有五个苹果,乔治有六个,如果约翰拿走了两个乔治的苹果,乔治那天最终有几个苹果?”云云。如今想到这个问题,我很想这么回答:“这取决于乔治有多喜爱苹果。”不过当时我写下了四个,觉得自己解决了一个大难题似的,还自告奋勇地加上一笔:“约翰有七个。”我喜好算术,母亲似乎感到意外,正像她自己也承认的那样,她讨厌数学,家里的来往账目总是让她手足无措,一概由父亲包揽。
童年生活中另一件令我激动不已的事情是:有一次我收到了一份礼物——一只金丝雀。它叫戈尔迪,非常温顺,在幼儿室里蹦来蹦去。它有时站在奶妈的帽子上,只要我一招呼,就马上飞过来落在我的手指上。它不仅是伴我嬉戏的小鸟,还是又一段神奇故事的开端,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有两个:迪基(小鸟)和迪基女士。他们骑着战马遍游了全国(实际上是我们的庭院),历尽千难万险,数次从强盗的手下死里逃生。
有一天,发生了一场大灾难:戈尔迪不见了。窗户开着,笼子没有锁,看来多半是飞走了。我仍然记得那漫长得可怕的一天,时间分分秒秒地过去,总没个完,我哭了又哭也没个完。笼子被移到窗外,在里面的木条上放了一块糖。母亲和我走遍了庭院,呼喊着“迪基,迪基,迪基”。一个女佣兴高采烈地说道:“它可能被猫抓到了,很有可能是这样。”这让我立刻又泪如泉涌,我母亲威吓说要立即辞退她。
当我被送到床上躺下时,仍然止不住抽泣着握着母亲的手。此时一声欢快的叽喳声传来,迪基少爷从窗帘杆的顶端一跃而下,在幼儿室里飞了一圈,然后飞回了笼子。哦,多么令人难以置信的喜悦啊!整整一天——漫长而痛苦的一天——迪基一直在窗帘杆上!
我的母亲立刻抓住这个机会,以那个时代的方式开导我。
“瞧,”她说,“你多傻呀,浪费时间哭了那么久。还没有确定的一件事情,就绝不要为它哭。”
我向她保证我再也不会了。
除了迪基的归来带来的愉悦,我还得到了别的。我意识到发生问题时母亲的爱和理解所带来的力量。在黑暗的痛苦深渊中,紧紧地握住她的手就会得到安慰。她的安抚有着奇妙的吸引力和治愈的功效。生病的时候没有人能像她那样,给予你属于她的力量与生气。
3
在我的童年生活中,占有最重要地位的人是奶妈,幼儿室是只属于我们俩的天地。
我至今仍清楚地记得房间里的壁纸——淡紫色的鸢尾花爬满四壁,构成一幅漫无边界的彩图。夜里,我常常躺在床上,借着壁炉的火光或奶妈桌上那盏黯淡的油灯望着墙壁,图案显得格外动人。是的,我一生都热爱淡紫色。
奶妈坐在桌子旁缝衣服或修改衣服。在我的床铺四周围着一道屏风,我本应乖乖入睡,可我通常是醒着的,看着那一朵朵鸢尾花,试图弄明白它们是怎样交织在一起的,或者构思猫咪一家的历险故事。九点半,女仆苏珊送来奶妈的晚餐盘。苏珊是个大块头女孩,冒失又笨拙,经常撞翻东西。她会和奶妈低声细语。等她走了,奶妈就会过来,朝屏风后面看看。
“就知道你还不想睡,我猜你想尝尝吧?”
“哦,请让我尝尝,奶妈。”
于是,一小块美味多汁的牛排被放进我的口中。我实在很难相信奶妈每天晚上都吃牛排当作晚餐,可是在我的记忆中,总是牛排。
家中的另一位重要人物是我们的厨师简,她像高高在上的女皇一样从容地管理着厨房。她从十九岁起就跟着母亲,当时还是一位窈窕的姑娘。她由厨房里的女仆升为厨师,一直跟了我们四十年,离开我们家的时候体重至少也有二百一十磅了。在此期间,她从未表露过她的情感。然而,她的弟弟再三催促,要她去管理他在康沃尔的房子。临别时,泪水从她的脸颊上无声地滑落。她只带走了一个箱子——可能就是她来的时候带来的那只。那么多年里,她没有为自己积存一点财产。以今天的标准来看,她是一个很出色的厨子,不过我母亲偶尔会抱怨她缺乏想象力。
“哎哟,今晚我们吃什么布丁呀?简,给个建议吧。”
“很不错的石头布丁好吗,夫人?”
简给予的建议总是石头布丁。不知为什么我母亲对这个建议毫无兴趣,她说我们不吃那个,吃点别的吧。至今我仍不知道石头布丁是什么样子——母亲也不知道,她只是觉得这个东西听上去很乏味。
在我的记忆里,简的块头一开始就很大——她是我生平见过的最胖的女人。她有着稳重的面孔,头发中分,漂亮的黑发自然地卷成波浪,在颈后挽成一个髻。她的下巴没有一刻不在有节奏地动着,因为她总是在吃东西。一小块糕点,一块刚出炉的烤饼或者岩皮饼,就像一头温和的大母牛,在不停地反刍。
厨房里的食物总是很丰盛。吃过丰富的早餐后,十一点左右又有可可,一盘刚烤制的岩皮饼和小甜面包,或者是热乎乎的果酱馅饼。我们用过午餐之后,用人们开始用餐。按照家规,钟敲三点以前,厨房是不许旁人进去的禁地。母亲教导我,在用人的午餐时间内绝不能随便闯进厨房。“他们有自己的习惯,不要打扰他们。”
如果偶然有意料之外的事件发生,例如取消宴客,必须立即通知厨房,我母亲会为打扰了他们而道歉。并且,按照不成文的规矩,如果她进去时仆人们正坐在桌边进餐,他们不必站起来。
仆人们要干的工作多得令人难以置信。简要为七到八个人做五道菜的正餐,这是每天例行的工作。每逢十二人以上的大型宴会,每道菜还要提供两种选择,两种汤或两种鱼,等等。女仆要擦洗大约四十个银质相框和厕所里的银质用具;把“坐浴浴盆”端进屋,再端出去倒掉(我家有一个浴室,但是母亲很讨厌在别人用过的浴室里洗澡);每天四次,把热水送进卧室;冬天要到卧室生火;每天下午还要做缝补床单之类的针线活。客厅女佣除了要在餐桌旁提供尽善尽美的服务外,还要清洗不计其数的银器,并在混凝纸质的盆子里小心翼翼地洗玻璃杯。
尽管工作如此繁重,但我觉得这些仆人还是很愉快的,主要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受到赏识——被视为专业人士,做的是专业人士的工作。于是,他们就拥有了那种神秘的东西:威望。他们对店员一类的工作总是不屑一顾。
如果我还是个孩子的话,我最怀念的大概莫过于如今已没有的这些仆人了。对一个孩子而言,他们是日常生活中最多彩多姿的一部分。奶妈奉献的是老生常谈,仆人们展现的是戏剧性、娱乐性,以及各种不确定但很有趣的知识。他们非但不是仆从,很多时候反而像是暴君。他们很清楚“自己的地位”,正如人们常说的那样,但他们也知道自己的地位并不意味着从属,而是意味着尊严,属于专业人士的尊严。十九世纪的用人们都具有超高的技艺,客厅女仆必须身材高大,看上去聪明机敏,受过良好的训练,能以正常的音调小声说:“白葡萄酒还是雪莉酒?”她们就像贴身男仆一般出色。
我很怀疑如今是否还有真正意义上的仆人。可能还有一些七八十岁、踉踉跄跄的吧。剩下的就只有朝至夜归的女佣,“迫于无奈”才干的家庭帮佣,管理员,以及那些既想赚取一点额外收入以满足生活高压的需要,又想为自己和孩子留有更多时间的迷人少妇。由于不是专业人士,他们只好走这条最漫长艰苦的道路。他们都是和蔼可亲的业余从业者,有时候会成为朋友,却极少能赢得我们对家里的仆人们所怀有的那种敬畏。
拥有仆人在那时并不是什么奢侈的事情,不是只有富翁才雇仆人。唯一的区别在于富翁雇的仆人更多,他们有男管家、男仆、女仆、客厅女佣、助理女佣和厨房女佣,等等。若你顺着财富的阶梯每况愈下,最终就会落得只剩“一个女孩”,就像巴里·佩恩(Barry Pain)那些令人愉悦的书,例如《伊莱扎》(Eliza)和《伊莱扎的丈夫》(Eliza's Husband)里面所描述的那样。
对我来说,家中的用人比起我母亲的友人和远方的亲戚来要可亲得多。我只要一闭上双眼,就能看到简的形象。在我们家的厨房里,她威风凛凛地走来走去:宽厚的胸脯,肥大的臀部,腰间紧束着一根浆过的束带。肥胖的形体似乎并未给她招来烦恼,她的双脚、双膝和脚踝从未感到过不适,即使有高血压,她也根本感觉不到。在我的记忆中,她从未得过病。她像个运动员。即便她有感情,也从不表露出来,她绝不浪费感情在表达爱意或愤怒上。只有在忙于准备大型宴会的那些日子里,她那超强的镇定中才会显露出我所谓的“微波泛起”——脸颊泛红,双唇紧闭,眉毛微颦。在那些日子里,我会被坚决地拒于厨房之外。“阿加莎小姐,我今天可没时间,我手上的活儿很多。我给你一把葡萄干,然后你得马上到庭院里去,别再来烦我。”我马上就离开了,简的话总是对我很有威慑力。
简的主要特点是沉默和超然。我们知道她有个弟弟,除此之外对她的家庭所知甚少,她从来没提过。她来自康沃尔,大家都称她为“罗太太”,可这只是个敬称。和所有其他好仆人一样,她知道自己的地位。那是一种支配的地位,她让每个在这个家里工作的人都明白,是她在掌管一切。
简一定很骄傲于自己做得一手好菜,不过她从没炫耀或得意过。宴会次日的早上接受众人的称赞时,她也从未显示出过一丝自满。不过我认为,父亲跑到厨房向她表示祝贺时,她肯定是很高兴的。
接下来是芭克,我们的女仆之一,她为我展现了人生的另一番景象。芭克的父亲是一名非常严格的普里茅斯兄弟会会员。而芭克很清楚自己的罪行,以及在有些事情上无疑违背了教义。“毫无疑问,我的灵魂将受到惩罚,永世不得翻身,”她有些快意地说,“我不知道父亲知道了会怎么说,星期天我到英国国教教堂做礼拜了,而且我还很乐于此道。我喜欢上个礼拜天牧师的布道,我也喜欢那些赞美歌。”
有一天,我母亲听到一个来我们家做客的小女孩很轻蔑地对客厅女佣说:“哦!你只不过是个用人!”此话当即受到训斥。
“再也别让我听到你这么对仆人说话,对待仆人必须尽可能地礼貌。他们做的是技巧纯熟的工作,如果没有接受长期的训练,肯定做不到。而且你得记住,他们是不能还嘴的。对于那些因所处地位的关系而无权对你无礼的人,你必须永远以礼相待。如果你不礼貌,他们就会鄙视你,这合情合理,因为你表现得不像一位淑女。”
“要像一位淑女”,这句话在那个年代被反复地叮咛,其中包含一些古怪的条款:
刚才已经说了,要对处于依从地位的人以礼相待,再接下来就是:出于小姐的矜持,总要在餐盘里剩一点残肴。“口中满满的时候不可以喝东西。”“记住,除非是给商人寄票据,否则绝不能在信上贴两张半便士的邮票。”当然,还有“坐火车旅行时要穿干净的内衣,因为可能会发生意外事故”。
下午茶时间厨房里经常有社交聚会。简有数不清的朋友,有一两个几乎每天都来。一盘盘热乎乎的岩皮饼被端出来。后来我再也没尝到过像简烤得那么好吃的岩皮饼,很脆,平平的,撒满葡萄干,趁热吃真是一大享受。简以温和与耐心成就了她纪律严明的形象。如果某个人起身离座,一个声音就会响起:“我还没吃完呢,弗洛伦丝。”弗洛伦丝会很窘迫地坐回去,低声说:“请原谅,罗太太。”
资深的厨子都被称为“太太”,而女仆和客厅女佣总要被冠以“合适的”名字,例如简、玛丽、伊迪丝,等等。维奥莱特、穆瑞尔、罗莎琳德等则被认为是不合适的名字,那些女孩会被坚决地告知:“你在这里工作的时候得叫‘玛丽’。”对于有足够资历的客厅女佣往往以姓氏相称。我总觉得客厅女佣具有些许男性气息,像是某种“未学成的男管家”,她们服侍先生们,对酒也很在行。
“幼儿室”和“厨房”之间的摩擦是很常见的事情。不过,奶妈一方面会维护她的权利,另一方面也是一个和气的人,年轻女仆都尊敬她、向她请教。
亲爱的奶妈,我在德文郡的家里挂着一幅她的肖像。我们全家人的画像也都出自这幅画的作者手笔,他是当时一个很出名的画家:N.H.J.贝尔德。我母亲对贝尔德先生的画颇有微词。“他把每个人都画得脏兮兮的,”她抱怨说,“你们看上去全都像是几个礼拜没洗过脸似的。”
她说的多少有些道理。画中我哥哥脸部的肤色间掺杂了浓重的蓝色和绿色的阴影,像是不肯使用水和肥皂洗脸的结果。而我十六岁时的画像上暗示我会长出小胡子,我可从来没有这样的缺陷。不过我父亲的画像又粉又白又亮,倒活像是香皂的广告。我怀疑这位画家并不喜欢这种画法,可是我母亲用她绝对的人格力量击溃了可怜的贝尔德先生。我哥哥和姐姐的画像根本不像本人,我父亲却在画中栩栩如生,只是作为一幅肖像画并没有什么特色。
我确信奶妈的画像是贝尔德先生的一幅爱心力作:她的褶边帽和围裙透明的麻纱都很可爱,睿智而布满皱纹的脸庞轮廓完美,双眼深陷,不禁让人联想起某些佛兰德大师(Flemish Old Master)[11]的作品。
我不知道奶妈刚来我家时有多大年纪,也不明白母亲为何选中这样一位老妪。不过母亲总是说:“自从奶妈来到这里,我就再也没有为你操过心,因为我把你托付给了一个可靠的人。”奶妈不知照看过多少孩子——我是最后一个。
到了人口普查的时候,我父亲自然得把家里每一个人的姓名和年龄登记上去。
“这可真难办,”他可怜巴巴地说,“仆人们不喜欢你去问她们的年龄。还有奶妈该怎么办?”
于是奶妈被召唤过来,站在父亲面前。她的双手交叠在雪白的围裙上,以温和老练的目光探询地注视着父亲。
“所以你看,”父亲在简单地介绍了人口普查是怎么回事之后,解释道,“我不得不填上每个人的年龄。呃……我该怎么填你的呢?”
“您喜欢怎么填都可以,先生。”奶妈客客气气地答道。
“是啊,可是……呃……我得搞清楚。”
“您觉得怎么填好就怎么填吧,先生。”奶妈毫不慌乱。
照父亲估计,奶妈至少有七十五岁了,他紧张地试了试运气。
“呃……呃……五十九?差不多吧?”
一丝痛苦的表情掠过奶妈布满皱纹的脸。
“我看起来真的有那么老吗,先生?”奶妈忧郁地问道。
“不,不!那我……到底该怎么写呀?”
奶妈又恢复了她的策略。
“您觉得怎么写合适就怎么写吧,先生。”她庄严地说。
于是父亲就写上了六十四岁。
奶妈的态度如今还有追随者。二战期间,我的丈夫马克斯在同波兰和南斯拉夫的飞行员打交道的时候,遭遇了同样的反应。
“年龄?”那个飞行员和气地摆了摆手,“随你喜欢就怎么写。二十,三十,四十……这都无关紧要。”
“那你的出生地呢?”
“随你便,克拉科,华沙,贝尔格莱德,萨格勒布,随你喜欢就怎么写。”
这些人对于细枝末节的不屑由此可见一斑。
阿拉伯人也如出一辙。
“你父亲还好吧?”
“哦,是的,不过他很老了。”
“有多老?”
“哦,非常老。九十,九十五了吧?”
结果被证实他父亲还不到五十岁。
但这就是人们对生命的看法。当你年幼的时候,你就是年幼的;当你充满活力,你就是个“很强健的人”;当你的活力开始衰竭,你就是老了。如果你“老了”,那有多老都无关紧要了。
五岁生日那天,我得到了一只小狗。这真使我喜出望外,兴奋得手舞足蹈,高兴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我认为人们常说的“吃惊得说不出话来”是完全可能发生的状况。而我当时就是那种状态:兴奋得连句谢谢都不会说了。我甚至没敢看一眼那只漂亮的小狗,就躲开了。我需要立即躲起来静一下,独自消化这让我难以置信的幸福(在我的一生中,我常常这样做。人为什么会那么傻呢),记得当时我一下子钻进了卫生间,这是一个能让人静思的好地方,谁也不会跟着你进去。在那个时代,卫生间干净、舒适,几乎可以住人。我放下了沉重的红木坐架,坐在上面,失神地注视着挂在墙上的托基地图,一心一意地确认这突如其来的幸福。
“我有一只狗了,一只狗,它是我自己的狗,我自己的。一只约克夏,我的狗,归我所有!”
后来母亲告诉我,父亲对我收到礼物时的态度很失望。
“我以为那孩子会喜欢它,”他说,“可她看起来根本无动于衷。”
而我母亲总是那么善解人意,说我还需要一点时间。“她还无法完全接受这个事实。”
与此同时,那只才四个月大的约克夏小狗闷闷不乐地溜达着,跑到院子里,投靠了我们家的园丁,一个叫戴维的脾气暴躁的男人。这只小狗曾由某个打零工的园丁喂养,所以它一见到插在土里的铁锨,就以为那是它的落脚之地。它坐在院子里的小道上,神情专注地观看园丁挖土。
我及时地找到了它,跟它正式见了面。起初双方都有些腼腆,只是试探着相互接近,可是不到一星期,我们就形影不离了。它的正式名字是父亲给取的,叫“乔治·华盛顿”,小名“托尼”是我贡献的意见。对孩子来说,托尼是只极好的小狗,它温顺,热情,顺从地扮演我指派给它的幻想角色。奶妈也因此少受了一些折磨,那一堆缎带和装饰品不再被我强加在她的身上,而是赠给了托尼。它对这些东西来者不拒,认为那是一种赞赏,并且偶尔会咬上几口,作为拖鞋的佐餐。我还特许它进入我的故事世界中,托尼以勋爵的身份加入了迪基(也就是那只叫戈尔迪的金丝雀)和迪基女士(也就是我)的行列。
在我童年的记忆里,对姐姐的记忆不如对哥哥的记忆深刻。姐姐待我极好,哥哥却很高傲,他管我叫“孩子”。尽管如此,只要有可能,我就喜欢跟他待在一起。我记忆最深的是他养过一窝小白鼠,他向我介绍了他的“威斯克先生和太太”以及它们全家。奶妈不同意我接近那些小动物,说它们身上有怪味,它们散发的气味的确难闻。
我们家本来已经有一条狗了,是一条叫斯考迪的老年矮脚狄文梗犬,是我哥哥的。我哥哥的名字来自我父亲在美国最好的朋友,叫路易斯·蒙坦特,我们总习惯叫他蒙蒂。他和斯考迪亲密无间。母亲的唠叨都快成为条件反射了。“别把脸凑到狗身上让它舔,蒙蒂。”蒙蒂趴在斯考迪的篮子旁边,亲昵地搂着它的脖子,对母亲的话置若罔闻。我父亲说:“那条狗的气味太难闻了。”斯考迪当时十五岁,只有狂热的爱狗者才会否认这种指控。“玫瑰的香味!”蒙蒂会怜爱地低声说,“玫瑰的香味!它闻起来就像……玫瑰!”
哎,悲剧降临到斯考迪身上了。它走不动路,眼睛又瞎。有一天,它跟奶妈和我一起散步,穿过马路时,一个商人推着手推车从拐角猛冲过来,从它身上碾过。我们雇了一辆马车把它带回家,叫来了兽医,可斯考迪几小时后还是死了。蒙蒂和几个朋友去玩帆船了,母亲一想到要把这个坏消息告诉他就坐立不安。她把它的尸体放在洗衣房,焦虑地等待着蒙蒂归来。很不幸,蒙蒂没有像往常一样直接进屋,而是绕到院子里,去洗衣房找一些需要的工具。他在那里发现了斯考迪的尸体,然后直接跑了出去,想必在外面徘徊了好几个小时。直到午夜,他才回来。我的父母非常善解人意,没有提斯考迪的死。蒙蒂亲手为斯考迪挖了一个墓穴,就在庭院角落的“爱犬墓地”,我们家的每一条狗最终都会在这里拥有一块刻着名字的墓石。
我说过,我哥哥喜欢毫不留情地戏弄人,他总叫我“瘦小鸡”,而我每次都会大哭,因此让他受罚。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绰号让我如此愤慨。正如大多数爱哭的孩子那样,我总跟在母亲身后,哽咽着说:“我不是瘦小鸡,对吗,妈咪?”我母亲只会泰然自若地回答:“既然你不想被蒙蒂戏弄,又为什么老跟在他后面呢?”
这个问题我没法回答,因为哥哥对我来说那么富有吸引力,我很难和他保持距离。他当时正处于睥睨小妹妹的年龄,觉得我特别讨厌。有时他会大发慈悲,允许我走进他的“工作室”。那里有一架车床,他会让我抱起许多小木块和工具递到他手里。可是过不了多久,这只“瘦小鸡”就会被赶出来。
有一次他对我格外开恩,自告奋勇说要带我上他的小船。他有一条小游艇,可以在托贝湾航行。每个人都惊讶于我竟能得到这样的邀请。奶妈当时还和我们在一起,她竭力反对这次探险,认为我会搞得又湿又脏,会撕破外衣,夹痛手指,而且十有八九会淹死!“年轻的绅士不懂得怎么照看一个小女孩。”
我母亲说她认为我有足够的常识,不会从船边掉出去,而且这有助于增长我的阅历。我认为她很希望对蒙蒂不寻常的慷慨行为表示赞赏。于是我们走进城里,到了码头。蒙蒂把船驶到阶梯下,奶妈把我交给了他。在最后一刻,母亲不安起来。
“你得小心,蒙蒂,非常小心,别出去太久了。你会照看她的,对吗?”
我猜想那时候我哥哥已经非常后悔他善意的提议了,他简短地说:“她会好好的。”然后对我说,“坐在那儿,一动也别动,并且看在上帝的分上,什么也不要碰。”
然后,他开始拉那些绳索。小船的倾斜使我实际上不可能遵照命令坐在那儿一动也不动,这把我吓坏了。不过当小船飞驰在水面上时,我又恢复了精神,高兴得心花怒放。
母亲和奶妈站在码头上,像希腊戏剧中的人物一样目不转睛地望着我们远去。奶妈几乎已经预见到了厄运,我母亲正尝试着减轻她的疑惧。也许是想到了自己的晕船经历,她最后补充道:“我想她一定不会再想有下一次了,海上风浪很大。”
她的判断很准确,很快我就脸色发青地回来了,我哥哥说我曾有三度就要“喂鱼”。他很嫌恶地把我放回地面,说女人们都一个样。
4
第一次受到惊吓是在我不到五岁的时候。春日里,奶妈带我去采报春花。我们穿越铁路,走上希普巷(Shiphay lane),从篱笆上摘取报春花,那上面长满了这种花朵。
我们从一扇敞开的院门走进去,继续采撷,篮子渐渐满了起来。突然一个粗暴的声音冲着我们吼道:“喂,你们跑到这儿来干吗?”
那大汉对我来说就像一个巨人,怒气冲冲,面孔红红的。
奶妈说我们不想找麻烦,只是来采点报春花。
“侵入了别人的园地还不知错?快滚开,给你们一分钟从我的门口消失!要不然我活煮了你们!听见没有?”
往外走的时候,我死死地扯着奶妈的手。奶妈走不快,实际上也不想走快,我越发害怕起来。当我们平安地回到小路上时,我几乎瘫下来,面色苍白,四肢无力。奶妈马上注意到了我的惊恐。
“哦,宝贝,”她轻声地问,“你是不是真的以为他会那么做?要把你给活煮了什么的?”
