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简文帝遗诏问题
东晋门阀政治中,某一士族秉权而能久于其任者,一般都是昆弟众多而且名重一时,分居内外,彼呼此应,以维持家族势力于不衰。于琅邪王氏,敦总征讨,导专机政,群从子弟,各居显要;于颍川庾氏,亮入相出将,冰、翼等亦内外相维;于陈郡谢氏,尚、奕、万诸昆弟久戍豫州,安则凭借诸兄遗泽和豫州势力,得居相位,然后以侄谢玄据京口而建北府兵。只有谯郡龙亢桓氏由于族单势孤,虽温居上游分陕二十余年,兄弟中仍无一人得居朝廷显职。兴宁二年(364)桓温讽议迁洛,以胁朝廷,朝廷不得不诏征桓温辅政而又