我木然地点了点头。那可怕的场面已经浮现在我的眼前:火上架着一口冒着热气的大锅,我被扔进了滚烫的水中,极其痛苦地尖声叫着……这一切都活灵活现。
奶妈说的话令我安心,她说有的人就喜欢这样说话,咋咋呼呼的。可那只是一个玩笑。他虽然脾气不怎么好,是个粗鲁、讨人嫌的家伙,但他绝不会真的那么干,只是吓唬吓唬你而已。
我却当真了,即使在今天,走在田间还总有些毛骨悚然的惶恐。在我的一生中,还从未受到过如此大的惊吓。
然而,在我的噩梦中,倒是没有再现这个特别的经历。每个孩子都会做噩梦,我怀疑是不是因为保姆或者其他人“吓唬”过他们,或是因为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什么事。我自己做过的比较特别的噩梦,是以一个我称为“枪手”的人为主的梦境。我从来没有读过这一类的故事。我叫他“枪手”是因为他有一支枪,我并不是害怕他向我开枪,也不是其他和枪有关的原因。枪只是他的形象的一部分。现在想起来我觉得他像个法国人,穿着灰蓝色的制服,洒了发粉的头发扎成一束,戴一顶三角帽,那把枪是某种老式步枪。恐惧仅仅是因为他的存在。梦里的场景很普通:一场下午茶会,或是和什么人一起散步,通常是比较愉快的场合。然后突然就会有一种不安的感觉袭来,有个人在场,一个不应该出现的人——可怕的恐惧感。然后我就会看到他,他就坐在茶桌旁,在海滩上散步,或者正和我们玩游戏。他那双灰蓝色的眼睛注视着我,然后我就尖叫着醒来。“枪手!枪手!”
“阿加莎小姐昨晚又梦到她那个枪手了。”奶妈以平静的语气向母亲报告。
“你为什么那么怕他,亲爱的?”我母亲会问,“你觉得他会对你怎么样?”
可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么怕他。后来梦又变了,他不再是那副一成不变的打扮。有时候我们坐在茶桌旁,我望着对面的一个朋友,或者一个家里人,突然间我意识到那并不是多萝西,或者菲利斯,或者蒙蒂,或者我的母亲,或者随便别的什么人。熟悉的面孔上有一双灰蓝色的眼睛,正看着我——藏在熟悉的形象之下的实际上是那个枪手。
我四岁的时候坠入情网了。那是一次怯懦而甜美的怀春,我爱上了达特茅斯(Dartmouth)皇家海军学校的一位学员,他是我哥哥的朋友。他那金黄色的头发、蓝蓝的眼睛,撩拨起我浪漫的天性。他本人对他所激起的情爱肯定一无所知,他的朋友蒙蒂的这个“小妹妹”全然没有引起他更多的注意。如果有人向他提及我,他也许会说“她不喜欢我”。过于强烈的情感使我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一看到他迎面走来,或者在餐桌旁落座,我就会立即将脸固执地扭向一边。母亲温和地责备道:“我知道你害羞,亲爱的,可还是得讲点儿礼节。一瞧见菲利普就把脸扭过去是不礼貌的。他跟你说话时你总是爱理不理的,即使讨厌他,也不能失礼呀。”
我讨厌他!哎,他们对我的了解是多么少啊!如今想起这件事来,我感到幼年的爱是多么容易得到满足。没有一点过多的奢求,甚至不需要一个眼神或一句话,仅仅是悄然的爱慕就心满意足了,就足以让人飘飘然,在想象的王国里创造出英雄史诗般壮美的场景:为自己的心上人勇敢献身,或闯入瘟疫横行的兵营去照顾他!或从大火中把他拯救出来!或用身体挡住致命的子弹!一切想象得到的情景都被编织进去,这些想象没有一个是大团圆结局的:你不是被烈火化为灰烬,就是中弹身亡,或是被瘟疫夺去了生命。而你钟情的人对你的崇高牺牲一无所知。我坐在幼儿室的地板上与托尼玩耍,表情平静而矜持,脑海中神奇的幻想却奔腾不息。几个月之后,菲利普当上海军候补军官,被调离了布列坦尼亚号。他的形象存留在我的脑海里一段时间,后来渐渐地淡了。爱情就这样悄然逝去。三年之后,我又无望地爱上了一位年轻的陆军上尉。他高高的个子,深色的皮肤,当时他正在追求我的姐姐。
阿什菲尔德是我的故乡,伊灵[12]则是一个激动人心的地方,充满异域风情。最富于传奇色彩的地方就是房子里的卫生间,里面有一个富丽堂皇的红木坐便器,坐在上面就如同女皇端坐在宝座上一般。迪基女士摇身变成了玛格丽特女皇(Queen Marguerite),迪基成了女皇的儿子戈尔迪王子(Prince Goldie),未来的王位继承人。他就坐在女皇右面那个精致的彩陶扶手上。我每天一大早就躲在这里,坐在宝座上向朝拜者频频点头,听他们念奏折,伸出手来让他们亲吻,直到外面的人等得不耐烦了,气愤地把我叫出来!墙上挂有一幅纽约市的彩色地图,这也是很吸引我的东西。屋子里还有一些美国的画片。在客用卧室,有一套我非常偏爱的彩色招贴画。其中一幅题为“冬季运动”,画着一个看上去非常冷漠的男人身处一片冰天雪地之中,从一个很小的洞里拽鱼出来。我觉得这是一种很伤感的运动。与此相反,那匹名为“灰色埃迪”的飞驰骏马,它的勇往直前令我着迷。
由于父亲娶的是继母(他的美籍父亲的英籍填房)的外甥女,又因为他称继母为母亲,而妻子却称她为姨妈,所以我们都叫她姨婆。我的祖父晚年时常来往于纽约与曼彻斯特之间,曼彻斯特有他的分公司。他曾是美国的一个“传奇故事”,原本是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孩子,背井离乡,从马萨诸塞州来到纽约,当上了某办公室的勤杂员,后来发迹成了公司的股东之一。“在三代之内,从汗衫阶级升到坐旋转椅阶级”正是我们家族的真实写照。祖父挣得了巨额财富,而父亲过于相信手下们,导致财富一点一点地消耗,等到了我哥哥手中,就被闪电般地挥霍殆尽。
祖父去世前不久,在柴郡(Cheshire)购置了一幢房子,当时他已病入膏肓。不久后姨婆就守寡了,她那时还算年轻。在柴郡住了一段时间,受了一两次盗贼的光顾之后,她就在伊灵买下一幢房子住了下来。当时那儿还算是乡下,正像她说的,当时房子四周都是农田。可是等到我去看她的时候,却有点难以相信:一切都变了,到处是一排排新建的房子。
姨婆住的房子和庭院对我来说有无尽的魅力。我把幼儿室分割为几块“领地”,靠前的部分是一扇向外凸出的窗户,地上铺着一条艳丽的条纹毯子,我把这个地方命名为“穆瑞尔室”(也许是因为我很着迷于那扇凸出的窗户)。靠后的部分是餐室,地上铺着布鲁塞尔地毯。我把各式各样的蒲席和一块块亚麻地毯分配到各个“领地”,神情庄重地在各“领地”巡视,口中念念有词地嘟囔着。奶妈安详地坐在一旁打毛线。
姨婆的大床是另一个让人着迷的东西,床的四角镶嵌着四根粗大的红木床柱,四周是大红色的锦缎床围,上面铺着羽绒被褥。每天清早,我还没穿好衣服就跑过来,爬上姨婆的床。姨婆早晨六点钟就醒了,总是高兴地把我拥进她的被窝。客厅在楼下,摆满了镶嵌着五光十色装饰品的家具和德累斯顿瓷器。由于窗外就是花房,屋子里总是光线昏暗。客厅仅用于社交聚会。隔壁是起居室,里面总有一个女裁缝坐在那儿。现在回想起来,我发现每户人家都会有一个女裁缝。她们几乎是同一类人,通常都举止优雅,但是境遇不幸,都被房子的女主人或家庭的女主人小心翼翼地以礼相待,但是仆人们对她们不买账,每餐都是用餐盘给她们送来吃的。而且,至少在我的印象中,她们从来做不出合身的衣物。所有的衣物不是太紧,就是松松垮垮地挂在身上。你只要一抱怨就会得到这样的答复:“啊,没错,可是詹姆斯小姐的生活是那么不幸。”
于是,詹姆斯小姐仍然坐在晨间起居室里做缝纫活儿,身旁是各种图样,面前是一架缝纫机。
姨婆在饭厅里心满意足地过着维多利亚时代的生活。全套家具都是笨重的红木制品,屋子正中是一张餐桌,四周摆着靠背椅,窗户被厚重的诺丁汉蕾丝窗帘虚掩。姨婆有时坐在桌前那把皮背雕木椅上写信,有时坐在壁炉旁的一张天鹅绒软椅上烤火。桌子、沙发及几把椅子上都堆满了书,有专门放在那里的书,也有从绑好的包裹中挣脱、掉出来的。姨婆买书从不间断,有些是留着自己读,有些是赠送他人的。后来书籍越来越多,以至于连她都搞不清哪些书是准备送给哪些人的了。有时甚至发现“班尼特先生那个惹人喜爱的小男孩”转眼已经十八岁了,而她准备的《圣人古尔德雷德的孩子们》(The Boys of St. Guldred's)和《蒂莫西老虎历险记》(The Adventures of Timothy Tiger)这两本小人书显然不合时宜了。
姨婆是个喜欢纵容小孩的玩伴。她常常搁下手头还未写完的、字迹潦草的长信(涂改很多,因为要“节约信纸”),兴致勃勃地跟我一起玩“维特利先生和小鸡”的游戏。不用说,每次都由我充当小鸡。姨婆到商店里买小鸡,挑中了我,询问售货员这只小鸡的肉是否细嫩,然后回家把小鸡捆绑好,穿起来(这时我总会忍不住大笑),放到炉灶上烤,翻个个儿再烤另一面,然后端上餐桌。就在餐刀闪闪的一刹那,小鸡突然复活了,欢蹦乱跳地说“是我呀!”——这是游戏的高潮。我和姨婆不厌其烦地重复这个游戏。
通常姨婆每天上午的大事之一就是去视察食品贮藏柜,它位于庭院侧门的旁边。我会立即现身,姨婆就说:“小女孩跑到这儿来想要什么呀?”小女孩会满怀希望地等待着,凝视着那排有趣的壁橱。一排排的罐装果酱和蜜饯,一盒盒的枣子、水果蜜饯、无花果、法国李子、樱桃和白芷,一包包的葡萄干和黑醋栗,一磅磅的黄油,以及一袋袋的白糖、茶叶和面粉。家里所有的食品都在这里,姨婆每天都要郑重其事地把当天所需要的食物拿出来,还要查询前一天分配的食物的使用情况。姨婆绝不吝啬,不过她总是非常怀疑存在浪费行为。今天需要的食物都准备好了,昨天的食物处置也令人满意,这时姨婆就会打开一个装法国李子的罐子,让我满满地捧上一把,开开心心地走进庭院。
多奇怪啊,回想早年的那些日子,总感觉在某些地方,天气是一成不变的。在托基的幼儿室总是秋天或冬天的下午,壁炉里生着火,衣服挂在高高的火炉栏上烘干,屋外树叶旋转、飘落,有时候会下起令人兴奋的雪。在伊灵的庭院总是夏天,而且是特别炎热的夏天。我能够很轻易地再现那种感觉:从侧门走出去,燥热的空气扑面而来,我闻到了玫瑰的香气。那一小块四方的草坪,围绕着非常齐整的玫瑰丛。在我看来,草坪一点也不小,那是另一片天地,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玫瑰丛。每天都要把凋谢的花剪掉,再剪下一些好的玫瑰花,拿进屋,插在一些小花瓶里。姨婆非常骄傲于她的玫瑰,它们能长得这么大、这么美,都归功于“卧室里的排泄物”。“亲爱的,这是液体肥料,什么都比不上它,没有谁的玫瑰能像我的这么好。”
每逢星期天,外祖母常常带着两位舅舅一块儿到伊灵来吃午饭。这是维多利亚时代多姿多彩的一日。贝默外祖母是我母亲的生母,被称为B外婆。她通常在十一点钟到达。由于身材比姨婆还要矮胖,一路走来难免有点气喘吁吁。从伦敦到这里,一路上要转几次火车和公共汽车,因此她到达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脱掉脚上的系扣靴。她的女佣海丽特通常跟着她一块儿来,跪在她面前帮她把靴子脱掉,换上一双舒适的羊毛拖鞋。外祖母会深深地舒一口气,坐到餐桌旁的靠背椅上。接着,姐妹俩就开始讨论起周日上午的公事,谈论一长串纷乱复杂的账目。外祖母在维多利亚大街上的军用物品商店为姨婆置买了大量的生活用品。对姐妹俩来说,军用物品商店就是她们心目中的宇宙中心。两人饶有兴致地研究着一串串数字、一条条账目、一张张清单,讨论着所购物品的质量。“你不会喜欢它的,玛格丽特,面料质地不好,很粗糙,完全不像上次那个李子色的天鹅绒。”然后,姨婆会拿出她鼓鼓囊囊的大钱包。我总是对这个钱包心怀敬畏,将它视为巨额财富实实在在的标志,它中间的夹层里有好多索维林金币,其余夹层里塞满了半克朗、六便士的硬币,偶尔也会有五先令的。军用物品商店的账目当然实行定期付款制,零碎的小账和维修费用都当面结清。我猜姨婆每次会多付给B外婆一些钱,作为辛苦的酬谢。姐妹俩关系很亲,但相互间也小有妒忌,时而拌嘴,一有机会就互相抬杠、打趣。B外婆自认为是她们家长得最漂亮的姑娘,姨婆总是不服气。“玛丽(或波丽,她这么叫她)有一张漂亮脸蛋儿,没错,”她说,“但她当然没有我这种好身材,先生们喜欢好身材。”
波丽虽然没有好身材(我得说,后来她这个缺陷完全得以改善——我从没见过那么丰满的胸部),但年仅十六岁时就被苏格兰高地警卫团的一位上尉爱上了。尽管家里认为她还年轻,不到结婚的年龄,可上尉说他所在的团就要移防国外,要在那儿驻扎很长一段时间,希望两人能马上完婚。就这样,波丽十六岁就出嫁了。我想这也是姐妹俩相互嫉妒的开端。小两口是完美的一对,波丽年轻妩媚,丈夫是团队里公认的美男子。
波丽很快就有了五个孩子,其中一个夭折了。她二十七岁开始守寡——丈夫从马背上摔下来去世了。姨婆结婚很晚,她曾与一位年轻的海军军官发生过恋情,可惜两人都很穷,无法成家。后来,军官找了一个有钱的遗孀,她嫁给了已有一个孩子的美国富翁。我想,姨婆在某些方面有些不顺,但她从未失去判断力和对生活的热爱。她没有生过孩子,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她成了一个非常富有的寡妇。波丽则在丈夫死后用尽一切努力为她的家庭赚取衣食,除了微薄的抚恤金之外,她一无所有。我记得她终日坐在她房子里的窗前做针线活,做花哨的针线包,绣图画和屏风。她的针线功夫很好,而且不停地做,我想每天至少要做八小时以上。所以她们俩都因为对方拥有的、自己所没有的东西而彼此嫉妒。我觉得她们很喜欢这种热烈的争论,你来我往如泉涌般不绝于耳。
“胡说八道,玛格丽特,我一辈子都没听过这种胡说八道!”“真的吗,玛丽,让我来告诉你……”云云。波丽丈夫生前所在团队里的几位军官曾向她求爱,想要娶她为妻,都被她坚定地拒绝了。她不愿别的男人取代丈夫的位置,申言死后要葬在他的墓旁。
姐妹俩了结了周日的账目,明确了下一周的采购任务后,舅舅们就该到了。欧内斯特舅舅在英国内政部任职,哈里舅舅是军用物品商店的秘书,大舅舅弗雷德在驻防印度的一个团里服役。餐桌摆好后,大家就开始用午餐。
有一大块猪腿肉,通常还有樱桃馅饼、奶油和一块硕大的奶酪。最后,甜点会用星期天才使用的餐盘端上来——这套餐盘至今仍然很漂亮,我还保留着它们。我想本来有二十四个,现在还剩十八个,整整过去六十年了,这已经很不错了。我不知道它们是科尔波特还是法国瓷器。盘子的边缘是明亮的绿色,勾有金边,每个盘子中央都画着一个不同的水果。我最喜欢的是那个无花果的,一个看起来美味多汁的紫色无花果。我女儿罗莎琳德最喜欢那个有醋栗果的,一个又大又甜的醋栗果。还有漂亮的桃子、白加仑子、红加仑子、覆盆子、草莓和许多别的水果。一餐的高潮就是这些盖着网纱的餐盘和洗手碗端上桌的时候,每个人轮流猜自己的餐盘上画的是什么水果。我不知道这为什么会给人带来那么大的满足感,但确实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时刻。而如果你猜对了,你会觉得做了一件值得尊敬的事。
丰盛的午餐后,是午睡时间。姨婆退守到壁炉旁那张“第二选择”的软椅上——相当低的一把大椅子。B外婆栖身在沙发上,那是一张深紫红色的皮质沙发,表面布满扣饰,她会在凹凸起伏的身子上盖一条阿富汗毛毯。我不知道舅舅们到哪儿去了,也许是出门散步,也许是退到客厅里去了,不过客厅通常很少启用。肯定不会在晨间起居室,因为那是格兰特小姐的神圣领地,她是女裁缝职位的现任执掌者。“啊呀,真是可悲哦,”姨婆会压低声音对她的朋友们说,“多可怜的小东西,畸形啊,只有一条走廊,就像一只鸟。”那个措辞总让我很迷惑,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这是条通往哪里的走廊呢?
除我之外,全家人都要去小睡至少一个小时——这段时间我就躺在扶手摇椅里悠闲自得地摇晃着。午睡后,大家开始玩“考校长”的游戏。哈里舅舅和欧内斯特舅舅都是能说会道的“校长”。大家坐成一排,荣任“校长”的人手里拿一卷报纸在前面走来走去,煞有介事地大声提问:“针是什么时候发明的?”“亨利八世的第三个夫人是谁?”“威廉·鲁弗斯是怎么死的?”“小麦的病害有哪些?”谁要是能回答上来,就可以往前挪,说错了就要往后退。如今人们都喜欢的广播电台里的猜谜节目大概就是由维多利亚时代的这种游戏演变而来的。游戏结束后,两位舅舅算是完成了对母亲和姑妈的敬意,可以先走一步。B外婆留下来喝过下午茶、用过马德拉蛋糕后才离去。然后,当那双系扣靴子放到她面前时,可怕的时刻又到来了。海丽特开始这项艰巨的任务,要再次把它们套到她的脚上。那景象真是惨不忍睹,而且绝对是非常痛苦的折磨。可怜的B外婆的脚踝在整整一天后已经肿得像布丁一样,为了把靴子上的纽扣扣上,得使用纽扣钩,还得用巨大的力量施以痛苦的挤压,疼得B外婆尖叫起来。哦!那些系扣靴啊,为什么会有人穿呢?难道是医生建议的?这是否也是做时尚的奴隶要付出的代价呢?据说靴子对孩子们的脚踝有益,能够让脚踝强健,但是对七十岁的老太太来说绝非如此。不管多么痛苦,靴子终于还是套上去了,B外婆总是痛得脸色发白。她们踏上归途,先坐火车,再转公共汽车,返回她在贝斯沃特(Bayswater)的住所。
伊灵在当时具有与切尔滕纳姆(Cheltenham)和雷明顿(Lemington)相似的温泉浴场。大批退休的陆军和海军军官都来到这里“呼吸新鲜空气”,因为这地方离伦敦近,很方便。姨婆过着充实的社交生活——她一直是一个善于交际的人。她的房子里总是挤满了年老的将军和校官,她为他们绣背心、织袜子。“我希望您的夫人不会抗议。我可不想惹麻烦!”军官们会大献殷勤地否认,他们走的时候趾高气扬,对于自己的男性魅力沾沾自喜。但是他们的殷勤总让我感到害羞。他们为了逗我而开的玩笑似乎一点也不好笑,而且那种调笑和玩闹的态度让我非常不安。
“我们的小小姐想吃什么餐后甜点啊?小甜甜吃小甜甜嘛,小小姐,吃桃子好不好?或者一只黄金梅?这才配得上你的金黄色发卷啊。”
我窘得满脸通红,便小声地说请给我一只桃子。
“要哪一只呢?来挑一只吧。”
“麻烦你,”我轻声说,“请给我那只最大最好的。”
一阵哄堂大笑。看起来我在无意中说了个笑话。
“你不应该说要最大的,永远不能这么说。”奶妈后来说,“太贪心了。”
我承认是我太贪心了,可这又有什么好笑的呢?
充当社交方面的训导,奶妈也算是内行。
“吃晚饭的速度要再快一些。不然等你长大了,受邀去公爵家赴宴可怎么办?”
没有比这更不靠谱的事了,可我却当真了。
“席前会站着一位庄重的管家和几个仆人,只要时间一到,他就会把你的盘子撤走,不管你吃完没有。”
想到这种情景,我的脸都吓白了,于是暗下决心,埋头于我的炖羊肉。
奶妈常把贵族们的逸事挂在嘴边。这方面的教诲引起了我的奢望,幻想将来有一天能成为阿加莎女勋爵,这成了我一生最美好的愿望。可是奶妈的社会知识是很冷酷的。
“你永远也当不上女勋爵。”她说。
“真的吗?”我感到极其诧异。
“真的。”奶妈是一个坚定的现实主义者,“要想当女勋爵,必须生来就是公爵、侯爵或伯爵的女儿。如果你嫁给了公爵,就是公爵夫人,但那是借了丈夫头衔的光,不是与生俱来的。”
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世间有许多事情是不可得的。在童年时代就意识到这一点是必要的,对你有益无害。许多事情可望而不可即——譬如自然卷曲的秀发,乌黑的双眸(假如你天生是蓝眼睛),甚至于女勋爵的尊称。
总体而言,我认为童年时代对于出身的势利心,要比在财富和才智上攀比好得多。对才智的攀比会滋生一种特别的妒忌和怨恨。父母都坚定地望子成龙。“我们为了让你得到良好的教育做出了最大的牺牲。”他们说。如果孩子没能满足他们的愿望,就要承受负罪感。人人都认定这只是纯粹的机遇问题,与天生的才智无关。
我想维多利亚时代后期的父母更现实,更能切实地体谅自己的孩子,会思量着如何为他们创造快乐而成功的人生,与左邻右舍互相攀比的情况也要少得多。如今我经常感到,人们想要自己的孩子成功是为了自己的名声。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则以平常心看待后代,并接受他们的现实能力。A以后显然会是个“漂亮的人”,B是个“聪明的人”,C会相貌平平且肯定不聪明。认真地工作应该是C最好的选择,等等。当然他们有时候也会看错,但是总体而言这样对孩子更好。这大大地减轻了你的压力,不用被期待着创造出一些你不具备的东西。
与大多数朋友相比,我们算不上富裕。由于父亲是美国人,别人就都以为他很有钱,似乎所有的美国人都应该是富翁,但其实他只是生活无忧而已。我们既没有雇管家,也没有雇男仆;既没有马车,也没有车夫。家里只有三个女用人,在当时算是最少的了。要是时逢雨天去朋友家喝茶,就不得不披上雨衣、穿着套鞋,在雨中步行一英里半。除了个别场合穿上好一点的衣服去参加重要的社交聚会以外,父母是不会专门为孩子叫马车的。
另一方面,与如今相比,当时在家中款待宾客的菜肴却又异常地奢侈,必须得请一位厨师和几位助手来准备!前些天我偶然翻出一张菜单,是早年我们家某一次十人晚宴的菜单。首先是一道浓汤或清汤,可任选一样,接着是煮比目鱼或鳎鱼片,然后是一杯果汁冰糕,下一道是羊脊肉,再就是相当出人意料的龙虾蛋黄酱,最后的甜点是外交式布丁或俄式奶油蛋糕。所有这些都是简一手包办的。
当然,现今社会里,同样收入的家庭肯定会有一辆小汽车,也许会有两个每天来帮忙的人,而重要的聚会可能会安排在饭店,或者由太太在家里准备。
姐姐很早就被认为是家里“最聪明”的孩子。布赖顿的女校长劝她进格顿学院[13]深造,父亲却生气地说:“不能叫玛吉去当女学者,还是送她去巴黎修完剩下的学业。”姐姐欣然去了巴黎,因为她自己从未打算到格顿学院深造。她聪明、风趣、机敏善辩,干什么事都能成功。哥哥比姐姐小一岁,颇具男性魅力,喜欢文学,但在其他方面缺乏才气。父亲和母亲大概已经意识到他会是个“麻烦”的孩子。他酷爱实用工程学。父亲原本希望他将来进入金融界,却发现他缺乏这方面的才干。于是他选学工程学,可他在这方面也出息不大,他的数学太差。
尽管家里人对我都很好,却认为我“反应慢半拍”。母亲和姐姐反应快得惊人,我总是跟不上她们。我也不善于言辞,要把想说的话说出来总是力不从心。“阿加莎的反应太慢了。”家里人常这么说。这是事实,我了解这一点,也从未否认。这并没有使我感到忧虑和苦恼,我已经接受了。直到二十岁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的家人的反应能力都高于一般人的水平,因此并非我反应迟钝,而是家里人的水准太高了。我始终不善辞令,这也许是促使我从事写作的原因之一。
我第一次真正伤心,是与奶妈的分别。谁也不晓得她当时有多大年纪,也许已经有八十岁高龄了吧。一位她从前照看过的孩子在萨默塞特(Somerset)有一处地产,一直劝她退休。他在那儿为她准备了一幢舒适的小别墅,供她和她的妹妹共度晚年之用。最后她终于做出了决定,该是退休的时候了。
我非常非常思念她,每天给她写一封信——通篇尽是拼写错误。书写和拼写一直是我最伤脑筋的事。信的内容都差不多:“亲爱的奶妈,我非常非常地想念您,但愿您一切都好。托尼身上长了一只跳蚤。我非常非常地爱您。许多许多的爱和吻。您的阿加莎。”
母亲起初一直为我提供邮票。不久,她提出温和的抗议了。
“我想你没有必要每天写信,一周写两次总够了吧?”
我感到愕然。
“可是我每天都在想念她呀。我不能不写。”
母亲叹了口气,不再反对了。但她继续向我提出温和的建议。几个月后,我将通信减至每周两封。奶妈写东西也很吃力,而且她很明智,不想鼓励我这种执着的眷恋。她每个月给我写两封信,信的内容温和却无聊。母亲对我如此依恋奶妈感到不安。后来她告诉我,她曾经和我父亲讨论过这件事,而父亲回答时两眼闪着意想不到的光芒。“哦,你小时候,当我去美国时,你不是也如此痴痴地思念我吗。”我母亲说那可不一样。
“你当时认为等你长大之后,有一天我会跑回来娶你吗?”
我的母亲说“说实话,我没想过”,然后又犹豫地承认她当时做过白日梦。那是维多利亚时代典型的多愁善感的幻想:父亲将会拥有一段轰轰烈烈的婚姻,但是很不幸。妻子死后他猛然醒悟,回来寻找他娴静的表妹克拉拉。哎,克拉拉却已经病入膏肓,躺在一张长沙发上动弹不得,在弥留之际为他祝福。她告诉他这一切的时候哈哈大笑。“你知道的。”她说,“我想象自己躺在沙发上,用一块很软的羊毛毯盖住全身,这样看起来就不会那么又矮又胖的了。”
早逝和伤病是当时爱情小说的传统题材,就像如今的主要题材是强悍的个性一样。那时候,年轻的女子都希望让人觉得自己脆弱。姨婆总是自鸣得意地告诉我,她小的时候多么地弱不禁风。“我从没想过能够长大”,在玩耍时被轻轻地碰一下手她都会晕倒。B外婆却说:“玛格丽特一直很健壮,我倒是家里极弱的一个。”
姨婆活到九十二岁,B外婆活了八十六年,我个人很怀疑她们根本就不孱弱。不过,多愁善感、不时地晕厥和早逝在当时都是非常流行的。姨婆对此深以为然。我长大后,她经常煞有介事地悄悄告诉与我接触的青年男子,说我多么多么地羸弱,一定不会长寿。我十八岁的时候,情郎们就常常忧心忡忡地问我:“你不会着凉吧?你的姨婆告诉我说你弱不禁风!”我总是愤愤地回答说我的身体一直很健康,他们脸上的忧虑便顿然消失。“那你姨婆为什么说你的体质很差呢?”我不得不解释说,她是想让我更具吸引力。在她那个时代,年轻女子在有男人出席的晚宴上只能吃上一点点,多一口也不吃。到了夜里,用人再把真正的晚餐送到她的卧室里。
就连当时的儿童故事书里也充斥着疾病和早夭的情节。我最喜爱读一本名叫《纯洁的紫罗兰》(Our White Violet)的小书。从第一页开始,那个名叫紫罗兰的小姑娘就忍受着病痛的折磨,直到最后一页富有寓意地早逝,全家人围着她哭得泣不成声。不过悲剧气氛被她两个淘气的兄弟冲淡了,潘尼和费尔金从来没停止过调皮捣蛋。《小妇人》(Little Women)是一本带有喜剧色彩的小书,但作者还是让脸色红润的小贝思离开了人世。《老古玩店》(The Old Curiosity Shop)中小耐尔的死让我觉得心寒和恶心,不过狄更斯那个时代的人自然要对如此哀婉的结局悲痛不已。
如今,家里的沙发或睡椅总会让人联想到心理医生——而在维多利亚时代,它们却是早逝、疾病和最最罗曼蒂克的爱情故事的象征。我倾向于相信维多利亚时代的妻子和母亲是利用这种家具的高手,帮她们躲避家务苦差。她们四十出头就开始沉溺其间,安享天年,什么事都要人来伺候,得到丈夫最深情的体谅、女儿们最欣然的服侍。朋友们成群结伴来探望,赞赏她们在苦难中表现出来的忍耐力和亲切可人。她们真的有什么病痛吗?可能没有。无疑她们会背痛,双脚也会不舒服,可是年纪大了,我们多半都会如此。沙发就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另一本我爱读的书是关于一位德国小姑娘(自然是个病人,先天残疾)的故事。她整日躺在床上,凝视着窗外。照料她的是一个喜爱享乐的自私的女人。有一天,她跑出去观看节日游行,小姑娘探出窗子,掉下来摔死了。那个自私的女人追悔莫及,抱怨终生。这些情调忧郁的书我看得很过瘾。
《圣经·旧约》也是我最喜爱读的书之一。还很小的时候,我就被书中的故事迷住了。去教堂是一周中的大事。托莫亨教区教堂是托基最古老的教堂。托基是一个现代化的海滨胜地,而托莫亨是最初的村庄所在地。老教堂很小,根据教区的需要,决定再兴建一个大一些的教堂。建造的时间差不多就是我出生的时候,我父亲以我这个婴儿的名义资助了一笔钱,于是我成为奠基人之一。后来他把这件事说给我听,我感到自己举足轻重。“我什么时候可以去教堂呀?”我不断地要求,终于,这个伟大的日子到来了。我坐在父亲身旁,在教堂前排的长椅上,跟着他看那本大大的祷告书做礼拜。他事先告诉过我,在布道前,只要我想出去随时可以出去,当那一刻到来的时候,他轻声问我:“你想出去吗?”我使劲儿地摇摇头,于是留了下来。他握着我的手,我心满意足地坐着,很努力地让自己不要乱动。
我很喜欢礼拜天到教堂去做礼拜。从前家里有些故事书,只允许孩子在礼拜天读(于是这就成为一件赏心乐事),有一些是圣经故事选。对孩子们来说,《旧约》里充满了奇妙的故事,故事情节入情入理,适合孩子们的口味。在“约瑟和他的兄弟们”中,约瑟身着彩衣,他后来成了埃及的主宰,宽恕了那几位邪恶的兄弟。“摩西和燃烧的荆棘”也是我很喜爱读的故事。“大卫和巨人歌利亚”则非常引人入胜。
就在一两年前,我站在尼姆鲁德的土丘上,望着当地的驱鸟人。一个阿拉伯老人拿着弹弓和一把石子,保卫着作物不被成群的鸟儿侵扰。看到他那可怕的武器以及精湛的射光,我突然意识到那些石子打击的目标就是圣经故事中的歌利亚。小个子大卫始终占尽优势,他拥有长距离武器,来打击一个无法在远距离还击的人。与其说是弱小对抗强大,不如说是智力对抗体力。
小的时候,有许多有趣的人来我家做客。但很可惜,我一个都想不起来了。对于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我只记得母亲抱怨说他总是把一块方糖一切为二放进他的茶里——那实在有点矫揉造作,小小一块整个儿放进去还不是一样?鲁德亚德·吉卜林(Rudyard Kipling)也来过,我还是只记得一件事,就是我母亲和一个朋友讨论他为什么娶了吉卜林太太。我母亲的朋友最后说:“我知道原因,因为他们完全互补。”我当时以为她是在“恭维”,所以觉得这句话很费解。然而有一天奶妈解释说:一位绅士请求一个小姐嫁给他,就是他对她最大的恭维,我这才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
尽管我记得我穿着白色薄纱裙,腰束黄色缎带,走下楼来跟客人们一道喝茶,但我基本记不得他们的模样了。我想象中的人物远比在现实生活中邂逅的人们要生动得多。我记得我母亲的一个密友,陶尔小姐,主要是因为我尽了最大的努力躲着她。她眉毛浓黑,一口大白牙,我暗自觉得她看起来就像一匹狼。她习惯突然扑过来热烈地亲吻我,叫道:“我可以吃了你!”我总是怕她真会这么干。我一生都在很小心地劝阻自己向小孩子冲过去,或者不管不顾地亲吻他们。多可怜的小东西啊,他们有什么能力自卫呢?亲爱的陶尔小姐对小孩子那么好、那么和善,而且那么喜欢他们,却对他们的感受所知甚少。
麦克格雷戈夫人是托基社交界的领袖人物,她和我相处甚欢,常常互开玩笑。当我还坐在童车上外出的时候,有一次她跑过来问我知不知道她是谁,我老实说我不知道。“告诉你妈妈。”她说,“今天你在外面遇到不值一提太太了。”她一走奶妈就责怪我说:“这是麦克格雷戈夫人,你应该认识她。”不过从此以后,我跟她打招呼的时候就叫她“不值一提太太”,这是我们俩私下开玩笑时的称呼。
我的教父利弗德男爵,当时还是休伊特上尉,是个很快乐的人。有一天他到我们家来,听说米勒先生和太太都出去了,就高高兴兴地说:“哦,没关系,我进去等他们吧。”他说着,试图推开客厅女佣把守的房门。尽责的客厅女佣砰的一声给他吃了个闭门羹,然后她冲上楼梯,在一个位置比较便利的盥洗室窗口叫他。不过这也帮他让她相信,他是这个家庭的朋友——主要是因为他说:“我知道你在哪个窗口说话,那是盥洗室。”地点的考验让女佣确信无疑,放他进了门,但非常羞愧于让他知道她在厕所里跟他说话。
在那个年代,我们对待厕所非常敏感。除了家里的熟人外,被人看到进出厕所是不可想象的。在我们家这很困难,因为厕所在楼梯中间,在大厅里完全可以看见。当然,最糟糕的是待在里面的时候听到有人在下面说话,那就不可能出去了,你要待在里面直到外面的声音消失。
儿时的朋友,我能记起的没有几位。其中有多萝西和达尔西。他们都比我小,患了腺体肿大,呆头呆脑的,我觉得他们很乏味。我们一块儿在院子里喝茶,围着冬青树奔跑追逐,一起吃“硬饼”(本地的一种甜面包),上面涂满德文郡奶油。现在我想象不出为什么这让我们欣喜不已。他们的父亲B先生与我的父亲是至交。我们在托基安家后不久,B先生告诉我父亲他要结婚了,他把未婚妻描述为一个极好的女人。“我很害怕,乔。”我父亲总被他的朋友们称为乔,“她爱我的劲头真让我害怕!”
不久后我母亲的朋友过来小住,她非常不安。她在北德文郡的一家饭店里给人做伴游时遇到了一个长相清秀的大个子年轻女人,听到她在酒店大堂与朋友大声地对话。
“我的笼中鸟已经到手啦,多拉。”她耀武扬威地大声宣告,“已经把他带入正题了,他现在完全听命于我。”
多拉恭喜她,开始畅谈关于婚事的安排。然后她们提到了B先生的名字,就是那个已经到手的新郎。
我的母亲和父亲详细地讨论了这个问题:究竟该怎么办呢?他们能让可怜的B先生丢人地娶一个为了他的钱跟他结婚的人吗?是不是已经太迟了?如果他们把那些无意中听到的话告诉他,他会相信吗?
我父亲最后下定了决心,不告诉B先生任何事。搬弄是非是很卑劣的,而且B先生不是无知少年,他是睁大眼睛自己选择的。
不管B太太是不是为了钱嫁给她的丈夫的,她都成了一名出色的妻子,而且这对爱情鸟看起来非常恩爱。他们有三个孩子,真是互相不可或缺,是世上难觅的幸福家庭。可怜的B先生最后死于舌癌,在漫长痛苦的忍受折磨的过程中,他的妻子一直一心一意地照料他。这是个教训,有一次我母亲说道,别自以为你知道什么是对别人最好的。
如果和B先生一家一起去用午餐或者下午茶,话题就会全都是有关食物的。
“珀西瓦尔,亲爱的。”B太太会大声说,“再来一点这好吃的羊肉吧,真是鲜嫩极了。”
“好的,伊迪丝,亲爱的。再来一片,给你刺山果酱,做得太棒了。多萝西,亲爱的,还要一点羊肉吗?”
“不要了,谢谢,爸爸。”
“达尔西,再来一小片羊膝肉好吗?多嫩啊。”
“不要了,谢谢,妈妈。”
我还有个朋友,叫玛格丽特。不过我们只能算半个朋友,因为谁都不去对方家里玩(玛格丽特的母亲有一头橙黄色的头发,粉红的脸颊。我怀疑父亲认为她过于“放荡”,因而不允许母亲去拜访)。但是我和玛格丽特常常一起去外面散步,大概因为我们两人的保姆是朋友。玛格丽特是个健谈的小姑娘,为此曾使我非常尴尬。有一次,她刚刚掉了门牙,说起话来含混不清,常人无法听懂她说了些什么。我担心向她道出实情未免太唐突,所以就随便地跟她搭着腔。可我越是这样,就越感到失望。后来,玛格丽特又主动提出要给我讲个故事。她说的是一个关于“吐姆(汤姆)特(的)兔(毒)糖果”的故事。其内容我全然没有听懂。故事很长,我糊里糊涂地听着。玛格丽特终于眉飞色舞地讲完了故事,她问我:“怎么样,彻(这)个裤子(故事)挺有趣吧?”我赞同地点点头。“你认为特们(他们)沉(真)的要……”我发现她再这样追问下去我就会露出马脚,于是决定岔开话题。“我来给你讲个故事吧,玛格丽特。”她感到费解,茫然地望着我。她显然是打算与我探讨毒糖果故事中的疑点的,可我实在忍受不下去了。
“这是一个……一个……嗯……石桃的故事。”我信口胡编起来,“从前有一位仙女,住在石桃中……”
“说下去呀。”玛格丽特催促我讲下去。
我边想边说,编造着故事,一直编到玛格丽特家的院子门口。
“这个故事真够精彩的。”玛格丽特居然被故事打动了,“你是在哪本神话书中读到的?”
哪本书上也没有写这个故事,是我自己现编的。我觉得那个故事并不十分有趣,但它毕竟使我从尴尬之中解脱出来,避免了因为她口齿不清而让她难堪。我告诉她我不太记得它是哪本神话书里的了。
我五岁那年,姐姐从巴黎“学成”归来。我还记得在伊灵看到她走下四轮马车时那激动人心的场面。她头戴一顶装饰华丽的小草帽,面部罩着一方白底黑点的面纱。我觉得她与以前完全判若两人了。姐姐待我很好,常给我讲故事。她也参与了对我的教育,用一本《袖珍家庭教师手册》教我法语。她不太懂得教学艺术,我也憎恶那本手册,曾经两次巧妙地将它藏在书架上其他书的后面,可是不久就被找了出来。
我觉得应该把它藏在更难找见的地方。房间的一个角落里摆着一个大玻璃罩,里面放着一只秃头鹰的标本,那是父亲的光荣和骄傲。我巧妙地将《袖珍家庭教师手册》塞到秃鹰后面一个不易被人看见的角落里。这一次干得很成功,几天过去了,尽管大家搜遍了全屋,还是没有找到我那本遗失的书。
可是不久,母亲就轻而易举地使我前功尽弃。她宣布,谁要是能找到那本手册,就赏给他一大块美味的巧克力。我坠入了母亲的圈套。我装模作样地在屋子里四处搜寻一番,然后爬上一张椅子,查看秃鹰的后面,故作惊讶地大声喊道:“哦,原来在这儿呀!”然而,继之而来的却是惩罚,一顿斥责之后,我被强迫躺在床上,一天不许下地玩耍。当时我并不觉得受了委屈。受到惩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全家人都知道这是我藏起来的。但是不赏给我那块巧克力是不公正的,因为事先已经说好了,谁找到书就奖给谁,而我发现了却没有赏给我。
姐姐常跟我玩一种叫“大姐姐”的游戏。这个游戏既吸引人,又让人心惊肉跳。游戏的大意是我们家有一位大姐姐,比我和姐姐都年长,栖身于科尔宾角(Corbin's Head)的一个岩洞里,偶尔回娘家来。她的长相和打扮与姐姐毫无二致,只是嗓音完全不同,阴阳怪气的,相当可怖。
“难道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姐姐玛吉呀,你可别真的以为我是陌生人呀,你真的这么认为吗?”
我常常感到难以名状的惊恐,尽管我心里也明白那是玛吉装扮的——可难道那就不会是真的吗?这声音,狡猾的眼神,她就是大姐姐!
我的母亲为此很生气。“玛吉,不许用这个愚蠢的把戏吓唬妹妹!”
玛吉往往理直气壮地回答道:“是她自己要玩的。”
是我自己要玩的。我会对她说:“大姐姐快要来了吗?”
“我不知道。你要她来吗?”
“是的……是的,我要。”
真的要吗?我想是的。
我的要求不会立刻被满足。也许两天后,幼儿室外会响起敲门声,还有一个声音说道:“亲爱的,我可以进来吗?我是你的大姐姐……”
很多很多年以后,只要玛吉用大姐姐的声音说话,我仍然会吓得背脊发冷。
为什么我喜欢被吓唬呢?是何种本能需要以恐惧来满足?真的,为什么孩子们都喜欢关于大熊、恶狼和女巫的故事?这是对过于安全的生活产生的一种逆反心理吗?是否一个人在一生中对危险也有特定数量的需求?当今层出不穷的青少年犯罪是否也可以归咎于安全感过剩?你是否本能地需要什么东西去抗击、去征服,以便证明自己的力量?如果把小红帽故事里的大灰狼去掉,还会有哪个孩子喜欢这个故事呢?无论如何,就像生命中的其他东西一样,你需要受到一点惊吓——但不要太多。
我姐姐颇具讲故事的天赋。在她小的时候,哥哥就总缠着她不放。“再给我讲一遍吧。”
“不讲了!”
“再讲一遍嘛。”
“不讲了,我不想再讲了。”
“求求你,再讲一遍,你让我干什么都可以。”
“那我咬你的手指行不行?”
“行。”
“我会咬得很重,说不定会把它咬下来!”
“我不在乎。”
于是玛吉又讲了一遍那个故事,然后拎起他的手指头咬了一口。这下蒙蒂大叫起来。母亲来了,玛吉受了罚。
“可这是我们说好了的。”她毫无悔意地说。
我还清楚地记得我写的第一个故事。它有点像一出闹剧,很短,因为书写和拼写让我感到头痛。故事中有两个人物:品德高尚的玛吉夫人(好人)和凶狠残暴的阿加莎夫人(坏蛋),情节是有关一座城堡的继承权之争。
我先拿给姐姐看,提议两人一起表演。姐姐立刻提出她情愿扮演残暴的玛吉夫人,让我来扮演高尚的阿加莎夫人。
“难道你不喜欢当好人吗?”我有些吃惊。姐姐回答说,当一个邪恶的家伙更有意思。我自然也很高兴,我本来就是出于礼貌才把好人的角色让给姐姐的。
记得父亲看了我的作品后笑得前仰后合,母亲则很委婉地建议我最好不要用“残暴”这个词。“可她的确非常残暴。”我解释道,“她跟那个把许多人绑在火刑柱上烧死的暴君玛丽一样,杀了好多好多人。”
神话故事在我的生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每逢生日和圣诞节,姨婆总要送我诸如《黄色的神话故事》(The Yellow Fairy Book)、《蓝色的神话故事》(The Blue Fairy Book)一类的小书。我统统都喜欢。我看这些书非常入迷,读了一遍又一遍。后来,我有了一本安德鲁·兰格(Andrew Lang)的动物故事集,里面有一个关于安德鲁克里斯与雄狮的故事,我特别爱读。
大概从那时起,我开始读默尔斯伍斯太太(Mrs Molesworth)的书,她是当时著名的儿童小说家。她的书我读了许多年,今天读来仍感到趣味盎然。当然,如今的孩子们可能会觉得这些书太老派了,不过书中的故事仍有可取之处,人物刻画也很出色。书中有为幼儿写的《胡萝卜,只是一个男孩》(CARROTS-Just a Little Boy)、《小男孩》(Herr Baby),以及各种神话故事。我现在还想再读一遍《布谷鸟钟》(The Cuckoo Clock)和《有挂毯的房间》(The Tapestry Room)。我当时爱读的是《四风农场》(Four Winds Farm),现在读来颇感乏味,不知当年为什么那么喜欢它。
看小说在当时被当作一种消遣,不算是修身养性的事,要到午餐后才允许看。在这段时间里必须干点“正经事”。即使是现在,要是早餐后就捧起小说来,我仍会有一种负罪感。星期天打牌也是不被允许的。奶妈把扑克斥为“魔鬼的连环画”。我并不把此话当真,但星期天不许打牌却是家规。许多年后,要是碰巧在星期天打桥牌,我还是免不了产生一种犯罪感。
奶妈离开之前,母亲和父亲曾离家一段时间,到美国去了。奶妈和我就去伊灵住。我在那里待了几个月,非常愉快地适应了那里的生活。姨婆宅子里的顶梁柱是年长的、满脸皱纹的厨子汉娜。她的瘦弱就好比简的肥硕,她骨瘦如柴,脸上有深深的皱纹,肩膀瘦削。和我记忆中当年的其他厨子一样,汉娜厨艺高超。每周有三次她会在家里烘烤面包,我被允许进入厨房协助她,我会做我自己的农家面包和麻花形面包。我和她只有过一次冲突,当时我问她“杂碎”(giblets)是什么意思。很显然“杂碎”这种东西是年轻小姐们不宜多问的,可我存心要惹恼她,就在厨房里跑进跑出地叫:“汉娜,杂碎是什么东西呀?汉娜,再问你一遍,杂碎是什么呀?”我乐此不疲。最后我被奶妈拉走了,说教了一顿。汉娜整整两天不肯跟我说话,从此以后我就小心地不敢违反她的规矩。
那一次待在伊灵的时候我一定被带去看过维多利亚女王登基六十周年钻石庆典[14],因为后来我偶然翻出一封当年父亲从美国发来的信。信完全是当年的书写风格,跟我父亲的口头用语——信中充斥着语气肯定、故作虔诚的调调,而我父亲说起话来通常是欢快而带些不敬字眼的。
“你必须对亲爱的姨婆非常非常好,阿加莎。因为你得想想姨婆对你有多好,还有她对你的款待。我听说你要参加这个激动人心的盛会,这样的事情一个人一生也只碰得到一次。你必须告诉姨婆你是多么感激她,这对你是多么难得,我希望我也能在那儿,你母亲也是。我相信你是永远不会忘记这次经历的。”
我父亲没有预见的天赋,因为现在我已经忘记了,我对这起事件没有丝毫的记忆。小孩子是多么让人气恼啊!当我回头看那些往事时我都记得些什么?尽是些无聊的小事:本地的女裁缝,我在厨房做的麻花形面包,F上校呼出的难闻气味。而我忘记了什么呢?人家为我花了重金,带我去看、指望我能记住的盛景。我对自己很失望,多么讨厌、忘恩负义的孩子啊!
这让我想起了一件令人惊讶的巧合,肯定有人会说这是不可能发生的。当时应该是维多利亚女王的葬礼。姨婆和B外婆都要去看,她们搞到了帕丁顿附近一栋房子的窗口座位,准备在那个大日子到那里见面。为了不迟到,当天早上五点姨婆就从伊灵的家里起床了,及时地赶到了帕丁顿火车站。她掐指一算,她有三个小时赶去那个优越的位置。她带了一些刺绣活儿,一些吃的和其他的一些必需品,准备到了以后可以消磨那几个小时的等候时间。哎,可是她留给自己的时间根本不够。街上水泄不通,离开帕丁顿火车站没多久她就完全没法往前走了。两个救护车上的人把她从人群里营救出来,向她保证再往前走是不可能的。“我一定要去,我一定要去!”姨婆泪流满面地哭喊道,“我有位置的,我有座位,两个头等座位,在二楼的第二个窗边,我可以俯瞰到下面的一切。我一定要去!”“这不可能,夫人,街上水泄不通,已经有半个小时没人能过得去了。”姨婆哭得更厉害了。救护车上的人善意地说:“我恐怕您什么也看不到的,夫人,不过我能带您沿着这条街到救护车那儿去。您可以坐在那儿,他们会给您一杯茶。”姨婆哭着跟他们去了。救护车旁边坐着一个人,和她一样在痛哭,壮硕的身躯上套着缀有玻璃珠子的黑色天鹅绒衣服。当这个人抬起头来——两个人都惊叫起来。“玛丽!”“玛格丽特!”两个缀有玻璃珠子的巨大胸脯撞在一起。
5
回想起来,童年时代给我带来最多乐趣的玩具非铁环莫属。当然,这东西再简单不过了,值不了几个钱——六便士,或者一先令,不会更贵了。
但它给父母、保姆和仆人们带来的恩惠简直无法估量。天气晴朗的日子,阿加莎会带上铁环到院子里玩耍,直到吃饭的时候才回到屋子里,更确切地说,是直到她觉得饥肠辘辘的时候才知道回来,不会给任何人添麻烦。
对我而言,那只铁环就是我的战马、海怪、火车。我俨然一位披挂齐整的骑士,策动着我的坐骑,在征途上飞奔;有时又像一位公主,优雅地骑在温驯的白驹上,悠闲自在,还大度地赦免了克洛弗(猫咪家族成员之一)的牢狱之灾。或者想得不要这么罗曼蒂克,当一位火车司机、乘警或乘客,坐在火车上,在自己设计的三条铁路干线上行驶。
那是三条独立的运输系统:环形铁路干线有八个车站,环绕四分之三个庭院;水桶铁路干线的线路很短,局限于菜园范围内,起点是一棵松树下的水桶和水龙头;回廊铁路干线围绕着整个宅院。最近,我从一个旧柜子里翻出一张六十年前的硬纸片,上面是我画的草图,描绘了这些铁路干线的走向和交叉站点等。
我现在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当时会那么喜欢这个游戏。我拍打着铁环,走走停停,口中念念有词:“百合花峡谷到了,请在此换乘环形铁路干线……水桶铁路干线……终点站,请全体下车换乘。”我能玩好几个小时,这也算是很不错的锻炼。我还孜孜不倦地反复练习把铁环掷出去,让它自己滚回来。这个小把戏是一个来我们家做客的海军军官朋友教我的。开始时我根本做不到,经过漫长而艰辛的练习我才掌握了诀窍,此后就很能自得其乐了。
下雨天还有马蒂尔德。马蒂尔德是一个美国制的大摇摆木马,是我姐姐和哥哥小时候还在美国时人家送的。它被带回了英国,已经破烂不堪、不复往日的光彩:鬃毛没了,油漆掉了,尾巴什么的也都不见了。它被安置在屋子一侧的小温室里——不是那种温室植物园,有很多夸张的植物,很多盆秋海棠、天竺葵,一层层的架子上放着各种蕨类植物,还有几棵大棕榈树。这个小温室被称作KK(也可能是开开?),我不知道其中的缘由。里面没有植物,只有打包好的门球杆、铁环、弹珠、坏掉的庭园椅子、旧的上了漆的铁桌、一副破烂的网球球网,还有马蒂尔德。
马蒂尔德的动作很棒——比我所知的任何英国摇摆木马都要好得多。它既能前后跃动,又能上下跳动,骑在上面会时刻有要摔下去的危险。它的弹簧需要上油,运转起来会发出可怕的嘎吱声,这更增加了乐趣和危险性。这又是一项不错的身体锻炼,怪不得我小时候总是那么瘦。
在“开开”里与马蒂尔德做伴的是特鲁洛芙——同样来自大西洋彼岸,是一辆上了漆的、带踏板的小马车。也许是许久不用,踏板早就不管用了,多上点油也许可以解决问题,不过还有更好的办法能让特鲁洛芙变得好用。就像德文郡所有的庭院一样,我们家的庭院也在一个斜坡上。我的办法就是把特鲁洛芙放在斜坡顶部的草地上,小心地坐进去,发出激励的喊叫声,策马前行。起先比较慢,然后会越来越快,我靠脚来刹车。就这样,我们最终会冲到庭院底部的智利南洋杉脚下。然后,我会把特鲁洛芙拉到坡顶,再往下骑。
过了几年,我发现,我未来的姐夫把观看我这样玩的过程当作一种很有意思的消遣,一看就是一小时,还很郑重其事的样子。
奶妈一走,我失去了一位玩伴,整日郁郁寡欢地在园中漫步,直到铁环救了我。像所有的孩子一样,我跑来跑去,劝别人陪我玩。先是找母亲,后来又纠缠用人。但是在那个时候,除非被分派去陪孩子,一般人是不会主动跟孩子玩的,你只好独自玩耍。仆人们都很和善,可是她们有活儿要干——大量的活儿——所以往往是这样:“现在请走开,阿加莎小姐,我得继续做事。”简总是好心地给我一把葡萄干,或者一片奶酪,但总是坚决地要我到庭院里去吃。
于是,我只好创造自己的小天地,杜撰自己的玩伴。我觉得这样还算不错,我一生中还从来没有为“无事可做”而苦恼过。不少女人都深受其苦,感到孤寂和烦闷。多余的时间就像噩梦,而不是乐趣。人都会希望有娱乐生活,没有的话,就会很失望。
我猜想,这是因为现在几乎所有的孩子都要上学,一切事情都有人帮他们安排得好好的,他们才会看起来那么无助,不知道如何自己想办法在假期里消遣。看到孩子们跑过来对我说:“求你了,我没事可做。”我总是很惊讶。每每此时,我都会绝望地指出:“可是你有很多玩具啊,不是吗?”
“也不算多啦。”
“可是你有两辆火车,还有卡车,一套颜料,还有积木,你还不能玩点儿什么吗?”
“可是我自己玩不了呀。”
“为什么玩不了?我有主意了,你画一只小鸟,然后把它剪下来,用积木做一只鸟笼,把小鸟放进去。”
就这样,他们闷闷不乐的脸上露出了笑容,这样我大概会有十分钟的宁静。
每每回顾往事,我就愈发深信我的兴趣始终如一:儿时喜欢的东西,成年后仍然喜欢。
比如说,房子。
我小的时候应该有很多玩具,有铺着床单和毛毯的娃娃床,有哥哥姐姐留给我玩过家家的积木,更有许多玩具是即兴制作的。从旧的画报杂志上剪下几幅画,贴在牛皮纸订成的剪集簿中;把墙纸剪下来贴在盒子上,这样的游戏能打发不少悠闲的时间。
不过在室内,我玩得最多的还是娃娃屋。刚开始只是一个普通的小房子,前门可以敞开,看得到底层的厨房、客厅、门厅和楼上的两间卧室和浴室。家具是一件一件搜集起来的。商店里可以买到形形色色的娃娃屋家具,非常便宜。我的零用钱在当时算是相当多的,取决于父亲每天早上恰好拥有的铜币数量。我到他的更衣室向他问早安,然后转向梳妆台,看看命运女神在那天判给我些什么。两便士?五便士?有一次整整有十一便士!有时候一枚铜币也没有。这种不确定性非常刺激。
我买的总是同样的东西。糖果——高温熬制的硬糖,我母亲认为那是唯一有益健康的糖果——都是从怀利先生在托基的店里买来的。糖果全是在那里制作的,一走进商店的大门,你就能知道当天做的是什么糖:煮沸的太妃糖香味浓郁,薄荷糖气味刺鼻,菠萝糖的气味难以捉摸,麦芽糖(无趣)实际上没有什么气味,还有梨形糖在制作过程中会散发出令人难以抗拒的香味。
每种糖果都是八便士一磅,我每星期大约花四便士——一便士可以买四种。然后我会捐一便士给流浪汉基金会(大厅的桌上有个募捐箱)。从九月份开始,还要存几个便士以备购买圣诞礼物之用。剩下的钱全都用在为我的娃娃屋添置家具和物品上了。
我还记得那些想要买的东西是多么令人动心。比如食物:放在小纸板盘子里的烤鸡、鸡蛋和培根、婚礼蛋糕、羊腿、苹果和橘子、鱼、蛋糕、李子布丁;装着刀叉和汤匙的餐具篮;整套的小玻璃杯。然后还有家具:我的客厅里有一套蓝色绸缎椅子,我又逐渐增加了一个沙发和一把相当豪华的镀金扶手椅。有带镜子的梳妆台,铮亮的圆形餐桌,还有一套难看的橙色锦缎餐室家具,包括灯具、分屋饰盘和花束。然后还有全部的家务工具:刷子和簸箕,扫帚和提桶,以及厨房炖锅。
很快,我的娃娃屋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家具仓库了。
我是否可以——我是否有可能——再拥有一个娃娃屋?
母亲认为一个小女孩不应该拥有两个娃娃屋。不过,她灵感突发地建议道,为什么不用一个柜子呢?于是我得到了一个柜子,真是太棒了。顶层有个大房间,本来是父亲加盖出来装成两个备用卧室的。由于里面空空如也,姐姐和哥哥喜欢把它当作游戏室,就这样保留了下来。墙边多少放了一些书和橱柜,房间中间则空空如也,相当适宜。我得到了一个有四层架子的柜子,是墙边的家具之一。母亲找来各种各样的漂亮壁纸贴在架子搁板上,当作娃娃屋的地毯。原来的那个娃娃屋放在柜子顶上,这样一来,我就拥有了一栋六层楼的“房子”。
当然了,我的房子需要一个家庭住进来。我加了一个父亲、一个母亲、两个孩子和一个女仆,这些娃娃的头和胸部是瓷质的,四肢是用锯末压成、可以活动的。母亲用碎布料为他们缝制了一些衣服。她甚至用胶水在那个父亲的脸上粘上了小小的黑色八字胡。父亲、母亲、两个孩子和一个女仆,真是十全十美。我不记得他们有什么特别的性格——他们从来没有成为我心目中真正的人,他们的存在只是为了占据那幢房子。不过让这个家庭围坐在餐桌边的时候,还真像那么回事,第一次开饭时桌子上有盘子、杯子,有烤鸡和相当特别的粉色布丁。
另一个乐趣就是搬家。拿一个结实的大硬纸箱充当家具搬运车,把家具满满地装在里面,用绳子拉着在房间里转上几圈,然后再“抵达新居”(一个礼拜至少搬一次)。
如今我可以清楚地认识到,我后来也一直在玩房子的游戏:我住过数不清的房子,买房子,换房子,布置房子,装修房子,改建房子。房子啊!上帝保佑房子!
抚今追昔。神奇的是,人若系统地回想一下一生中的琐事,的确可以记起一些事。可以记得幸福欢乐的时刻,也可以记得——而且我认为是生动地记得——恐怖的情景;奇怪的是,痛苦和令人不快的经历却难以在脑海中再现。我并不是说我记不得后者的情形,而是说体味不到其中的感受,一提起来,我只能说:“阿加莎当时情绪低落,阿加莎牙痛。”但是现在回想的时候并不觉得情绪低落或者疼痛。与此相反,也许某一天突然飘来的一缕酸橙树的清香,就会将我带回往日的记忆中,使我忽然想起曾经在酸橙树下度过的快乐的一天。我当时高兴地躺在地上,呼吸着青草散发出的温馨的芳香,体会着夏日的快乐。身旁有一棵雪松,不远处河水在潺潺流淌……一时间我又回到了过去,不仅能回想起往事,还能体验到往日的情趣。
我清晰地记得一片金凤花田野。我那时肯定还没到五岁,因为我是和奶妈一起散步去的。那时我们在伊灵,和姨婆住在一起。我们走过圣史蒂芬教堂,爬上一座小山。四处都是旷野,我们走进了一片与众不同的田野,密密匝匝地遍布着金凤花。我们走到那里——我记得我们经常去那里,虽然我不记得记忆中的那一次究竟是我们第一次去时的情景,还是后来哪一次的,但是我还能记起那个地方的魅力,也能够感觉到。似乎这么多年来我再也没看到过那样一整片的金凤花。我见过田野中散布的一些金凤花,仅此而已。初夏的日子里,看到一大片金黄色的金凤花,这真是奇妙啊,这是我当时的感觉,现在仍然能够感觉到。
人一生中什么时候最愉快?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回答。回首往事,我认为最愉快的时刻往往是平日里宁静的片刻。默默地端详着奶妈戴着蓝色头饰的银发;与托尼玩耍,用梳子为它梳理脊背上的长毛;想象在庭院里骑着高头大马,跨过遐想中的河流;跟在铁环后面,经过环形铁路干线上的一个个车站。跟母亲一起做游戏,后来我长大了些,母亲给我读狄更斯的作品,读着读着就打起盹儿来,眼镜从鼻梁上滑了下来,脑袋耷拉着。我急切地喊醒她:“妈妈,你都快要睡着了!”母亲严肃地辩解道:“没有的事,亲爱的,我一点都不想睡!”过不了几分钟,她就真的睡着了。我至今还记得她当时那副滑稽可笑的神态:低着头,眼镜从鼻梁上耷拉下来。我仍然记得在那一刻我多么爱她。
这听起来很奇怪,但是只有当看到熟悉的人滑稽可笑的那一刻,你才会意识到自己对他们的热爱。谁都可以对某人的漂亮、有趣或可爱而推崇备至,但一个小小的滑稽举动会使他露出本来面目。对于每一个即将结婚的女孩子,我都想给她我的建议:“现在,你想象一下:他得了重感冒,说起话来带着浓重的鼻音,打喷嚏,流眼泪,你对他的感觉会是怎样的?”这是个不错的测试,真的。我认为一个女人对丈夫的感情应该包含柔情与爱慕,从而能对重感冒和一些可笑的怪僻泰然处之。激情则是理所当然的。
但是婚姻的意义不仅仅是拥有一个爱人,我持有一种老式的观点:尊重是必要的。尊重——不能和赞赏混为一谈。我觉得,在婚姻生活中自始至终地赞赏一个男人会过于乏味,你会觉得束手束脚。而尊重,是你不需要去想的,你知道它就在那儿。就像有一位爱尔兰老妇人谈及她的丈夫时所说的:“他就是我的脑袋瓜儿。”我想,那就是一个女人所需要的,需要感到她的伴侣是靠得住的,她可以依靠他,尊重他的判断。每当有难以决断的事,都可以放心地交给他来处理。
回想往事是很奇妙的,各种各样的偶发事件和情景——有些奇奇怪怪,有些无疾而终。这所有事情当中,哪些是值得记住的?记忆又做了哪些修改?是什么促使我们记住了这样一些事情?这就像一个人走向一个装满了零零碎碎旧物的大箱子,将手伸进去,边捡边说:“我想要这个,这个,还有这个。”
找三四个不同的人问问,比方对于一次出国旅行,他们都记得些什么,你会很意外地得到五花八门的回答。我记得有一个朋友的儿子,一个十五岁的男孩,春假期间被带到巴黎玩了几天。等他回来以后,他们家一些自作聪明的朋友用通常对年轻人打趣的那种口吻说:“喂,小伙子,你对巴黎印象最深的是什么?你记得些什么?”他不假思索地答道:“那些烟囱,它们和英国房子上的烟囱很不一样。”
对他而言这是个很切实际的评论。几年之后他开始学习艺术。可见,一个视觉上的琐碎印象确实让他印象深刻,使巴黎显得与伦敦很不一样。
另一段记忆如出一辙。我哥哥因伤从东非回到家,带回一个土著仆人舍巴尼。哥哥急于让这个没见过世面的非洲人领略伦敦的繁荣景象,便租了一辆小汽车,和舍巴尼一起坐着游遍了伦敦城。他向舍巴尼展示了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白金汉宫、国会大厦、市政厅、海德公园等处。最后,当他们回到家,他问舍巴尼:“你觉得伦敦怎么样?”舍巴尼滴溜溜地转着眼珠说:“太奇妙了,主人,一个神奇的地方,我从没见过这样的地方。”哥哥满意地点点头。“你印象最深的是什么?”他问。舍巴尼不假思索就答道:“哦,主人,是那挂满肉的商店。多棒的商店啊,大块的肉挂在那里,没人偷没人抢,没有人抓起来就往外冲,那些人就这么秩序井然地从旁边走过。肉就这样挂在街边的商店里,这样的国家该是多么富裕、多么伟大。是啊,没错,英国是个多么伟大的地方,伦敦是个多么了不起的城市。”
视角,孩子的视角,我们都曾经有过,但是已经渐行渐远很难再找回来了。我记得有一次,我看到我的外孙马修时的情景。我想当时他大约两岁半,并不知道我在楼梯顶上看着他。他小心翼翼地走下楼梯——这是一项令他自豪的新成就,不过还是有点害怕。他自言自语地嘟囔着:“这是马修在下楼梯。这是马修。马修正在下楼梯。这是正在下楼梯的马修。”
我想,一个人的独立是从有自我意识开始的,通过自我审视把自己看作一个独立的人。我有没有对自己说过“这是戴着方肩带的阿加莎,正在下楼去餐厅”?一开始,我们会觉得栖身于体内的意识非常陌生。一个现实存在的个体,我们知道它的名字,我们与它相处甚欢,但是还没有完全融入。我们是正在散步的阿加莎,正在下楼梯的马修,与其说是我们感觉到了自己,不如说是察觉到了自己。
再然后,人生的下一个阶段到来了,突然间不再有“这是马修在下楼梯”,而变成“这是我在下楼梯”。达到“我”的境界,就是迈出了个人生活的第一步。
[1]阿什菲尔德(Ashfield)是位于英格兰中部,诺丁汉郡的一个区。
[2]弗雷德的昵称。
[3]伦道夫·丘吉尔勋爵夫人,即英国前首相温斯顿·丘吉尔的母亲。
[4]指从法国东南的尼斯一直到意大利西北的拉斯拜扎的地中海沿岸地带,为世界著名的避寒旅游胜地。
[5]新森林(New Forest),位于英国南部南安普敦城西,占地五百七十一平方公里,曾为中古时期的皇家猎鹿场。
[6]这里的猫咪一词原文为Kitten,即这家人的姓氏,本文取意译为猫咪,贵州版取音译为基顿。
[7]“而这是荒谬的”,是古希腊数学家欧几里得的著作《几何原本》中阐述反证题时经常用的句子。
[8]贝赞特太太,指安妮·贝赞特(Annie Besant,1847-1933),英国激进人士、社会改革家、印度独立支持者、著名通神论者、妇女节育的最早倡导者。
[9]圣法兰西斯(San Francesco,1181-1226),意大利阿西西的圣者,基督教领袖,坚持和平与贫穷的理念。
[10]《效法基督》(The Imitation of Christ),相传为中世纪后期,德国坎普滕的作家、哲人托马斯·厄·肯培(Thomas à Kempis,约1380-1471)所著的基督教典籍。
[11]泛指佛兰德地区(现在的荷兰及比利时荷兰语区的旧称)十五至十八世纪间的优秀画家,代表人物为鲁本斯、凡·代克、老勃鲁盖尔等。
[12]伊灵(Ealing)是英格兰东南部的一座城市。
[13]剑桥大学格顿学院(Girton College, Cambridge)是剑桥大学三十一个学院成员之一,成立于一八六九年,也是英国第一所寄宿制女子学院。
[14]指一八九七年举行的登基六十周年钻石庆典。
第二章
“孩子们,出来玩”
1
只有在回首与自身有关的往事的时候,人们才能意识到儿童眼中的世界是多么特别。孩子们观察事物的角度完全不同于成人,世间的一切都不成比例。
孩子们对身边发生的一切都有敏锐的见解,对人对物有很强的鉴别力,但是他们对于“怎么样”和“为什么”毫无兴趣。
大概在我五岁那年,父亲开始为家中的经济问题而烦恼。他出身富裕,总是理所当然地认为收入将永不匮乏。祖父去世前设立了一系列复杂的死后生效的信托项目,家里曾有四位受托人。后来,一位因年事已高退出了商业活动,另一位不久后进了精神病院,其余两位与父亲年龄相仿,但没多久就离开了人世。其中一位的儿子继承了父业。到底是真的经营不善还是有人借机从中渔利,我不清楚,我只知道家境每况愈下。
父亲感到惆怅和沮丧,他不会经商,对此只能束手无策。他曾写信给亲爱的某某某和尊敬的谁谁谁,可是这些人在回信中要么安抚他一番,要么就埋怨市场萧条,贬值,等等。此时父亲从一位年老的姑婆那儿继承了一笔遗产,家里的经济因此宽裕了一两年。可是在此期间,他的固定收入却迟迟没有寄来。
就在这时,父亲的身体日渐衰弱。有几次他被诊断为突发性心脏病,不过那时几乎所有疾病都被笼统地称为心脏病。我相信对经济上的积郁损害了他的健康,暂时可行的解决办法只有节省开销,而最明智的做法是旅居国外一段时间。这倒不是为了逃避所得税——可以想象那时候的所得税比现在要少得多,大概是每英镑只纳一先令的税——而是因为在国外生活花销要小得多。具体办法是,将房子连同用人一块儿以高价出租,全家人去法国南部,住进一家经济型酒店。
我记得移居国外是我六岁那年的事。阿什菲尔德正式出租了——租给了美国人,他们出了很高的租金。一家人打点行装做着临行前的准备,打算去的地方是法国南部的波城(Pau)。我憧憬着未来的生活,内心感到相当兴奋。临行前母亲告诉我说,全家人要搬到能看到大山的地方。我问了一连串有关山的问题:大山非常、非常高吗?比圣玛丽教堂的尖顶还高?我很感兴趣,那座教堂的尖顶是我所看到过的最高的东西。大山居然比它高出好多好多,有几百、几千米高。我牵着托尼来到院子里,嘴里嚼着从厨子简那儿讨来的一大块干面包片,开始尽力想象大山的雄姿。我抬起头来,仰望着苍天,大山也许就是这样吧——很高很高,高得直上云霄。想象出的画面令我敬畏。母亲喜欢大山,她对我们说,她对海没有什么感情。我深信,大山将是我心目中最宏伟的事物之一。
有一件伤心的事,要出国就意味着我得和托尼分别了。托尼当然不会和房子一起租给别人,它要寄养在我们以前的一位客厅女佣芙若蒂家里。芙若蒂嫁给了一个木匠,住得不远,也很乐意接纳托尼。我吻遍它的全身,作为回应它也疯狂地舔舐我的脸颊、脖子、胳膊和双手。
现在回想起来,出国旅行真是简单。那时候不用护照,也不必填写什么表,买了车票,订好了卧铺,就算办妥了一切。可是“收拾行李”却不同了(得用引号来表示那有多么不简单),家里其他人的行李有多少我记不得了,只记得光母亲一个人的东西就有一大堆:首先是三个圆顶行李箱,最大的一只高四英尺,里面有两个隔底匣;还有帽盒、大方皮箱;三个可归类为扁式硬皮箱的行李箱;还有那些在当时的饭店走廊里经常可以看到的美式行李箱。都很大,我猜想一定也很重。
在启程前至少一周,我母亲的卧室被这些行李箱占满了。由于我们家当时不算富裕,没有贴身女仆,母亲得自己收拾行李。第一步是所谓的“分类”。大衣橱和五斗橱都打开了,母亲把那些人造花和零零碎碎的所谓“我的缎带”“我的珠宝”之类的东西都分门别类。显然要花好几个小时分类,然后才能放进各种箱子的隔底匣里。
那时女士的珠宝可不像现在,只有少数几件“真的珠宝”,大多是人造珠宝。仿真的珠宝会被人认为“品位低劣”,除非是少见的年代久远的人造宝石胸针。我母亲的贵重珠宝包括:“我的钻石扣饰”“我的钻石月牙”“我的钻石订婚戒指”。她的其他首饰虽然也是“真货”,却没有那么贵重,不过也一样能激起我们浓厚的兴趣。有“我的印度项链”“我的佛罗伦萨首饰组”“我的威尼斯项链”“我的宝石浮雕饰”,等等。有六枚胸针是姐姐和我都非常偏爱的:“鱼群”,由五条小鱼组成一个菱形;“槲寄生”,一颗小钻石和一颗珍珠;“我的帕尔马紫罗兰”,帕尔马玫瑰形的珐琅胸针;“我的野玫瑰”,也是一枚花形胸针,粉红色的珐琅质玫瑰,周围衬以丛生的钻石叶片;还有最受钟爱的“我的驴子”,一颗奇形怪状的珍珠,嵌在几颗钻石中间,构成驴头。这些珠宝,母亲都已经确定了遗赠的对象,玛吉将得到帕尔马紫罗兰(她最喜欢的)、钻石月牙和驴子,我将得到野玫瑰、钻石扣饰和槲寄生。在我们家,是可以完全毫无顾忌地讨论遗赠的,不会引发对死亡的忧伤,只会唤起对未来得益的温暖感激。
阿什菲尔德的家里挂满了父亲买来的油画。那时候,在墙上尽可能紧密地挂满油画是一种风尚。有一幅标明了是给我的:画幅很大,画着大海,一个傻笑着的年轻女人用渔网捕获了一个男孩。那是在我孩提时代的观念中认为最美的一幅画。令人伤心的是,后来我把这些画挑选出来卖掉的时候,发现这幅画并不怎么样。虽然考虑了感情因素,我还是一幅没留。我不得不承认,父亲对画的品位一贯是比较庸俗的,但他买的每一件家具都是精品。他有收藏古董家具的爱好,他买的英国谢拉顿细木工书桌和英国奇彭代尔椅子,多是在竹制品风靡一时的时候以低廉的价格收购的。能够拥有它们,并与之朝夕相处,是一大乐事。而且它们价值不菲,父亲去世后,我母亲靠卖掉许多最好的家具得以支撑门面。
父亲、母亲和祖母都酷爱收藏瓷器。后来姨婆搬过来跟我们同住的时候,把她收藏的德国德累斯顿瓷器和意大利卡波迪蒙蒂瓷器都带来了,塞满了阿什菲尔德数不清的橱柜,实际上为了容纳它们还做了新的橱柜。毫无疑问我们是个收藏之家,我也继承了这种品质。不过唯一有点惋惜的是,已经从家族中继承了很好的瓷器和家具收藏品,你就只能转而发掘其他的收藏种类。然而收藏家的热情还是需要满足的,对我而言,我积攒了不少父母的藏品中所没有的混凝纸家具和小物件。
等到动身的那一天到来时,我兴奋得甚至有些不舒服,一句话也说不出。每当我非常兴奋的时候,都会失去说话的力量。对于这次出国,我所记得的第一件事是在福克斯通(Folkestone)登上轮船。母亲和玛吉把横渡英吉利海峡看作非常严肃的事情。她们都晕船,所以一上船就躲进供妇女用的客舱,紧闭双眼平躺着,期望安安稳稳地渡过这段水域,顺利抵达法国。我曾在哥哥的小艇上证明自己可以,父亲也为我鼓气,于是我跟他一起待在甲板上。我记得那段航行十分平稳,但我不将其归因于海面平静,而是我用顽强战胜了海浪。船到了布洛涅(Boulogne),我欣喜地听到父亲宣布:“阿加莎一点也不晕船。”
第二段令人难忘的经历是在列车上过夜。我和母亲睡在同一个包厢里。我被安顿在上铺。母亲离不开新鲜空气,她受不了卧铺车厢里讨厌的蒸汽暖气。整个晚上,几乎每次醒来我都看见她把头探出窗外,贪婪地呼吸着夜晚的新鲜空气。
第二天一早,火车到达波城。酒店的汽车等候着,我们一家人上了车,十八件行李也陆续送来了。我们按计划赶到博塞茹尔饭店(The Hotel Beausejour),酒店外面有一个宽大的阳台,朝着比利牛斯山脉(Pyrenees)。
“就在那儿!”父亲对我说,“看到了吗?那儿就是比利牛斯山脉,是座雪山。”
我极目远眺。这是我人生中一次极其幻灭的体验,我永生难忘。我心目中那座很高很高、高入云端、雄伟得难以形容、不可思议的大山在哪儿呢?我只看到远处地平线上立着一排牙齿状的东西,看起来也就比下方的平原高出一两英寸,就是那个吗?那个就是大山?我默然无语,时至今日,我还能感受到那种极端失望的心情。
2
我们在波城住了大约六个月,对我来说是全新的生活。父亲、母亲和玛吉很快就陷入社交活动之中。父亲有几位美国老朋友住在那里,在饭店里他又结识了不少新朋友。我们还带着许多朋友写的引荐信,去拜访住在各家饭店和膳宿公寓里的人们。
为了照顾我,母亲雇了一位保育员——她是位英国姑娘,但从出生起就一直住在波城,她的法语说得跟英语一样流利,甚至比英语说得更好。母亲想让我跟她学习法语,但效果并不像她所期望的那么理想。马卡姆小姐每天早晨来找我,带着我出去散步,这是照顾小女孩的例行工作。一路上,她会指着各种东西,一遍又一遍地念出它们的法语名称:“一只狗”“一幢房子”“一个警察”“一位面包师傅”。我顺从地重复着,可当我提问的时候就只能用英语,而她也用英语回答。我当时觉得日子好无聊,在马卡姆小姐的陪伴下,散步仿佛永无止境。她人很好,和蔼可亲,责任心也很强,就是太无趣。
母亲不久就决定不再让我跟着马卡姆小姐学法语了,而是由一位法国女人每天下午定时来给我上法语课。这位新老师叫莫豪拉特小姐。她身材高大,体态丰腴,棕色皮肤,有许多各式各样的小披肩。
那段日子里,我们所住的房间都十分拥挤,里面放置了太多的家具和太多的装饰品。莫豪拉特小姐是个喜欢手舞足蹈的人,她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晃动肩膀,不停地挥舞手臂,时不时地把桌上的某个装饰品撞落、打碎。这差不多成了我们家的一个笑话。父亲说:“阿加莎,她让我想起你养过的那只叫达芙妮的鸟,个子大又笨拙,总是碰翻它那个放种子的饲料盘。”
莫豪拉特小姐说起话来滔滔不绝,这让我无所适从。我越来越不知道应该如何回应她拖着长腔的提问。“哦,亲爱的宝贝!多乖呀,我的宝贝!哦,小宝贝,让我们一起来读几篇有趣的课文吧,好不好?”我客客气气地冷眼看着她。母亲在一旁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便喃喃地应了一句:“好的,谢谢您。”我当时的法语水平也就只够表达一些有限的意思。
法语课的气氛还算融洽。我一直很听话,但显然根本没有开窍。母亲很希望看到立竿见影的成效,她对我的学习进展大为不满。
“她应该学得再快一点儿的,弗雷德。”她对父亲抱怨道。
父亲总是那么宽厚,他答道:“哦,她需要时间,克拉拉,需要一定的时间。那个女人才来了不到十天。”
可母亲不喜欢给人时间。我生了一场小病,让这个故事达到了高潮。我想起初是当地的流行性感冒引起了鼻黏膜炎,我发烧了,闷闷不乐,正在康复但是还有一点发热,此时的我忍受不了莫豪拉特小姐了。
“求你了。”我乞求道,“今天下午别让我上课了,我不想上。”
有充足的理由时,母亲总是通情达理的,她同意了。时候一到,莫豪拉特小姐披着披肩一切如常地来了。母亲解释说我在发烧,正在房里休息,或许今天不上课比较好。莫豪拉特小姐马上起身,飞也似的扑向了我,肘部挥动着,披肩起伏着,呼气向下,吹到我的脖子上。“哦,可怜的宝贝,可怜的小宝贝。”她说她要给我念书,给我讲故事,她要逗乐“可怜的小家伙”。
我向母亲投以最痛苦的目光,我忍受不了,我一刻也忍受不了了!莫豪拉特小姐尖锐短促的声音仍在叽叽喳喳地响着——这是我最不喜欢的声音。我用目光哀求道:把她带走吧,请把她带走吧。最终母亲坚决地把莫豪拉特小姐拉向门口。
“我想阿加莎今天下午最好能非常安静地休息。”她一边说一边把莫豪拉特小姐带了出去。然后她回到我身边,冲我直摇头。“别的倒没什么。”她说,“只是你不该做那些讨厌的鬼脸。”
“鬼脸?”我说。
“是啊,那么愁眉苦脸的,还望着我。莫豪拉特小姐完全看得出来你想让她走。”
我很不安,我不是有意失礼的。
“可是,妈咪。”我说,“我做的不是法国鬼脸,是英国鬼脸呀。”
母亲哑然失笑,然后解释给我听,做鬼脸是一种国际语言,什么国家的人都能看懂。尽管如此,她还是告诉父亲,莫豪拉特小姐教得并不成功,她要另觅人选。父亲说如果我们不用再损失太多的瓷器装饰品,那也很好。他补充道:“我要是阿加莎,也会觉得那个女人难以忍受,因为确实如此。”
从马卡姆小姐和莫豪拉特小姐的桎梏中解脱出来以后,我开始享受属于自己的乐趣。饭店里住着一位寡妇塞尔温太太,她好像是塞尔温主教的遗孀或弟媳。她带着她的两个女儿,多萝西(达尔)和玛莉。达尔比我大一岁,玛莉比我小一岁,没过多久我们就形影不离了。
我一人独处时,是个温顺听话、循规蹈矩的孩子,可一跟别的小孩子凑到一块儿,就迫不及待地想搞些恶作剧。我们三个人尤其喜欢去找餐厅里那些倒霉的侍者的麻烦。有一天晚上,我们把餐桌上所有调味瓶中的盐都换成了糖。还有一次,我们趁着餐厅就餐铃响之前,把桔子皮剪成小猪的形状,摆在每个人的盘子里。
那些法国侍者是我所见过的此类人中最和善的。尤其是那位负责服侍我们的维克多,他身材敦实,鼻子尖长,在我的记忆中,他的身上总是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怪味(那是我头一次知道大蒜这种东西)。不管我们怎么戏弄他,他都不生气,而且待我们格外殷勤。他常用胡萝卜给我们刻出活灵活现的小老鼠。我们之所以能够做了恶作剧又逍遥法外,全仰仗这位忠厚的维克多,他从未向饭店总管或我们的父母告过状。
跟从前的那些伙伴相比,我对与达尔和玛莉姐妹的友谊更加珍视。也许到了那个年龄,结伴玩耍要比独自一人更具吸引力。我们合伙做了许多恶作剧,整个冬季都玩得非常痛快。当然了,我们也常常因为调皮捣蛋而受罚。不过只有一次,我们对所受的责罚义愤填膺。
那天,我母亲和塞尔温太太坐在塞尔温太太的起居室里聊得正欢,一个女服务员捎来口信:“住在饭店另一栋楼的比利时女士带来问候,不知道塞尔温太太和米勒太太是否知道,她们的孩子正在五楼的围墙上走来走去?”
想象一下:两位母亲走到院子里,抬头看到三个欢快的身影排成一条纵队,在大约一米宽的围墙上前进着,晃晃悠悠地维持着平衡,她们该做何感想!我们根本不觉得这有什么危险的。我们把一个女服务员作弄得太过分了,于是她想办法把我们诱骗到一个放扫帚的橱子里,然后得意洋洋地从外面关上了门,用钥匙把我们锁在里面。我们非常愤慨。该怎么办呢?那儿有一个小窗口,达尔探出头去,觉得我们可以钻出去,沿着围墙走,转过拐角,从那边某个房间的窗户爬进去。于是说做就做,达尔第一个挤了出去,接着是我,然后是玛莉。我们很高兴地发现,在围墙上前行很容易。我不知道我们有没有从五楼向下看,不过我猜想,即使看了,也不会头晕或者摔下去。我总会惊恐于孩子们站在悬崖边的景象:脚趾踩在悬崖边缘向下看,不会头晕,也不会有其他成年人会有的不适感。
我们并没走多远。我记得头三扇窗户锁住了,再接下来的窗户通往公共浴室,是开着的。我们爬了进去,惊讶地听到了不期而至的呼唤:“马上下楼,到塞尔温太太的起居室里去。”两位母亲都非常生气,我们却不明白是为什么。我们都被罚待在床上,一天不许出去。我们的辩解完全不被接受,可那都是实话。
“可是你们从来没说过,”我们挨个儿地说,“你们从来没说过我们不可以在围墙上走。”
说完大家又愤愤不平地回到床上去了。
在此期间,母亲一直在思考我的教育问题。她和姐姐当时正在城里的一家裁缝店定做衣服。一天,母亲注意到店里的一位助理试衣员。她是一位年轻女工,为负责试衣样的师傅打下手,主要协助顾客穿试衣样和为师傅递别针。她的师傅是个脾气暴躁的中年妇女。母亲发现这名年轻女工秉性温顺,颇有耐心,决定进一步考察她。第二次和第三次试衣样时,母亲一直留神观察她的言行,后来又拉住她聊了起来。她叫玛丽·塞耶,二十二岁,父亲是一家小咖啡店的老板。她有一个姐姐、两个弟弟和一个小妹妹。姐姐也在裁缝店工作。母亲漫不经心地问她,是否愿意跟她去英国。姑娘听了喜出望外,兴奋得有些语无伦次。
“我必须和你的母亲谈一谈。”母亲说,“她可能不希望你到那么远的地方去。”
母亲约好时间拜访了塞耶太太,两人仔细地商量了这件事。而直到这时,她才跟父亲谈起自己的打算。
“可是,克拉拉,”父亲反对道,“这个姑娘不是家庭教师,在这方面完全是外行。”
母亲却认为玛丽正是我们所需要的那种人。“她不懂英语,一句也不会说,阿加莎就不得不跟她学说法语。这个女孩温文尔雅,脾气也好,而且是好人家的孩子。她愿意随我们去英国,她还能为我们做衣服,做各种针线活。”
“可是你确定吗,克拉拉?”父亲满腹狐疑地问。
母亲总是很有把握,一旦她拿定了主意,就绝不会疑惑。
“这是最好的办法。”她说。
同以往一样,母亲的异想天开又被证明是切实可行的。时至今日,只要我一闭上双眼,玛丽那可爱的样子就会浮现在我的眼前:红润的圆脸,翘鼻子,乌黑的头发盘成一个发髻。后来她告诉我,第一天早上她提心吊胆地走进我的卧室,用头天晚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学会的两句英语跟我打招呼。“早上好,小姐!祝你身体健康!”遗憾的是,由于她的法语口音很重,我一个字也没听懂,只是疑惑地注视着她。整整一天,我们就像两只不会说话的狗,刚刚认识。两个人几乎都没怎么说话,只是忧心忡忡地互相打量。玛丽给我梳头发——金黄色的头发,总是烫成香肠卷——她非常害怕弄疼我,梳子只是很浅地划过头发。我想告诉她应该更用力些,但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根本无法沟通。
不到一个星期,我就能和玛丽交谈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也不知道。我说着法语,东一个词,西一个词,凑起来竟然也能表达自己的思想。到了那个周末,我们竟已成了朋友。跟玛丽一道外出散步是件乐事,跟她在一起干什么都有趣,这预示着一段令人愉快的友情。
初夏的波城,天气渐渐炎热起来,我们离开那里,到阿格勒斯(Argeles)消磨了一周,又去卢尔德(Lourdes)住了七天,尔后就在比利牛斯山脉中的高特莱(Cauterets)住了下来。这个地方景色宜人,就在大山脚下。(我对大山的失望此时已烟消云散,不过高特莱所处的地理位置要是能有更广阔的视野就更令人满意了。)每天早晨,我们都沿着山间小道散步,走到泉边一杯接一杯地喝那讨厌、肮脏的矿泉水。这样增进了我们的健康以后,再买上一条麦芽糖。母亲最喜欢的是茴香味的,我对它却很反感。我很快就在旅馆旁的弯曲小道上发现了一项十分有趣的运动:从小松树上坐滑梯似的滑下来。玛丽不赞成这么做,但很遗憾她从一开始就没能管束住我。我把她当作朋友和玩伴,从未产生过要听她的话的念头。
威严是一种非比寻常的东西,我的母亲就拥有足够的威严。她很少发脾气,几乎从不提高嗓门,但她只要温和地一声令下,对方就会立刻服从。她总是奇怪于别人为何没有这样的天赋。后来,在我第一次婚后且已经有了孩子的时候,她和我们住在一起,我向她诉苦说隔壁有几个烦人的小男孩总是翻越篱笆跑过来,叫他们走开他们也不走。
“多么奇怪啊。”母亲说,“你怎么不叫他们走开呢?”
我说:“好,你试试看吧。”就在这时,两个小男孩来了,准备照常说“唷!呸!就不走就不走!”然后把碎石块扔进草地里。有一个已经开始往一棵树上扔石头了,并趾高气扬地喊叫着。我母亲把头转了过去。
“罗纳德,”她说,“你是叫这个名字吧?”
罗纳德说是的。
“玩的时候请不要靠这里那么近,我不喜欢受到打扰。”母亲说,“请去远一点的地方玩好了。”
罗纳德看着她,冲他弟弟吹了声口哨,马上就离开了。
“你看,亲爱的。”母亲说,“这很简单。”
对她来说确实很简单,我真的相信我母亲可以毫不费力地管教一班不良少年。
在高特莱的饭店里,有一个大一些的女孩,叫西比尔·帕特森,她母亲是塞尔温家的朋友。还有一个叫珍妮杜·米埃的法国女孩。西比尔是我崇拜的对象,我觉得她很美,而我最羡慕的是她发育中的身材。那时候,胸脯是相当时兴的,每个人都多少有一点。我的外祖母和姨婆身上突出的部分非常巨大,在她们互致问候、来一个姐妹间的拥吻时,很难不让胸脯先亲密接触。我认为大人们有胸脯是理所应当的,但西比尔也拥有丰满的胸部就激发了我的羡慕之情。她十四岁,我什么时候也能有这么令人称羡的东西呢?八年?继续瘦弱八年?我渴望拥有这些女性成熟的标志。啊,好吧,只能耐心点,我必须耐心。八年以后,幸运的话也许七年,两个球体就会奇迹般地在我瘦削的骨架上冒出来。我只需等待。
塞尔温母女在高特莱住的时间没有我们长,她们没多久就离开了。后来,我又有了两位朋友供选择:一个是美国小姑娘,叫玛格丽特·普里斯利,一个是英国小姑娘玛格莉特·荷姆。这时我的父母已与玛格莉特的父母成了好朋友,自然希望我跟玛格莉特结伴玩耍。和以往一样,我没有顺从父母的意愿,我特别喜欢跟玛格丽特·普里斯利一起玩。她爱用一些我从未听过的稀奇古怪的语句和字眼,我们俩互相讲了许多故事,玛格丽特讲的一个故事里描述了面对一只“斯卡拉品”(scarrapin)时所遭遇的危险,这让我觉得很刺激。
“但是斯卡拉品是什么呀?”我不停地问。
玛格丽特有一个叫范妮的保姆,她慢吞吞拉长调子的美国南方腔很重,我很难听懂她说的话。她给我简单地描述了这个可怕的生物是什么。我去问玛丽,可玛丽也没听说过什么斯卡拉品。最后我问我的父亲,他开始也有点费解,不过最终恍然大悟,说:“我想你指的是‘蝎子(scorpion)’吧。”
不知何故,那种东西的神秘性消失了。一只蝎子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斯卡拉品那么可怕。
玛格丽特和我曾为一个问题争论不休。争论的焦点是小孩子是怎么出生的。我认为小孩子是由天使带来的,这是奶妈亲口对我说的。玛格丽特却提出异议,认为小孩子是医生的存货,是医生用一个黑口袋背来的。正当两人争论得面红耳赤的时候,范妮巧妙地为我们打了圆场。
“对呀,你们说得都对,亲爱的。”她说,“美国小娃娃是医生用黑口袋背来的;英国小娃娃是天使们送来的,这不是明摆着的嘛。”
于是我们心满意足地言归于好了。
父亲和玛吉骑马出游过好多次。由于我的恳求,有一天我被告知明天可以和他们一块儿去。我激动不已。母亲有些担忧,不过很快就被父亲打消了不安。
“我们有一个导游陪着。”他说,“他经常陪小孩子,会看好不让他们掉下来的。”
第二天一早三匹马就到了,我们启程出发,沿着曲折而陡峭的山路向上行进。马对我来说是个庞然大物,我置身于马背的最高处,沉浸在莫大的喜悦之中。导游领着它向上走,时而采一小束花递给我,让我插在帽檐上。至此一切顺利。但是当我们抵达山顶,准备就地用午餐时,那个导游却弄巧成拙了。他拿着一只刚捕获的美丽蝴蝶向我们跑来。“送给小姐。”他说,从翻领上取下一个别针,刺穿那只蝴蝶,把它别在了我的帽子上!哦,那一刻多么可怕!想想那只可怜的蝴蝶扇动着翅膀、挣扎着要脱离别针时的感受,我也像它一样苦不堪言。可是我当然不能说什么,我脑袋里有太多互相冲突的想法。从导游的角度而言,他是善意的,他把它拿给我,是当作一份特殊的礼物,我又怎么能说我不喜欢而伤害他的感情呢?但我多么希望他能把它拿走!而那只蝴蝶一直鼓动着翅膀,垂死挣扎着,可怕地拍打着我的帽子。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小孩子能做的只有一件事。我哭了。
越是有人问我,我越是答不上话来。
“怎么了?”父亲询问道,“你哪里不舒服吗?”
姐姐说:“也许她怕骑马。”
我说不是不是,我不怕,也没什么病痛。
“那就是累了。”父亲说。
“不是。”我说。
“好,那么究竟是怎么了?”
可是我不能说。当然不能,那个导游就站在那儿,带着关切而不解的神情望着我。父亲没好气地说:“她太小了,我们不该带她出来玩的。”
我变本加厉地哭起来。我一定把他和姐姐的一天都毁了,我很清楚,可我就是停不下来。我所希望和祈愿的,就是当下父亲或者姐姐,能够猜出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他们当然可以看到那只蝴蝶,他们可以看看它,然后说:“也许她不喜欢她帽子上的蝴蝶。”如果他们这么说,那就没事了。可是我不能告诉他们。那是可怕的一天。午餐时我什么都吃不下,就坐在那里哭。蝴蝶拍动着翅膀,最后也不动了。这应该能让我好受些,可那时我已经难过到了极点,什么都不能让我好受些了。
我们再次骑上马,下了山。父亲肯定气坏了,姐姐也很不高兴,那位导游仍然亲切和善,还颇为不解。很幸运,他没想再弄一只蝴蝶来逗我高兴。我们这忧愁无比的一行人回到家里,走进起居室,母亲正在那儿。
“啊,亲爱的。”她说,“怎么了?阿加莎受伤了吗?”
“我不知道。”父亲气呼呼地说,“我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了。我想她是哪里痛,或者有什么别的事。从午餐开始她就一直在哭,什么也不肯吃。”
“怎么了,阿加莎?”母亲问。
我不能告诉她,我只是无言地望着她,眼泪忍不住从脸颊上滚落。母亲若有所思地打量了我几分钟,然后说:“是谁把这只蝴蝶放在她的帽子上的?”
姐姐解释说是那个导游放的。
“我明白了。”母亲说,“你不喜欢这样,对吗?它是有生命的,你觉得它受到了伤害,对吗?”
哦,多么快慰的解脱啊!当你无法避免地长时间陷入有苦难言的境地时,有人知道你心里想什么并说了出来,那是多么美妙的解脱啊!我疯狂地扑到母亲的怀里,搂着她的脖子说:“对!对!对!它在拍动,不停地拍动。可他是好心,他是善意的,我不能说。”
她完全能够理解,她轻轻地拍拍我,突然间,整件事情似乎远去了。
“我完全了解你的感受。”她说,“我知道。可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了,不要再提了。”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发觉姐姐对她周围的青年男子有一种特殊的吸引力。尽管她没有花容月貌,却十分有魅力。她承袭了父亲的机智,谈吐文雅有趣,而且颇具女性魅力。年轻的小伙子们齐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没过多久,我和玛丽开始私下里以登记赛马簿的方式,将她的仰慕者排定座次,判断他们的成功概率。
“我认为是帕默先生,你说呢,玛丽?”
“有可能,可是他太年轻了。”
我说他大概跟玛吉同龄,但是玛丽坚持说他“太年轻了”。
“依我看,”玛丽说,“安鲁斯勋爵倒是很有希望。”
我反对道:“他比姐姐要大好多岁呢,玛丽。”她说也许是大不少,可是只有丈夫比妻子年龄大些,家庭的基础才建得牢固。她还说,安鲁斯勋爵一定会成为一位好丈夫,任何家长都不会拒绝这样的男人跟自己的女儿结为伉俪。
“昨天,”我说,“玛吉把一枝小花插在伯纳德上衣的纽扣眼里了。”玛丽对他很不以为然,她觉得伯纳德是个轻浮的小伙子。
我听说了不少玛丽家里的事,知道他们家那只猫喜欢在咖啡店的玻璃杯间穿梭,蜷缩在杯子中间熟睡,却一只都没打碎过。我知道她姐姐贝特是个严肃的女孩,而她的小妹妹安吉拉是全家人最心爱的宝贝。我知道那两个男孩的所有恶作剧,以及他们是怎么被责罚的。玛丽还向我吐露了他们家值得骄傲的秘密,他们以前姓希耶而不是塞耶,虽然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值得骄傲的——说真的我至今也不明白,但我还是附和玛丽的说法,并祝贺她有如此令人满意的祖先。
玛丽也跟母亲一样,偶尔会给我读读法语书。有一天,我拿起一本叫《一头驴子的回忆录》(Mémoires d'un âne)的书,一页页地翻看,忽然欣喜地发现我已经能顺利地读下来了。大家都向我说了不少祝贺的话,尤其母亲。经过艰苦的磨难,我终于学会了法语,可以阅读书籍了,尽管遇到较难的段落还需要有人给我讲解,但我毕竟做到了自主阅读。
八月底,我们离开高特莱去了巴黎。在那里,我度过了一生中最快乐的一个夏天。对一个我那么大的孩子来说,那里什么都有。新奇事物让我十分兴奋;树木——这是我一生中不断回想的美好事物(我想象中最初的伴侣就叫“树”,这是不是预示着什么);一个令人愉快的新伙伴,我亲爱的翘鼻子的玛丽;骑着骡子出游;在陡峭的山路上探险;同家人朝夕与共的乐趣;我的美国朋友玛格丽特;身处异国的激动。“一些罕有的、陌生的事物……”[1]莎士比亚了解得多么透彻啊。可是,留在我心中的并不是这一项一项集合在一起的混合物,而只是高特莱本身——就是那个地方,那狭长的山谷,山谷间的小铁路,树木繁茂的土坡,还有那些高山。
我再也没有故地重游,这让我很高兴。一两年前,我们本来打算在那里度过一个暑假的。我想也没想就说:“我很乐意重返那里。”这个说法并没有错。然而,后来我意识到我不能回去。一个人不可能,永远都不可能重返记忆中的地方。你不会再用同样的眼光看它,即使那里依旧如故。你曾经有过的,已经过去了。
“分明快乐的来时路,我如今再不能回还……”[2]
不要重返你欢度过快乐时光的地方,在你旧地重游之前,它永远活在你的记忆里,而一旦故地重游,就会破坏殆尽。
还有其他我不愿意故地重游的地方。其中之一是伊拉克北部沙克阿迪的神殿(the shrine of Sheikh Adi),那是我第一次游览摩苏尔(Mosul)的时候去的。要去那里相当不容易,你必须得到一张通行证,然后拜访马克布尔山(Jebl Maclub)脚下的艾因锡夫尼(Ain Sifni)警察局。
由一名警察陪着,我们从那里走上迂回的山路。那是个春天,满目新绿,一路上野花遍地,还有一条山间小溪。山羊群和孩子不时从我们身边走过,然后到达了叶兹迪神殿(the Yezidi shrine)。我常记起那里的宁静:铺着石板的院落,神殿的墙上雕刻着黑蛇。接着,我们小心地迈过——而不是踏上——门槛,进入小而昏暗的圣所。我们坐在院子里一棵隐约沙沙作响的树下,一个叶兹迪人(Yezidees)给我们端来了咖啡,事先小心地铺上一张肮脏的桌布(这是骄傲地向我们显示他们了解欧洲人的需要)。我们坐了很久,没有人来给我们讲解任何信息。我模模糊糊地知道叶兹迪人是崇拜魔鬼的,他们崇拜的对象是那个孔雀王路西法(Peacock Angel)。在那个地方,在那些纷繁复杂的各种宗教中,魔鬼撒旦的膜拜者竟然是最宁静平和的。我们在日薄西山时离开了。真是一场绝对宁静的体验。
我相信他们现在带旅游团去游览那个地方时,“春节”是个对旅行者很有吸引力的节日。而我所经历的,是它最单纯的年代,我永远不会忘记。
3
我们从比利牛斯山脉来到巴黎,后来又去了迪纳尔[3]。令人气恼的是,我对于巴黎的印象仅限于我们所住饭店的卧室。卧室的墙壁漆成了深褐色,使人很难看到室内的蚊子。
房间里蚊子成群,夜里嗡嗡叫个不停,叮咬着我们的脸和手臂(这对我的姐姐玛吉来说是异乎寻常的羞辱,因为在她那个年纪,是最注意自己的仪容的)。我们只在巴黎住了一个星期,几乎把所有时间都耗费在了驱赶蚊子、往身上涂抹各种气味奇特的油、在床边点蚊香、抓痒并把蜡烛油滴在上面了。向饭店经理提出强烈的抗议(他坚持说饭店里没有蚊子)之后,我们只好睡在蚊帐里,那可是一种新奇的体验。当时是酷热的八月,待在蚊帐里无疑会更热。
我想家里人一定带着我去游览了巴黎的名胜,可惜它们在我的记忆中没留下什么印象。只记得家里人特意带我参观了埃菲尔铁塔,就像我第一次看见大山时那样,它也让我大失所望。这次巴黎之行给我留下的唯一纪念,就是大约在那时,我得了一个新的绰号,“蚊子”。无疑,我很讨人嫌。
不,我说错了。就是那次巴黎之行,我第一次见识了工业革命的先驱者们——巴黎的街头到处都是被称作“汽车”的新式交通工具。它们在街上穿梭往来,喧嚣着飞驰而过(按现在的标准,这些汽车的速度自然很慢,但在当时来看,它们比马车要快多了)。车子呜呜叫,冒出汽油味,驾车的人都戴着防风镜和帽子,以及其他一些装备,看上去让人眼花缭乱。父亲说这种玩意儿不久后就会遍及各地,我们都不相信。我漠然地望着眼前的一切,兴趣仍然停留在各式各样的火车上。
母亲沮丧地说道:“可惜蒙蒂不在这儿,他肯定会喜欢这些东西的。”
现在,回想起这一段生活,我感到有些蹊跷,哥哥的身影仿佛完全消失了。虽然哈罗公学放假的时候他也会回家来,却似乎不再是我心目中的重要人物了。也许是因为这一时期他根本就没注意过我。后来我才知道,当时父亲很为他担忧。他因为考试没有及格而从哈罗退学了,大概先去了达特(Dart)的造船厂,后来又北上到了林肯郡(Lincolnshire)。他在学业上的进展总让人失望。父亲得到了相关人士直白的忠告:“他绝不会成功的。你瞧,他不懂数学。如果你让他干什么实际的工作,那没问题,他会是个不错的做实际工作的工人,可是在工程方面,他也就只能如此而已。”
每个家庭中往往都会有一个让父母操心和担忧的孩子。在我们家里,哥哥蒙蒂就是这样的人。他这一辈子都让人感到头痛。现在回想起来,我总在想,是否有蒙蒂可以适得其所的人生。如果他生来就是巴伐利亚的路德维希二世[4],那当然最好了。我可以想象他坐在空空荡荡的剧场里,欣赏只为他一个人上演的歌剧。他很有音乐才华,是个不错的男低音,可以不看谱演奏多种乐器,如六孔哨笛、短笛和长笛。尽管如此,他绝不会下苦功去成为那种专业人士,我想他也从来没有过这种想法。他彬彬有礼,风度翩翩,极具吸引力。他一生中,身边始终围绕着渴望为他排忧解难的人。总有人乐意借钱给他,帮他打理一切杂务。这样的事情可以追溯到他六岁的时候。他和姐姐拿到了零用钱,蒙蒂第一天就花光了。等到那个星期后半,他会突然把姐姐推进一家商店,迅速地拿下三便士他最喜欢的糖果,然后望着姐姐,看她敢不敢不付钱。玛吉非常看重公众舆论,只好乖乖就范。她自然为此怒气冲冲,事后总要找他激辩。蒙蒂只会从容地对她微笑着,给她一块糖果。
他这一生都在采取这种态度。他似乎有天助,能让人为他做牛做马。不知多少次,不同的女人对我说:“你知道,你并不真正理解你的哥哥蒙蒂。他需要的是体谅。”事实上我们太了解他了。注意,他总能获得同情。他极其坦然地承认自己的缺点,而且总是认定有朝一日一切都会改变。我相信他是哈罗公学唯一被允许留养小白鼠的男孩。他的舍监这样对我父亲解释说:“你知道,他看起来对自然史如此热爱,我认为应该允许他享有这种特权。”我们家里人的观点是,蒙蒂根本不爱自然史,他只是想养小白鼠而已!
现在回想起来,我认为蒙蒂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人。基因排列略微不同,他就可能成为一个伟人。他只是缺少些什么。判断力?平衡能力?综合能力?我不知道。
后来,他择业的问题迎刃而解了。布尔战争爆发,几乎所有我们认识的年轻人都自愿参军了——蒙蒂自然也是其中之一(他曾经偶尔屈尊来玩我的一些玩具士兵,把它们排成战斗队列,将它们的指挥官命名为达什伍德上尉。后来他换了个花样,以通敌为由砍掉了达什伍德上尉的头,把我弄哭了)。在某种意义上,我父亲一定感到宽慰,从军也许就是他的事业,尤其在他的工程界前途如此可虑的时候。
我想,布尔战争是最后一场可以被形容为“老式战争”的战争。这种战争并不会真正影响到一个国家或其居民的生活,它们都是故事书里的英雄事件,都是勇敢的战士和英勇的年轻人进行战斗。他们如果死去,就是光荣地死在战斗中。更通常地,他们会佩戴着表彰英勇战功的奖章,凯旋归来。他们与帝国的前哨、吉卜林的诗,以及世界地图上英国的粉红色版图紧密联系在一起。如今想来似乎很怪异,当时的人们——尤其是女孩子们——会把白羽毛发给那些被认为畏惧为国捐躯的年轻男子。
对于南非战争我没什么记忆,人们普遍并未把它看作一场重要的战争,它有“给克留格尔一个教训”的意味。以英国人通常的乐观主义,它应该“几个星期就会结束”。一九一四年,我们又听到了同样的说法,“最迟圣诞节前就会结束”。一九四〇年,“放樟脑丸储藏地毯没有多大意义。”这是海军部征用我的房子的时候说的,“不会拖过今年冬天。”
所以,关于当时,我记得的是一种快乐的气氛,到处都播放那首旋律不错的歌——《心不在焉的乞丐》[5],街上满是从普里茅斯来度几天假的愉快的年轻士兵们。我还记得家里的一个场景,那是皇家威尔士团第三营乘船越过南非之前几天,蒙蒂从当时的驻扎地普里茅斯带回一个朋友。那个朋友叫欧内斯特·麦金托什,由于某种原因我们总是叫他比利。他后来成为我一生的朋友,比我的亲哥哥更像哥哥。他是一个很有情趣和吸引力的年轻人。和周围其他的年轻人一样,他也爱上了我的姐姐。那时两个男孩刚领到军装,从来没见过的布绑腿激起了他们浓厚的兴趣。他们把布绑腿绕在脖子上,绑在头上,耍各种把戏。我有一张他们坐在我们的温室里、脖子上绕着布绑腿的照片。我将我少女式的英雄崇拜献给了比利·麦金托什。他的一张照片就放在我的床畔,嵌在贴有勿忘我的相架里。
我们由巴黎来到布列塔尼半岛(Brittany)的迪纳尔。
关于迪纳尔,我所记得的最重要的一件事是,这里是我初学游泳的地方。当我发觉自己噼噼啪啪地向前划了六下水,居然没有下沉的时候,我感到一种难以置信的得意与快乐。这件事我至今还记得。
我记得的另一样东西是黑莓——从未见过那么肥大多汁的黑莓。玛丽和我经常跑出去一篮一篮地采,同时也吃了很多。如此取之不尽的原因是当地乡下人认为它们是有致命毒性的。“他们不吃黑莓。”玛丽疑惑地说,“他们对我说:‘你们是在毒害自己。’”玛丽和我可没有这样的禁忌,每天下午都高高兴兴地“毒害自己”。
就在迪纳尔,我开始了戏剧生活。当时父母住的双人大卧室里有一扇很大的凸窗,就像一个凹室,前面有窗帘——理想的表演舞台。我从前一年圣诞节看过的一幕哑剧中得到启示,硬拉着玛丽每天晚上配合我,为家人表演各种神话故事。我选扮自己中意的角色,玛丽则一人包揽故事中其余的所有角色。
回想起父母亲为我们热心捧场,我至今仍满怀感激。不难想象,每天晚餐过后来卧室里坐上半个小时,观看我和玛丽身穿自己拼凑起来的戏装在那里手舞足蹈,是多么令人兴味索然的事。我们演出了《睡美人》《灰姑娘》《美女与野兽》等剧目。我特别喜欢扮演剧中的男主角。我借来姐姐的长筒袜,当作紧身裤套在腿上,在台上踱着步子。我们的表演当然都是用法语,因为玛丽不会说英语。她是个脾气多么好的女孩啊。她只罢演过一次,还是出于一个我揣测不出的理由。那天她准备扮演的是灰姑娘,我坚持要她把头发披下来。灰姑娘怎么能盘着发髻呢!玛丽曾经毫无怨言地扮演过野兽,扮演过小红帽的外婆,扮演过好仙女、坏仙女,以及邪恶的老女人,为表现街头场景她还曾假装向阴沟里吐口水、以最逼真的腔调用黑话说:“打劫!把‘米’交出来!”逗得我父亲笑得前仰后合。可是玛丽却突然哭着拒绝扮演灰姑娘。
“可是,为什么不行呢,玛丽?”我问道,“这是个好角色,是女主角,整出戏都是围绕灰姑娘的。”
不可能,玛丽说她没法演这样一个角色。要在先生面前把头发披下来,把头发散在肩膀上!这就是症结所在。在先生面前把头发披下来,这对玛丽来说简直不可思议,骇人听闻。我迷惑不解地让步了。我们想办法在灰姑娘的发髻外面蒙上一条头巾,一切顺利进行。
然而禁忌是多么因人而异啊!我记得我一个朋友的孩子——一个乖巧可爱的四岁小女孩,琼。一位法国家教玛德琳过来照顾她,父母照例担心孩子能否与她愉快相处,幸而事事都显得非常顺利。琼与她散步、聊天,把自己的玩具拿给她看,看起来一切都很好。直到就寝的时候,眼泪迸发了,琼坚决拒绝让玛德琳给她洗澡。小女孩的母亲很困惑,但是第一天让步了,因为她可以理解孩子和陌生人还没有完全熟悉。可第二天、第三天也依然如故:事事太平,事事愉快,事事友好,直到洗澡就寝的时候为止。第四天,琼把头依偎在母亲的脖子上,凄惨地哭诉道:“你不明白,妈咪。你好像不明白。我怎么能让一个外国人看到我的身体呢?”
玛丽的情形也是如此。她可以穿着长裤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在演很多角色时露出一大截腿,但她不可以在先生面前把头发披下来。
我认为我们的戏剧表演起初也许极为滑稽有趣,至少是博得了父亲的欢心的,但后来肯定越来越让人腻烦!父母对我太仁慈了,不忍心坦率地告诉我每天晚上都来观看我们拙劣的表演实在是活受罪。他们偶尔也会以朋友正在用餐为借口留在楼下,但多数情况下,他们都很豁达——而我,起码我自己,是多么尽兴于在他们面前表演。
九月,在迪纳尔逗留期间,父亲很高兴,因为他在那里遇到了老朋友——马丁·皮里夫妇和他们的两个儿子当时也在那里度假。马丁·皮里跟我父亲在韦维(Vevey)念书时是同窗,两人一直交往甚密。马丁的妻子莉莲·皮里,我至今仍然认为她是我所见过的个性最杰出的人之一。萨克维尔·韦斯特(Sackville West)在《激情耗尽》(All Passion Spent)中描绘的美丽人物总让我想起皮里太太。她有一丝令人畏惧,一点点冷淡。她有悦耳清澈的声音、精致的容貌和湛蓝的眼睛。她双手的一举一动都很优美。我想,在迪纳尔是我第一次见到她,不过从此以后就经常见面,直到她在八十岁高龄辞世,我们的关系始终很热络。其间我对她的钦佩和尊敬与日俱增。
她是一个头脑中真正充满趣味的人,我认识几个这样的人物。她的每幢房子都装修得令人惊叹不已,极其新颖别致;她做的刺绣画片最美丽;没有哪本书她没读过,没有哪出戏她没看过,而且她总能给出生动的评价。要是换作现在这个时代,我想她可能会从事某种职业,不过我怀疑如果那样的话,是否会对她如此杰出的个性产生影响。
年轻人都喜欢聚集在她家里,愉快地和她聊天。即使她已过七十高龄,与她共同消磨一个下午仍然是美妙的享受。我想她掌握了完美的休闲艺术,是我所知的任何其他人都不具备的。你会发现她在漂亮的房间里,坐在一张高背扶手椅上,通常正忙于自己设计的针线活儿,身边放着一本有趣的书或是别的什么。她是那样气定神闲,仿佛她有时间和你整天整夜地聊天,连续几个月都不用停歇。她思维清晰,言辞犀利。不过虽然她可以谈论天下间的任何话题,却很少随意评价人。最吸引我的是她美妙的嗓音,那实在是不可多得。我对嗓音总是很敏感,难听的声音会使我反感,难看的脸孔却不会。
我父亲对于与马丁重逢感到万分高兴。母亲和皮里太太也有不少共同语言,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两人很快就热烈地讨论起日本艺术。他家的两个儿子也在那儿——哈罗德在伊顿读书,威弗莱德大概是在达特茅斯皇家海军学校学习,即将参加海军。威弗莱德后来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之一,但在迪纳尔时,我只记得当时大家说他一看见香蕉就会咯咯地笑个不停,为此我还仔细地打量了他一番。那时候,这两个小伙子自然不会把我放在眼里。一个是伊顿的学生,一个是海军学员,不可能纡尊降贵去注意一个七岁的小女孩。
我们一家又从迪纳尔去了根西岛(Guernsey),冬天的大部分时间是在那里度过的。生日那天,我惊喜地收到了三只小鸟。它们的羽毛和颜色都带有异域情调,分别叫凯凯、都都和贝贝。凯凯是一只娇弱的小鸟,我们来到根西没多久它就死了。我喂养它的时间很短,所以它的死并没带给我太大的悲痛。贝贝这只迷人的小鸟才是我最心爱的。尽管如此,我还是兴致勃勃地为凯凯举办了过分铺张的葬礼。它的遗体被精心地放在用母亲提供的缎料花边做衬里的纸盒中。经过长途跋涉,我们来到圣彼得港(St. Peter Port)外的高地上,选好一块墓地,举行了葬礼,小盒被掩埋起来,上面还覆盖着一大束鲜花。
一切都安排得非常妥帖,但事情并未到此了结,前去祭扫凯凯的墓增添了我对散步的兴致。
圣彼得港最让人兴奋的是花市。那里有各色各样的花,而且非常便宜。玛丽每天都会问:“今天去哪儿散步,小姐?”而她说我总是在最冷、风最大的日子,兴致勃勃地回答:“我们去祭扫凯凯的墓。”玛丽会唉声叹气,因为我们得顶着凛冽的寒风徒步两英里!尽管如此,我还是执拗地拽着她先到花市买些山茶花或者其他的花,然后走上两英里,寒风刺骨,还经常伴着雨。我们在凯凯的墓前举行例行的仪式——将鲜花摆在那里。人也许生来就喜欢丧葬或相关习俗。人类若是没有这一天性,那么考古学家也许就不存在了。在我小时候,如果由奶妈之外的人——比如某个仆人——带着出去散步,就一定会去墓地。
去巴黎的拉雪兹神父公墓(Pére Lachaise)是多么愉快的事!全家人齐聚在家族墓地,为迎接万灵节而将墓地装点的场面是多么温馨。祭奠死者确实是一项神圣的仪式。对仪式和典礼兴致盎然,哪怕几乎忘记了亲爱的死者,是否出于逃避悲伤的本能?我知道,无论一个家庭多么穷困,首先要存的都是为自己的葬礼准备的钱。一个曾经为我工作的可爱老人有一次对我说:“啊,世事艰难啊,亲爱的,真是世事艰难。不过,无论我们多么困窘,我还是存够了埋葬自己的钱,从来不会动。是啊,就是挨几天的饿都不会动!”
4
有时我觉得,假如轮回理论成立的话,我前世一定是条狗。我有许多狗的习性:无论谁干什么事,到哪儿去,我都想尾随其后,跟着去做。同样,当长期旅居国外的生活结束,回到家里时,我的所做所为也完全像条狗。狗会在房子里转来转去,四处查看,这里闻闻,那里嗅嗅,用鼻子去发现这段时间房子里有什么异样,而且肯定要去看看那些它最喜欢的地方。我正是这样的,看遍了整幢房子后来到庭院,看自己的领地:我的铁路干线,跷跷板,以及围墙高处的一个秘密瞭望点,从那里我可以窥探墙外的公路。我找到了那只铁环,试了试它是否还好用。然后用了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把从前玩过的游戏一个不漏地重玩了一遍,真是过瘾。
变化最大的是我的小狗托尼。我们走时托尼还是一只小巧的约克夏狗。现在,归功于芙若蒂的爱心呵护和无节制的喂养,它已经胖得像一只气球了。芙若蒂完全成为托尼的奴隶,在母亲和我去接托尼的时候,她滔滔不绝地向我们描述它有多么喜欢睡觉、它在篮子里盖什么、喜欢吃什么、喜欢什么时候出去散步。与我们对话时她还时不时停下来和托尼说话。“妈妈的小可爱。”她说,“妈妈的小帅哥。”托尼看上去非常欣赏这样的评价,并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而且除非你用手喂它。”芙若蒂自豪地说,“否则它一口也不会吃。哦,不会吃的。我必须亲手、一口一口地喂它。”
我注意到母亲脸上的神情,可以想见托尼在家里将不会受到同等待遇。为了把它带回家,我们雇了一辆马车,带上了它的铺盖和其他物品。当然,托尼看到我们很高兴,把我舔了个遍。当它的晚餐准备好时,芙若蒂的警告应验了:托尼看看餐盘,看看我的母亲和我,走开几步坐了下来,像一个贵族似的等待着有人一口一口地喂它。我给了它一块,它乖乖地接受了,可是母亲阻止了我。
“这样不行。”她说,“它得学会像以前一样好好吃饭。把它的晚餐放在那儿吧,它很快就会过去吃的。”
可托尼没有过去吃,它坐在那儿。我从没见过一只狗这样理直气壮。它忧伤的棕色大眼睛望着聚集过来的全家人,然后又回头望望它的餐盘。显然它在说:“我要吃,你们没看见吗?我要吃晚餐,给我吃啊。”然而,母亲态度很坚定。
“就算它今天不吃,”她说,“明天也会吃。”
“它不会饿坏了吗?”我问。
母亲若有所思地望着托尼极其肥硕的背部。
“稍微饿一下,”她说,“对它有天大的好处。”
直到第二天晚上,托尼才投降了。它为了保全自尊,在屋里没人的时候吃了它的晚餐。此后它再也没有故态复萌。被奉为贵族的日子结束了,托尼显然接受了这个现实。可是它没有忘记,在整整一年时间里,它曾经是另一个家里的心肝宝贝。一旦遭到责难,或者闯祸受罚,它就会马上偷偷地潜逃到芙若蒂家里,显然是要告诉她它没有得到应得的尊重。这个习惯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玛丽此时在原有职责之外,还成为托尼的奶妈兼侍女。到了黄昏时分,当我们在楼下玩耍的时候,会看到很有趣的景象:腰间系着围裙的玛丽跑过来,很客气地说:“托尼先生,去洗澡吧。”托尼先生会马上趴在地上,滑到沙发底下去,因为它并不主张一星期洗一次澡。它会被拖出来带走,耷拉着尾巴和耳朵。稍后玛丽会很得意地汇报浮在消毒水上的跳蚤数量。
我得说,现在的狗身上的跳蚤似乎比我小时候见的少多了。那时不管怎么洗澡、刷毛、梳理、使用大量的消毒水,所有的狗似乎依旧一身跳蚤。也许因为它们比现在的狗更经常出入马厩,更经常地和其他长满跳蚤的狗一起玩。从另一方面来说,它们更少被溺爱,不像如今的狗那么经常地出入兽医院。我记忆中托尼从来没有生过大病,它的皮毛看起来始终很好,它的饭食都是我们吃剩下的东西。你不会大惊小怪地特别注意它的健康。
如今对小孩子的健康也比那时大惊小怪多了。当时,体温很少会被留意,除非热度很高。如果高烧102°(38.9℃)持续二十四个小时,也许会请医生来看看;如果低于那个温度,就不会很在意。偶尔吃了太多青苹果,可能会发生所谓胆汁逆流的情况。卧床休息,饿上一整天,就会自然康复。那时候食物很丰盛,我觉得当时有一种形成已久的倾向,就是只给小孩子吃牛奶和面糊之类的东西。不过我很小的时候就品尝过奶妈当作晚餐的牛排了。半生不熟的烤牛排是我最爱吃的食物之一。德文郡的冻奶油也是,我吃得很多。母亲总说:这比鱼肝油好多了。我们有时候涂在面包上吃,有时候用勺子舀着吃。唉,现在的德文郡,再也见不到真正的德文郡冻奶油了——现在有的和以前的不一样。从烫热的牛奶里捞出来,包着黄色的膜,一层层地放在瓷碗里。毫无疑问,我最爱吃的东西曾经是、现在是、或许永远都是奶油。
和对待其他事物一样,母亲在食物上也经常改弦易辙,总是时不时地冒出新的点子。有一段时间,据说她狂热地相信“鸡蛋更有营养”。因为这个口号,我们几乎顿顿都吃鸡蛋,直到父亲奋起反抗。还有一段食鱼时期,我们靠比目鱼和鳕鱼维生,以求增长智力。然而,绕了一圈以后,在饮食上母亲大抵还是回到了正常的情形。正如她在历经了通神论、唯一神教派,差一点成为罗马天主教徒,并对佛教有过短暂的频送秋波之后,最终还是回归了英国国教,好不容易让我父亲松了一口气。
回到家,看到一切如故,真是令我心满意足。唯一的变化也是锦上添花:现在我有了忠心耿耿的玛丽。
我想,在伸手探入记忆之囊以前,事实上我从未思考过关于玛丽的事。玛丽就是玛丽,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对一个孩子来说,世界只是发生在他或她身上的事,以及相关的人——喜欢的人,讨厌的人;高兴的事,不高兴的事。玛丽清新可人、笑容可掬,总是那么随和,是我们家非常受欢迎的一员。
现在我不明白的是,这一切对她有什么意义?我们在那年秋天和冬天游历了法国和海峡群岛,我想她是很高兴的。她见识了一些地方,住在饭店里的生活也很舒适,而且,说来也奇怪,她很喜欢孩子。我当然乐于认为她喜欢我是因为那是我,可实际上玛丽是真心地喜欢小孩子。无论照看哪个小孩子她都会喜欢,除了我们碰到过的一两个小怪物以外。我确实不算特别听话,我觉得法国人都没有强迫小孩子服从的能力。在许多方面我都有可耻的行为。我特别讨厌上床睡觉,为此发明了一种颇为壮观的游戏,在家具间跳来跳去,爬上衣柜,再跳到五斗橱顶部,在房间里兜一圈却能脚不沾地。玛丽站在门口,悲叹道:“小姐,小姐!你的母亲大人会不高兴的!”当然,母亲大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如果她出乎意料地出现了,她会皱起眉毛说:“阿加莎!你为什么不上床!”三分钟内我就会躺到床上,再不需要半句警告。然而,玛丽从来没有告发我的恶习。她苦苦哀求,唉声叹气,却从来不告发我。另一方面,虽说我不听话,但我给了她爱。我非常爱她。
我记得只有一次,我惹恼了她,而那完全是无心之失。那是在我们回到英国以后发生的事情。起先,我们正友好地谈论着某个话题,可最后我急了,一心想证明我的观点,我说:“可是,我可怜的姑娘哟,你怎么不明白,铁路是……”这时玛丽突然迸发出泪水,使我大为惊愕。我瞪大了眼睛,完全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她呜咽着说,是的,她确实是个“可怜的(法语单词pauvre意同英语单词poor,可表示贫穷)姑娘”,她说她的父母很穷,不像小姐们的父母那么有钱。他们开了一家小咖啡店,儿子女儿都在那儿干活。可亲爱的小姐以她的贫穷来责难她,这可不礼貌,而且这不是有教养的人该说的话。
“可是,玛丽,”我劝她说,“玛丽,我根本不是那个意思啊。”很难向她解释清楚我心里没有一点关于贫穷的想法,“我可怜的姑娘”仅仅是表示不耐烦而已。可怜的玛丽心灵受到了伤害,至少半个小时的声明、抚慰,以及翻来覆去的对爱的保证才让她平复了下来。此后我们和好如初。我从此特别小心,再也不用那种措辞了。
我猜想,玛丽在托基我们家里安顿下来以后,第一次感到了孤独和想家。毫无疑问,在我们住过的饭店里有其他女仆、保姆、家庭教师,等等,大家都来自五湖四海,使她没有感到与家人的分离。可是在英国的这个地方,她几乎接触不到同龄的,或者比她大不了几岁的女孩子。我想我们当时有一个很年轻的女仆和一个大约三十岁的客厅女佣,可是她们的观点与玛丽的观点如此不同,一定使她感到自己是个完全不同的外国人。她们对她朴素的衣服说三道四,说她从来不花钱买华丽的衣服、缎带、手套和所有这一类的东西。
玛丽得到的工资对她而言是非常不错的,她每个月都会问先生是否可以把几乎全部的工资汇给她在波城的母亲,自己只保留一小笔现金。这对她来说很自然,也很理所应当:她是在为自己储存嫁妆。当时所有的法国女孩(也许现在也是,我不知道)都会这样,积蓄一笔宝贵的钱做嫁妆——这是未来的必需品,缺少这笔钱就很有可能嫁不出去。我觉得这就相当于我们英国人所谓的“我的底层抽屉”,只是她们要重视得多。这是个很聪明的办法,我想现在在英国也流行这么做了,因为年轻人想要买房子,无论男女都要为此存钱。可是在我所说的那个年代,女孩子并不需要为结婚存钱——那是男人的事。男人必须提供一所家宅,以及足够的财富供妻子吃穿,并且照顾她。因此,“在上等人家里服务的女孩”和档次较低的女店员们,都认为她们应该把所挣的钱花在自己身上,去买些生活中的琐碎物品。她们买新帽子、鲜艳的上衣,偶尔买一条项链或一枚胸针。我想,可以说她们把工资用在求偶上了——以吸引一个合适的男人。可是玛丽呢,她穿着整洁的黑色小外套和裙子,戴着无边女帽,套着单色的宽大短外套,从来不添置衣物,从来不买任何不必要的东西。我觉得其他人并非心存恶意,可她们笑话她、轻视她,这使她非常不愉快。
她能够度过最初四五个月,实在是多亏我母亲的洞察力和慈爱。她想家,要回去,母亲就和她谈心,安慰她,告诉她说她是个聪明的女孩,做得很对,英国女孩没有法国女孩那么有远见、那么明智。我想母亲也亲自找仆人们和简谈过话,说她们把这个法国女孩搞得很不愉快。她背井离乡,她们应该想想,如果自己身处异国又会有怎样的感受。这样,又过了一两个月以后,玛丽就快乐起来了。
我想,如果你真的耐心地读到这里,一定忍不住想问:“难道你都没什么功课要做吗?”
我的回答是:“没有。”
我这时大概已经九岁了。像我这么大的孩子大多都有家庭教师——不过当时雇家庭教师主要还是为了让她们照管孩子,训育并看护他们。她们开设的所谓“课程”完全取决于她们个人的兴趣爱好。
我模糊地记得朋友家中的一两个家庭教师。有一个完全信赖布鲁尔博士的《儿童知识引导》——类似于现在的“智力测验”。我的记忆中零星地保留了一些从这本书里获取的知识——比如“小麦主要有哪三种病害?”“锈病、霉病和黑穗病。”——这些知识我一辈子都记得,尽管没有实用价值。“里德迪驰市主要出产什么产品?”“针。”“黑斯廷斯战役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一〇六六年。”
我记得另一个家庭教师让她的学生学习自然史,却很少教别的。他们采了许许多多叶子、果实和野花,还要一一地解剖它们,真是难以想象的无聊透顶。“我很讨厌这样把东西弄得粉碎。”那个朋友向我诉苦。我完全表示赞同,而且说实话,我这一生中,一听到“植物学”这个词,就会像一匹受到惊吓的马一样恐惧。
我的母亲幼年时曾在柴郡读过书。她曾送我姐姐玛吉去寄宿学校,但现在她的观念完全改变了。她此时坚信抚育女孩子的最佳方式是尽可能放任她们,多呼吸新鲜空气,吃得好,不要强迫她们做任何事情。(对男孩子自然就不同了,男孩子必须接受严格正统的教育。)
我在前面曾提到过,她有一个原则就是小孩子不到八岁不应该读书。由于这种管束对我没能奏效,她索性听其自然。我抓住一切机会读我喜欢的书籍。被称作教室的那个大房间设在顶层,里面摆满了各类书籍,其中还专门设有儿童读物书架,满满当当的书架上有《爱丽丝漫游仙境》(Alice in Wonderland)、《镜中世界》(Through the Looking Glass),以及我前面提到过的充满了维多利亚时代早期情趣的故事集,比如《纯洁的紫罗兰》,夏洛特·容琪(Charlotte Yonge)的书,包括《雏菊花环》(The Daisy Chain)。我想大概还有全套的亨提[6]的作品,除此以外还有各种课本、长篇小说和其他书。我随意地挑选我感兴趣的东西读,读了大量的书。真正能读懂的不多,不过它们引起了我读书的兴趣。
在翻阅书籍的时候,我看到了一本法国剧本。父亲发现我在读这个剧本,一把夺了过去,吃惊地问我:“你是怎么弄到这本书的?”这是法国小说戏剧集中的一部,被锁在只供大人们悉心研读的吸烟室内。
“这是我在教室里找到的书。”我答道。
“它不应该放在那儿。”父亲自言自语道,“应该锁在我的书柜里。”
我爽快地放弃了这本书,说实在的,我发现它很难懂。我又兴致勃勃地埋头于《一头驴子的回忆录》、《苦儿流浪记》(Sans Famille)等不会惹是生非的法国儿童读物中。
当时我大概也在上一些课,不过没有请家庭教师。我继续跟着父亲学习算术,洋洋自得地由分数学到小数,后来终于升入更高的水平,开始学“多少只奶牛吃掉了多少青草,多少小时能把几个水箱灌满”——我对这门课简直入了迷。
这时候我姐姐已经正式地“出来参加社交活动”了。这表示她要参加各种聚会、添置衣物、去伦敦游玩,等等。母亲跟着她忙碌起来,无暇顾及我了。有时候我会有点嫉妒,因为大家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她的身上。我母亲的少女时代很单调。虽然她的姨妈很富有,并带着她经常往来于大西洋两岸,却没看出有什么必要为她举行初入社交界的聚会。我想母亲对社交是无所谓的,但是和所有女孩子一样,她也渴望有更漂亮的衣服和裙子。姨婆在巴黎最好的裁缝那里为自己定制非常昂贵的时髦衣服,可她总认为克拉拉是个小孩子,也把她打扮得像一个小孩子。而且又是出自那些可怕的家庭女裁缝之手!母亲下定决心,要让她的女儿拥有她不曾拥有过的所有漂亮东西和人生乐趣,因此她十分关心玛吉的衣服,以及后来我的衣服。
请注意,在那个年代,衣服就是衣服!那个时代的衣服,在用料和做工上毫不吝啬。褶边、镶边、荷叶边、蕾丝花边,复杂的接缝和剪裁。衣服要拖到地上,走路时必须用一只手优雅地提起,但是披肩、外套或羽毛围巾都很小。
还有做头发。同样的,在那个年代做头发就是做头发,不是用梳子梳一下就了事的。卷发都分好多种,要用卷发夹夹上一整夜,再用火钳烫成波浪。如果一个女孩要去参加舞会,至少要提前两个小时开始准备。做头发大约要一个半小时,还要留给她半个小时换衣服、袜子、鞋子,等等。
这当然不是我的世界,这是大人的世界,和我保持着距离。然而我还是受到它的影响,玛丽和我时常讨论小姐们的装扮,以及我们自己的喜好。
在我们住的那条马路上,恰好没有近邻家里有我这个年纪的孩子。所以,我只好又像幼年时代那样,臆造出一系列亲朋好友,继承之前的小狮狗、小松鼠、小树,以及后来著名的猫咪一家。这一次,我在想象中创办了一所小学校。这并不是因为我渴望上学读书,而是因为只有学校这个背景才能够容纳七个年龄不同、相貌各异、不同背景的女孩子。一个家庭也可以,但我不想那么做。学校没有校名,就叫学校。
首先入学的是埃塞尔·史密斯和安妮·格雷这两个女孩子。埃塞尔十一岁,安妮九岁。埃塞尔皮肤黝黑,头发浓密,她很聪颖,擅长做游戏,声音低沉,看上去有些男孩的气质。她的密友安妮恰好与她相反。安妮浅黄色头发,蓝蓝的眼睛,羞涩且神经质,动不动就哭鼻子。她依赖着埃塞尔,每次都是埃塞尔出面保护她。这两个我都喜欢,但是我更偏爱大胆且精神旺盛的埃塞尔。
继埃塞尔和安妮之后,我又收了两个学生。一个叫伊莎贝拉·莎利文,十一岁,金黄色的头发,褐色的眼睛,富有且漂亮。但我不喜欢伊莎贝拉——可以说十分讨厌她。她很“俗气”(“俗气”在当时的故事书里是一个重要字眼:《雏菊花环》就着力于描写弗洛拉的俗气给梅家族带来的烦恼),伊莎贝拉简直庸俗到了极点。她装腔作势地炫耀自己的富有,她穿着华贵,与她的年龄极不相称。另一个叫埃尔西·格林,是伊莎贝拉的表妹。她有点像爱尔兰人,黑色的卷发,蓝色的眼睛,性情活泼,总是咯咯笑个不停。她与伊莎贝拉相处得很好,但时而也会被她惹恼。格林家境贫寒,穿着伊莎贝拉穿过的衣服。她有时也对此表示怨恨,但不是很厉害,因为格林为人随和。
我跟这四个女孩子相处甚欢地过了一段日子。那段日子里,她们乘火车旅行、骑马、修整庭院、打门球。我还举办了几次竞赛和专项比赛,我最大的期望就是伊莎贝拉能败下阵来。除了作弊,我使尽了浑身解数不让她赢。我漫不经心地帮她拿球杆,不加瞄准地胡乱打。可是我越是对她漫不经心,她似乎就越走运。她的球竟穿过了本来不可能穿过的球门,击中草地远处的球,最后总是摘金夺银。我恼火极了。
后来,我觉得再有两位年龄小一些的学生会更好些。这样,学校里又添了两个六岁的孩子:埃拉·怀特和苏·德·弗特。埃拉认真勤奋,却很迟钝。她头发浓密、成绩优秀,把布鲁尔博士的《儿童知识引导》学得很好,门球打得也很不错。苏·德·弗特却平庸得出奇,不仅相貌平平——皮肤白皙,有双浅蓝色的眼睛——而且缺乏个性。在某种程度上,我看不见也感觉不到苏的存在。她与埃拉是亲密的一对。我对埃拉像对自己的手背一样熟悉,而对苏却把握不住。也许是因为苏就是我的化身,当我跟其他同学说话时,总是苏在代言,而不是阿加莎。苏和阿加莎融为一体,构成了一个双重人物。苏更像是一位旁观者,而不是剧中的人物。最后一位加入这个集体的,是苏同父异母的姐姐弗拉·德·弗特。弗拉年龄最大,十三岁,当时长得不算漂亮,但不久后就将出落成一个妩媚动人的大姑娘。她的出身也很神秘,我初步为她设想了好几种极其罗曼蒂克的前途。她有一头淡黄色的长发和一双让人忘不掉的蓝眼睛。
姨婆在伊灵家里有一套限定版英国皇家艺术学院的作品画册,这对于“女孩子们”有特别的帮助。姨婆许诺以后把那些画传给我。在雨天我会花上好几个小时仔细翻看,并不是为了艺术上的满足,而是为给“女孩子们”找相配的画。圣诞节时我收到了一本书作为礼物,《花神的盛会》(The Feast of Flora),沃尔特·克雷恩(Walter Crane)画的插图,将各种花拟人化。其中有一幅特别可爱,是勿忘我绕在一个人身上,那个人俨然就是弗拉·德·弗特。乔叟推崇的雏菊是埃拉,迈着大步的帝王贝母是埃塞尔。
“女孩子们”陪伴了我许多年。随着我日趋成熟,她们的性格也在自然而然地发生着变化。她们参加音乐会、表演歌剧、在戏剧和音乐剧中扮演角色。即使在长大之后,我还会不时与她们分享我的想法,给她们分发我衣柜里的各种衣服。我在脑子里为她们设计礼服的款式。我至今仍记得,埃塞尔穿着一侧肩上织有白色马蹄莲的深蓝色薄纱礼服时非常端庄。可怜的安妮却很少有好衣服穿。我对伊莎贝拉是公正的,让她穿最漂亮的刺绣织锦礼服,或是绸缎。即使在今天,有时我把一件衣服放进衣柜时还会喃喃自语:“这件埃尔西穿准好看,她穿绿色的最合适。埃拉要是穿上那件三色的针织紧身运动衫一定很不错。”此时我自己也会觉得好笑,可是“女孩子们”的的确确活在我的心里。只是不像我,她们没有变老。在我的想象中,她们中最大的也不过二十三岁。
过了一段时间,我又添加了四个人物。安德莱德是她们当中年龄最大的,身材颀长优美,有些清高;比阿特丽斯年龄最小,喜欢跳舞,是个快乐的小仙女;还有罗斯和艾里斯·里德两姐妹,我为她们编织了许多浪漫的故事。艾里斯有个小男朋友,常给她写诗,把她叫作“沼泽中的仙女”。罗斯很调皮,谁都敢戏弄,跟所有的小伙子调情。当然,到了一定的年龄,她们都陆续出嫁了。也有的一直未结婚:埃塞尔一辈子独身,跟温柔娴静的安妮一起住在一幢小别墅里——她们是天生的一对,即使在现实生活中,她们俩也很有可能相依为命。
我们从国外回来后不久,弗罗茵·尤德就为我打开了音乐世界之门。弗罗茵·尤德是一个瘦小结实、神情可畏的德国女人。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到托基来教音乐,也从未听说过她的隐私。有一天,母亲来到教室,她的身边站着弗罗茵·尤德。母亲说她打算让我开始学钢琴。
“是的!”弗罗茵·尤德英语说得虽然流利,却带着浓重的德国口音,“那么我们现在就到钢琴那儿去。”于是,我们就走到钢琴那里了——当然是教室里的钢琴,而不是客厅里的那个大钢琴。
“站在这儿。”她命令道。我奉命站到钢琴左面。“这个。”说着她重重地在琴键上敲了一下,我担心钢琴是否承受得住。“是C大调,明白吗?这是C键,这是C大调音阶。”她弹出音阶来,“现在我们回过头来,弹C键的和音。现在再来一遍音阶。音阶C、D、E、F、G、A、B、C,你明白了吗?”
我说明白了,其实她刚才说的我已经都会了。
“现在,”弗罗茵·尤德说,“你站到看不见琴键的地方,我会先弹一个C键,然后弹另一个键,你要告诉我第二个是什么键。”
她敲击了C键,然后用同样的力量敲击了另一个琴键。
“是什么键?告诉我。”
“E键。”我说。
“对。好的。现在我们再试试看。”
她又一次重击了C键,然后是另一个琴键。“是什么键?”
“A键。”我碰碰运气。
“啊,这是第一课。很好,这孩子有音乐细胞,你的耳朵辨音很准确,没错。哦,我们的进展会很顺利。”
我确实有了一个不错的开始。说实话,我觉得我对她弹奏的后一个键都没有多少感觉,我想我一定是灵机一动猜出来的。不过无论如何,基于这样的开端,我们双方都怀着很美好的愿望向前迈进。不久,整幢房子里就回荡起练习音阶和和音的琴声,然后是《快乐的农夫》(The Merry Peasant)的曲调。我对音乐课非常痴迷,父亲和母亲都会弹钢琴。母亲常弹奏门德尔松(Mendelssohn)的《无词曲》(Songs Without Words)和其他一些她年轻时学过的作品。她技巧娴熟,但对音乐并无强烈的喜好。父亲却颇有音乐天赋,无论弹奏什么曲子都可以不看乐谱。他常常弹奏很好听的美国歌曲和黑人圣歌,还有其他一些作品。除了《快乐的农夫》,弗罗茵·尤德又给我加了舒曼(Schumann)的《梦幻曲》(Traumerei)和一些优雅的小夜曲。我每天都会满怀激情地练上一两个小时,从舒曼又进阶到我最崇尚的作曲家格里格[7]的作品——《情欲》(Erotique)和《致春天》(First Rustle of Spring)是我最喜欢的。当我最后进步到能够弹奏《培尔·金特》中的《晨景》(Morgen)时,我狂喜不已。像大多数德国人一样,弗罗茵是一位优秀的教师。她没有让我一直弹奏欢快的曲子,而是还得弹大量的我并不怎么热衷的车尔尼[8]的练习曲。弗罗茵·尤德不喜欢干徒劳无功的事,她对我说:“你必须打下坚实的基础,这些练习很实用,很有必要。曲子是一朵朵瑰丽的小花,它们开放又凋谢,你必须要有根基,坚实的根基还要有绿叶。”就这样,我在根基和绿叶上下了大量的功夫,偶尔也插进一两朵小花。其结果,可能我是家中最快活的人,因为其他人听到那么多练琴的声音,都有点受不了了。
还有舞蹈班,每周上一次课。教室设在一家甜品店楼上,被尊称为“雅典娜神庙”。我好像很早就开始上舞蹈课了——一定是在五六岁的时候,因为当时奶妈还在我们家,每周由她送我去学习。年龄小的学员先从波尔卡舞(Polka)学起,方法是跺三下脚:右,左,右;左,右,左。砰砰砰,砰砰砰。听到这样的跺脚声,在楼下甜品店里喝茶的人一定会感到心烦意乱。回到家里,玛吉的讥讽多少让我有些不快。她说波尔卡根本不是那样跳的,“应该先向前滑一步,另一步跟上,然后再起第一步,就像这样……”我感到困惑,原来这是那位教跳舞的老师希基小姐发明的教学方法,学舞步之前要先以此来熟悉波尔卡的节奏。
我记忆中的希基小姐虽然令人生畏,却是个非常好的人。她高大、严肃,灰白的头发向后梳成漂亮的高卷式,长裙飘飘。和她一起跳华尔兹——这是过了好长一段时间以后的事情——真是不同寻常的体验。她有一个大约十八岁的小助教,还有一个十三岁的,名叫艾琳。艾琳是个很可人的女孩,很勤奋,我们都很喜欢她。那个年龄大一点的叫海伦,有点吓人,她只关注真正跳得好的人。
舞蹈课的流程如下:先用一种叫“拉力器”的东西锻炼胸部和手臂。那是个两头有柄的蓝色橡皮带,你得用力地拉上半个小时,然后才能开始跳波尔卡舞。所有会砰砰砰地跺脚的人都要练习,年龄大的女孩和年龄小的女孩一起跳。“看见我跳波尔卡舞了吗?看见我的燕尾服后摆飞舞起来了吗?”跳波尔卡舞很愉快,但是不好看。然后是列队行进,一对一对地走到房间中央,贴着墙边走,变换不同的八人队列,年龄大的带头,年龄小的跟着。行进时要自己选择舞伴,因此会引发很多嫉妒。自然每个人都希望做海伦或艾琳的舞伴,可是希基小姐很注意避免出现垄断者。列队行进之后,年龄小的转移到初级排练房,在那里学习舞步。有时是波尔卡,或者稍后教的华尔兹,或者是她们特别不熟练的花式舞蹈。年龄大的到大排练房,在希基小姐的监督下跳花式舞蹈,包括手鼓舞,西班牙响板舞和扇子舞。
说到扇子舞,我有一次跟我女儿罗莎琳德和她的朋友苏珊提起过,她们当时十八九岁。我说我年轻的时候跳过扇子舞,她们爆发出粗鄙的大笑,令我大惑不解。
“不是真的吧,母亲?扇子舞!苏珊,她跳过扇子舞!”[9]
“哦。”苏珊说,“我还以为维多利亚时代的人都很谨小慎微呢。”
不过不久后我们就弄明白了,我们所说的扇子舞根本不是一回事。
年长的学生练过那种舞之后就坐到外面,年龄小的继续跳水手角笛舞(Sailor's Hornpipe)或者某些短小欢快的民族舞蹈,都不太难。最后我们开始跳复杂的枪骑兵方块舞(The Lancers)。我还学过瑞士乡村舞蹈(Swedish Country Dance)和柯弗利舞(Sir Roger de Coverley)。后者尤其有用,因为学会之后你参加聚会时就不会因对社交活动一窍不通而羞愧了。
在托基,舞蹈班里几乎全是女孩子。后来我在伊灵的舞蹈班学习时,班里有许多男生。那时我九岁左右,非常腼腆,舞步也不是很熟练。一个比我大两岁、长相标致的少年走到我面前,邀请我跟他跳枪骑兵方块舞。我窘迫地垂下了头,告诉他我不会跳枪骑兵方块舞。当时我心里特别难过,我还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男孩子。他有乌黑的头发,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我即刻预感到我们将成为一对情投意合的爱侣。枪骑兵方块舞开始了,我黯然神伤地坐在一边。这时沃兹沃思太太的助理走上前来,说:“阿加莎,谁都不许呆坐着不跳。”
“我不会跳枪骑兵方块舞,沃兹沃思太太。”
“不,亲爱的,你很快就能学会的,我给你找一个舞伴。”
她将一位塌鼻子、沙色头发、一脸雀斑的少年拽到我面前,这家伙说起话来还瓮声瓮气的。“这儿有一位,他叫威廉。”就在枪骑兵方块舞相互换位时,我与那个使人眷恋的少年相遇了。他愤愤地对我低语道:“你拒绝了跟我跳舞,却又跟别人跳,太不友好了吧。”我试图向他作些解释,说我以为自己不会跳枪骑兵方块舞,是迫不得已才跳的,可惜在换位的瞬间是来不及作太多解释的。他依然嗔怪地注视着我,直到下课。我真希望下周上课时能遇到他,遗憾的是,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这是我的人生中一个可悲的爱情故事。
我所学的舞步中,唯有华尔兹是一生都用得上的,可我却始终不大爱跳这种舞。我不喜欢它的节奏,常常转得我头晕眼花,尤其是跟希基小姐跳的时候。她的旋转动作轻盈优美,我被她带得双脚几乎离了地,一首曲子下来就觉得天旋地转,几乎站不稳了。不过我不得不承认,她跳舞实在是太好看了。
弗罗茵·尤德从我的生活中悄然逝去了。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离开的,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也许是回德国了。不久后,一位叫特洛特的年轻人替代了她,他是某个教堂的风琴手。他的教学风格令我十分沮丧。几乎是坐在地上,高举起双手,完全依靠手腕的力量在琴键上弹奏。而原来弗罗茵·尤德的训练方法是让我坐得高一些,用小臂的力量弹奏。只有双臂高悬于琴键上方,才能给琴键有力的敲击,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5
我们从海峡群岛回来后不久,父亲病重的阴霾开始向全家人袭来。在国外期间,他的健康状况就一直不佳,曾两次就医。第二次就诊时,医生做出了危言耸听的诊断:他认为父亲得的是肾病。回到英国后,我们自己的医生又给父亲检查了一次,他不同意前一位医生的诊断,让父亲去见一位专家。从此,这片阴霾就一直笼罩着全家人。儿时的我只能朦胧地觉察出这种心理上的抑郁气氛,精神世界的这种改变,正如物质世界风雨欲来时所感觉到的生理上的憋闷一样。
医学似乎没有多大用处。父亲去过两三位医学专家处就诊,第一位认为父亲心脏状况不好,具体情况我记不得了,只记得听到母亲跟姐姐说是“心肌炎”,我顿时感到非常可怕。另一位专家则认为完全是胃病。
父亲夜里常常感到阵痛和气闷,发病的周期越来越短。母亲起来陪护他,帮他翻身,服侍他吃下最后一位医生开的药。
我们把信心放在最后一位医生身上,因为他采用的是最新的治疗方案。信念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信念,新疗法,信心满满的医生都会起作用。可到了最后还是不能解决根本上的器官病变。
平日里,父亲还像以往那样情绪乐观,可是家里的气氛已经不那么轻松了。父亲照常去俱乐部,夏日里把时间都消磨在板球场上,回来后讲一些有趣的见闻。总之,他还是那么慈祥,从不发脾气或烦躁不安。可是忧郁的影子迟迟不肯离去——当然母亲也感觉得到。母亲强打精神宽慰父亲,说他看起来好多了,感觉上好多了,确实是好多了。
与此同时,我们还面临着经济拮据的窘境。祖父留下的遗产都投资在了纽约的房产上,但只有这些房产的租赁权,并没有所有权。放在现在,那块位于城区的地产显然价值连城,但当时却值不了多少钱。房子的所有者很不合作——是一位七十多岁的怪老太太。她处处设置障碍,反对任何开发和修缮工作。定期收入则常常被房屋维修费用和税款吞噬得所剩无几。
有一次,我听见某次谈话的片段,在我看来似乎是富有戏剧性的重要事件,便赶忙跑上楼,以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中最完美的方式向玛丽宣布:我们破产了。玛丽的表现不如我所预期。她没有那么难过,不过她一定尝试着向我的母亲表示了宽慰,结果母亲有点恼怒地来找我。
“真是的,阿加莎,你不应该添油加醋地向他人转述事情。我们没有破产,我们只是暂时境况不好,必须节省。”
“没有破产?”我深感沮丧地说。
“没有破产。”母亲坚定地回答。
我必须承认我非常失望。在我读过的很多书里,破产的情节频繁发生,而且作者通常都把这种事情描写得很严重,有试图吞枪自尽的,也有女主角衣衫褴褛地离开豪宅的,等等。
“我忘了你在房间里。”母亲说,“可是你要明白,不应该向人转述无意中偷听到的话。”
我说我不会了,可又觉得很委屈,因为就在不久以前,我正是因为没有把无意中偷听到的话讲出来而受到了批评。
那天晚上,在晚餐开饭前,托尼和我坐在餐厅的桌子下面。那是我们喜欢的地方之一,很适合玩地窖、地牢之类的冒险游戏。我们几乎不敢呼吸,这样监禁我们的强盗就不会听到——其实又胖又喘的托尼很难做到。这时,协助客厅女佣准备上晚餐的女仆芭特走了进来,把端来的汤盆放在边桌的小电炉上。她掀开盖子,把大汤勺放进去,满满舀出一勺,喝了好几大口。客厅女佣露易丝走进来说:“我准备打铃开饭了——”她的话突然中断,惊叫道,“啊呀,芭特,你在干什么呀?”
“只是让自己提提神。”芭特咯咯大笑着说,“唔,不错的汤。”然后又喝了一大口。
“现在,把汤勺放回去,把盖子盖上。”露易丝震怒地说,“真过分!”
芭特继续发出她那种胖人所特有的咯咯大笑声,把汤勺放回去,盖上了盖子。她正准备到厨房去拿汤盘时,托尼和我现身了。
“这汤好喝吗?”我兴致勃勃地问,准备走开。
“啊呀,我没想到你在这儿!阿加莎小姐,你吓了我一大跳,真的。”
我感到略微有点惊讶,但是直到几年以后才提及。那时我的母亲和玛吉正聊到我们以前的女仆芭特。我突然打断了她们的对话,说:“我记得芭特,她曾经在你们所有人来吃晚餐前喝汤盆里的汤。”
这引起了母亲和玛吉极大的关注。“可是你为什么从来没告诉我呢?”母亲问,我瞪大眼睛,不明白她的用意。
“呃。”我说,“好像……是因为……”我犹豫不决,鼓起所有的信心,宣布道,“我不喜欢传闲话。”
从此以后,我的这句话便成为笑谈。“阿加莎不喜欢传闲话。”这是实实在在的,我确实不喜欢。我会保守我得到的任何零碎消息,守口如瓶,锁在我头脑中的文件夹里,除非我觉得这消息是适合传播的,或是有趣的。这对我的家里人来说很不可思议,他们都是外向健谈的人。即便请他们保守秘密,他们也可能忘记!别人会觉得与他们相处比与我谈话要有趣得多。
如果玛吉去参加一个舞会或者游园会,回来以后总会告诉我们很多有趣的事情。我姐姐从任何方面讲都是一个有趣的人——不管她到哪里去,总会发生些什么事。即便在晚年,到村里去买点东西,她也能带回一些特别的见闻。那些事也都不是凭空捏造,至少是有事实根据的,只是经过玛吉的加工,成了一个更好的故事。
我正好相反,在这方面大概更像父亲。要是有人问我是否有什么有趣的事发生,我会立即说:“什么也没有。”“某某太太在聚会上穿什么?”“我不记得了。”“我听说S太太重新装修了客厅,现在是什么颜色了?”“我没注意。”“哦,阿加莎,你实在是无可救药,你从来不注意任何事情。”
大体上我一直遵守着这一原则。我想我不是有意要守口如瓶,只是对我来说似乎大多数事情都无关紧要,又为什么要说来说去呢?要不就是因为我忙着设计“女孩子们”的对话或争吵,为托尼和我创造新的冒险,以至于无暇顾及身边的那些小事。只有类似于破产的谣传才能真正吸引我的注意力。毫无疑问,我是个迟钝乏味的孩子,将来长大后,必然会变成社交聚会上最难以与人融洽相处的人。
我在社交聚会上从来没有过好的表现——也从不喜欢。我小时候有儿童社交聚会,不过应该不像现在这么多。我记得我会去朋友那里喝茶,朋友们也会到我家喝茶。我很喜欢这个活动,至今依旧如此。至于举办聚会,我想在我小时候,只有圣诞节前后才会有。我隐约记得一个化装舞会,还有一次请了魔术师。
我猜测母亲是个社交聚会的反对者,她的观点是孩子们会太热,太激动,吃得太多,往往回到家就会感到不舒服。她也许是对的。在我去过的规模各异的儿童社交聚会上,我认为至少三分之一的孩子玩得并不开心。
一场聚会的人数最多二十才好控制,若是超过这个数字了,我得说,就会被厕所控制了!想上厕所的孩子并不愿意说他们想上厕所,总是等到最后一分钟才离席前去,有种种类似这样的问题。如果厕所数量不够,而一时间想去的孩子又很多,就会引发一片混乱,出现某些令人遗憾的事情。我记得一个只有两岁的小女孩,她的母亲不顾富有经验的保姆劝阻,把她带去参加一个社交聚会。“安妮特这么可爱,她一定要来,我敢肯定她会尽兴,我们都会好好照顾她。”她们一到聚会地点,保险起见,那位母亲就让她坐上便盆。安妮特异常兴奋,一时很难完成任务。“哦,好的,也许她不太想上。”那位母亲满怀希望地说。她们下楼时,一个魔术师正从耳朵和鼻子里变出各种东西,使孩子们哈哈大笑。大家全都围着他又喊叫又拍手的时候,最糟糕的事情发生了。
“亲爱的。”一位年长的姨妈把这件事讲给我母亲听,“你真的从没见过这样的事——可怜的孩子,就拉在地板中央,就像一匹马,真的!”
玛丽在我父亲去世前就离开了我们家——大概一两年之前。她到英国来的合同为期两年,她又多待了至少一年。她思乡心切,而且我觉得她很明智,也讲究实际,意识到该是按照法国传统考虑婚姻大事的时候了。她把薪水储存起来,已经攒了一笔相当可观的嫁妆。就这样,她眼里噙着泪花,紧紧地拥抱了她“可爱的小姐”,告别了我们,剩下我孤独一人。
不过,在玛丽走之前,我们俩终于在姐姐未来的丈夫人选上取得了一致的见解。对此我们一直在推测,而玛丽始终坚信会是那位“金发碧眼、肤色白皙的先生”。
我母亲小的时候跟姨婆住在柴郡,她在学校里结交了一位朋友叫安妮·布朗,两个人亲密无间。后来安妮·布朗跟詹姆斯·瓦茨结了婚,我母亲嫁给了自己的表兄弗雷德里克·米勒,两位姑娘一致表示永远也不能忘记对方,要始终保持联系。尽管姨婆后来离开柴郡搬到了伦敦,但两人的联系从未中断。安妮·瓦茨有五个孩子——四个男孩,一个女孩;我母亲有三个孩子。她们互相交换子女成长的各个阶段的照片,每逢圣诞节就送对方的孩子礼物。
有一次,为了决定是否要与一个一心追求她的男子定下终身,姐姐准备去爱尔兰旅行。母亲向安妮·瓦茨提及了玛吉的此次旅行,安妮便再三邀请玛吉由霍利黑德(Holyhead)返回途中在柴郡的艾本尼堡(Abney Hall)逗留。她渴望见到挚友的孩子。
玛吉的爱尔兰之行非常愉快,也确定了她终究不想嫁给查理·P.。归途中,她在瓦茨家小住。瓦茨家的大儿子詹姆斯当时二十一二岁,就读于牛津大学。他有一头漂亮的金发,声音温柔低沉,但不大讲话。他跟大多数小伙子不同,对姐姐玛吉表现得不是很热情。姐姐发现他很特别,引起了她的好奇心。她在詹姆斯身上下了一番功夫,却不知道这么做效果如何。不管怎样,她刚回到家,两人就开始了断断续续的通信往来。
其实,姐姐第一次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就已经为之神魂颠倒了。只是他生性腼腆、矜持,不善于表露自己的感情。第二年夏天他来我们这里住,我一下子就被他迷住了。他对我也很亲热,态度诚恳,从不戏弄我或者像对小孩子那样对我说话,而是把我看作一个大人。我很喜欢他,玛丽对他的评价也很高,称他为“金发碧眼、肤色白皙的先生”,我们俩经常在缝纫室里谈论他。
“我觉得他们俩好像并不太在意对方,玛丽。”
“哦,不是的呀,他很爱她,当她不注意的时候,他总是深情地望着她。他们的婚姻一定会很美满,而且很实际。听说他会有很好的前途,生活作风又严谨,会成为一位顶好的丈夫。大小姐性格乐天、机智、风趣、喜欢笑,找一位斯文稳重的男人做丈夫再合适没有了。他也会喜欢她这种与他不同的性格的。”
只有我的父亲不太喜欢詹姆斯。但我想,这对一位可爱而开朗的姑娘的父亲来说几乎是不可避免的——父亲总是期望自己的女婿是一个比十全十美还要好的人物。做母亲的对自己的儿媳往往也会有类似的苛求。不过由于我哥哥尚未结婚,母亲还不曾受到过这种情绪的影响。
母亲从未对她的女婿们感到满意,但她也承认,这并不是女婿们的过错,而是怪她自己。她曾说:“我想象不出什么样的男人能配得上我的两个女儿。”
我们生活中的一大乐事,便是去本地的戏院看戏。我们家的人都是戏剧爱好者。玛吉和蒙蒂几乎每星期都去,通常我也会被允许同往,随着我渐渐长大,也去得越来越频繁。我们总是坐后排前座——虽然后排被认为是“粗俗的”。后排票价为一先令,后排前座指的是后排的前两排,在前十排之后,这就是米勒一家坐的地方,在此,他们享受着戏剧所带来的一切乐趣。
我不知道《红心是王牌》(Hearts are Trumps)是不是我看的第一出戏,不过一定是我最开始看的几出戏之一。那是一部十分喧闹的剧情剧:里面有一个恶棍,有一个叫威尼弗雷德夫人的坏女人,还有一个美丽的女孩,被他们搞得倾家荡产。有开枪的情节,我还模模糊糊地记得,最后一场是一个年轻男子挂在一根绳索上,贴着阿尔卑斯山,为了挽救他所爱的女孩或是他所爱的女孩所爱的男子,最终他割断了绳索,壮烈殉身。我记得自己仔仔细细地回味这个故事。“我想,”我说,“真正的坏人是黑桃。”父亲是一个惠斯特牌高手,我总是听他们谈及纸牌。“不那么坏的人是梅花,我想威尼弗雷德夫人就是梅花,因为她悔悟了。在山上割断绳子的男子也是。而方块……”我想了想,“就是俗不可耐的人。”我用维多利亚式的鄙夷口气说道。
一年一度的大事中,有一件就是托基赛舟会(Torquay Regatta),在八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和星期二举行。我从五月初就开始为此存钱。我期待的赛舟会并不是游艇比赛,而是同时举办的游园会。当然,玛吉会和父亲到豪尔顿码头(Haldon Pier)看比赛。我们通常会举办一个家庭聚会,以便于等到晚上去参加赛舟会舞会。父亲、母亲和玛吉多半会去参加赛舟会游艇俱乐部的下午茶会,以及各种与下海航行有关的活动。玛吉历来尽可能躲开赛舟,因为她一辈子划船都不太在行。然而她对朋友们的游艇却有强烈的兴趣,还有野餐和聚会,但这些都是赛舟会的社交活动,我太小了,不能参加。
生活中,我最期盼的乐事就是游园会。那儿有旋转木马,坐在有鬃毛的木马上转啊转啊转啊;还有在上下斜坡的同时急转弯的轨道飞车。这两部机器都放音乐,当你坐在木马上转圈或是坐在飞车上急转时,两种音乐就会合在一起,变成可怕的、不和谐的声音。还有各种表演——肥胖的女人;算命的阿连斯基太太;蜘蛛人,看看就够吓人的。在射击场,玛吉和蒙蒂会花很多时间和钱。还有投掷椰子的游戏,蒙蒂在那儿赢得了大量的椰子,都带回去给我了。我非常喜欢椰子,有时候也会得到几次投掷的机会,投掷摊老板还大方地允许我往前走近好多,让我有时候居然也能击中一只。当时的投掷椰子游戏是很公道的。如今这个游戏项目依然存在,可是椰子都被码放在一种托盘里,只有运气和力量的惊人结合才能弄倒一只。而在我们那个年代,机会很大,通常投六只总能投倒一只,蒙蒂有一次投倒了五只。
投环套物,丘比特娃娃,投篮游戏,这些玩意儿当时都还没有问世。游园会上有很多卖东西的杂货摊,我特别热衷的是一种俗称“便士猴”(penny monkeys)的东西。一便士一个,能买到小小的带绒毛的小猴子,后面有别针,可以别到衣服上。每年我都会买六到八个,增加到我的收藏中:有粉红色的、绿色的、棕色的、红色的和黄色的。过了几年以后,我越来越难以找到新的颜色或款式了。
还有著名的牛轧糖,只在游园会上才有售。一个人站在一张桌子后面,面前摆着一方粉色与白色相间的巨大的牛轧糖。他大声吆喝着,摆出一块块糖边切边拍卖。“来啊,朋友们,特大一块,就卖六便士!行,亲爱的,切一半。好嘞,四便士怎么样?”等等,等等。有一些已经包装好的,两便士就可以买到,然而乐趣就在于拍卖。“那儿,那位小小姐,没错,两便士半,归你了。”
直到我大约十二岁的时候,金鱼才作为一种新奇事物出现在赛舟会上。它们的出现真是激动人心。整个货摊里摆满了金鱼缸,每个缸里都有一条鱼,想得到它们,你得扔乒乓球,扔进哪个缸哪条金鱼就是你的。和投掷椰子游戏一样,起先非常容易。它们第一次出现在赛舟会上时我们得到了十一条。大家大胜而归,把它们养在浴盆里。可是价钱很快就从一便士一个球涨到六便士一个球了。
晚上有烟火表演。因为从家里看不到——只看得到射得很高的火箭炮——我们通常会在一些住在海港边的朋友家里度过这个晚上。聚会九点钟开始,柠檬水、冰淇淋和饼干四处传递着,这也是那个时代里另一种我非常怀念的乐趣,至今仍怀念不已。没有酒精,而是游园聚会。
一九一四年之前的游园会令人难忘。每个人都打扮得花枝招展,高跟鞋、配有蓝色腰带的棉布连衣裙,大大的意大利麦秆辫草帽上缀着发蔫的玫瑰花。有很可口的冷饮——草莓味、香草味、开心果味,以及常规的桔子水和覆盆子水——还有各种奶油蛋糕、三明治、闪电泡芙、桃子、玫瑰香葡萄和油桃。由此我推断游园会基本上总是在八月份举行的。因为我不记得有草莓和奶油。
当然,要去游园会会场确实很辛苦。如果家里没有马车,年长和体弱的人就得雇马车前去,年轻人则要从托基各个不同的地方步行一英里半到两英里前往。有些幸运的人住得很近,可大部分人住得很远,因为托基是建在七座山丘上的。穿着高跟鞋,左手提着长裙、右手撑着阳伞步行上山,无疑是一种严酷的考验。但不管怎样,为了参加游园会,这还是值得的。
我十一岁那年,父亲离开了人世。他的健康状况越来越糟,病因却始终未能确诊。长期为经济问题忧虑,无疑也削弱了他对病魔的抵抗力。
他去伊灵他的继母家里住了近一个星期,拜访在伦敦的那些有可能帮助他找到一份工作的朋友。当时,找工作并非一件易事。只有律师、医生、房产经纪人、法律顾问或者在军队服役等职业可供选择。而举足轻重的商业界,并不像如今我们所看到的那样,能够提供什么职位。还有大型金融银行,比如皮尔蓬·摩根集团(Pierpont Morgan's),我父亲倒是有些熟人在这类行业里面,可当然每一个都是专业人士。除非你从年轻时起就在银行里,成为其中的一员,否则根本进不去。父亲与他同时代的多数人一样,从未受过任何职业训练。他做了不少慈善工作之类的事情,如今这对找一份有薪水的工作很有帮助,可在当时却很不一样。
父亲生前就对自己的财产情况颇为困扰。他去世后,他的遗嘱执行人也觉得这是一个解不开的谜。谁也不知道祖父留下的那笔遗产都跑到哪儿去了。父亲的生活并不奢侈,开支总是限制在预计的固定收入范围之内。账簿上都写得一清二楚,可事实上却是两回事,所有进账缺口都似乎只是暂时的,同时都有合理的理由,比如用在某项必要的维修上了。毫无疑问,原来的经纪人以及后来接替他们的经纪人都不得力。可我们发现这一点时已经为时太晚,无可挽回。
父亲整日焦虑忧愁。天气寒冷,他受了寒,染上了肺炎。母亲闻讯赶到伊灵,我和玛吉随后也去了那里。那时候他病情很严重,母亲日夜守护在他的身旁。家里从医院请来了两位护士。我心情沉重,整日走来走去,又烦恼、又害怕,虔诚地祈祷父亲能早日康复。
有一个画面,至今仍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那是午后,我站在楼梯半腰的平台上。突然,父亲和母亲住的卧室门被推开,母亲双手捂着脸冲了出来,跑进隔壁房间,砰的一声关上了门。医院里的一位护士走出来,对正赶上楼来的姨婆说:“结束了。”于是我知道,父亲死了。
大人们当然不会带着孩子参加葬礼,我烦躁不安地在屋子里徘徊。可怕的事情发生了,我从来也没有想象过会有这样的事。房子里的窗帘都拉上了,点上了灯。姨婆坐在餐室里的大扶手椅上,用她那特有的格式写着没完没了的长信,时而悲伤地摇摇头。
除了去参加葬礼,母亲一直躺在她的房间里。她整整两天没吃什么东西,这我是听汉娜说的。我满怀感激地回忆起汉娜,回忆起我亲爱的老汉娜和她那饱经风霜、皱纹密布的脸。她把我招呼到厨房里,对我说她需要人帮她搅面粉。“他们爱得很深。”汉娜反复地说,“这是一段很好的姻缘。”
是啊,那的确是一段很好的姻缘。我在家里的遗物中发现了一封父亲去世前三四天写给母亲的信。信中写道,他多么想回托基,回到她的身旁。在伦敦的事情丝毫没有令人满意的进展,他觉得一旦回到他最亲爱的克拉拉身旁,一切烦恼都会烟消云散。信中还说,他想再次对她说:她对他来说有多么重要,尽管这话他从前已说过无数次。“你让我的生活完全不同,你是天下最好的妻子。光阴荏苒更加深了我对你的爱。你给我的温柔、你的爱和你的体贴让我感激不尽。愿上帝保佑你,我最亲爱的你,我们不久就会重逢了。”
我是在一只绣花钱包里找到这封信的。钱包是母亲少女时代亲手为父亲绣制的,寄给了当时正在美国的父亲。父亲一直珍藏着它,里面还保存着母亲写给他的两首诗,后来母亲又把这封信夹在里面。
为父亲服丧的日子里,伊灵有些可怖。屋子里挤满了窃窃私语的亲友——B外婆、几位舅舅、舅母、恭谦有礼的阿姨,以及姨婆那些上了年纪的老朋友。他们喃喃低语,叹息着,摇着头。每个人都穿着黑色的衣服,我也是重孝在身。我得承认,那时,能给我带来慰藉的只有这身孝服。当我穿上这身黑色的衣裤,就能感受到自己的重要、认识到自己的价值,我不再是个局外人了。
之后窃窃私语更多了。“真的,必须让克拉拉振作起来。”姨婆不时说一遍,“你想看看B先生寄给我的信吗?或者C太太的信?那封悼念信写得真好,我觉得你看了肯定会感动。”
母亲会厌烦地回答:“我不想看。”她只拆开寄给她自己的信,但几乎马上就丢到一边。只有一封她区别对待。“是卡西寄来的吗?”姨婆问。“是的,姨妈,是卡西寄来的。”她把它折起来,放进自己的包里。“她理解我。”她说着走出了房间。
卡西是我的美国教母,沙利文太太。我还很小的时候也许见过她,不过我只记得父亲去世大约一年后来伦敦的她。她是个特别好的人,一个小个子女人,白发苍苍,有一张无比欢快、无比可爱的脸,拥有蓬勃的生命力和一种似乎不同寻常的快乐气质。然而,她的人生却悲惨得无以复加。她深爱的丈夫很年轻的时候就去世了,她的两个儿子也都瘫痪、而后身亡了。“一定是有些保姆女佣让他们坐在潮湿的草地上了。”姨婆说。而我觉得实际上肯定是小儿麻痹症,只是当时这种病还未能确认,总被叫作风湿热。归咎于潮湿,结果就是彻底瘫痪。总之,她的两个孩子夭折了。之后她与一个已经成年的侄子一家住在一起,他也患有瘫痪,终身残疾。然而,不管失去多少,不管一切怎样,卡西阿姨依旧愉悦、灿烂,比我认识的所有人都更富有同情心。她是母亲当时唯一渴望见到的人。“她理解我。那些安慰人的话没有什么用处。”
我记得我被家里人当作传达慰问的使者,会有人——也许是姨婆,也许是哪一位舅妈——把我拉到一边,低声说我得做我妈妈的小慰问者。我要到母亲躺着的房间里去,对她说父亲现在在天堂里很快乐,他很安宁。我非常愿意这么做,那也是我所相信的,的确是人人都相信的。我有点怯生生地走进去,隐隐约约有一种感觉:小孩子在做别人告诉他是对的事情时,明知道这是对的,可是出于某种未知的原因,又总觉得好像哪里不对,就是这种感觉。我怯生生地走到母亲身旁,抚慰她。“妈妈,父亲现在很安宁,很快乐。你不会想要他回来吧,对不对?”
母亲突然从床上跳起来,突如其来的架势吓得我跳到了一旁。“不,我想要他回来。”她低声哭道,“我想要他回来。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只要他能回来……任何事情,不论什么事情。只要我能做到,我会逼他回来。我要他,我要他回来,就现在,和我一起在这个世界上……”
我吓坏了,退缩着。母亲连忙说:“没事,亲爱的。没事。只是我现在不大……不大舒服。谢谢你过来。”她吻了我,我欣慰地走开了。
[1]引自莎士比亚的戏剧《暴风雨》(The Tempest)中第一幕第二场唱词。
[2]引自英国诗人A.E.豪斯曼(A. E. Housman,1859-1936)的诗作《Into My Heart on Air That Kills》,收录于其著名诗集《西罗普郡少年》(译文选自周煦良,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11版)。
[3]迪纳尔(Dinard)是法国的一个小渔港,渐渐发展为旅游胜地。
[4]维特尔斯巴赫王朝的巴伐利亚国王,以对艺术的狂热追求著称,兴建了包括新天鹅堡在内的数座城堡。
[5]《心不在焉的乞丐》(The Absent-Minded Beggar)原本是英国著名诗人吉卜林的一首诗,后被配上曲调。
[6]乔治·阿尔弗雷德·亨提(George Alfred Henty,1832-1902),英国小说家,以历史冒险小说闻名于世。
[7]爱德华·格里格(Edvard Grieg,1843-1907),挪威作曲家,他的作品都极富挪威民族特色,多为钢琴独奏小品或抒情独唱歌曲。后文提到的《培尔·金特》是他为易卜生的同名戏剧创作的配乐,《晨景》是第一组曲中的第一段。
[8]卡尔·车尔尼(Carl Czerny,1791-1857),奥地利作曲家、钢琴家、音乐教育家。他是贝多芬最得意的弟子,作为一名钢琴教育家,他培养了弗兰兹·李斯特这样的学生。他一生写了无数钢琴练习曲,是学习钢琴的学生练习的基础教材。
[9]阿加莎所学的扇子舞是一种起源于西班牙的传统舞蹈;罗莎琳德指的是约一九三三年,在美国开始兴起的一种色情舞蹈,一般由裸体或穿肉色紧身衣的女演员怀抱巨大的羽毛扇进行表演,因美国女艺人萨莉·兰德而闻名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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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进度:第一章 故居阿什菲尔德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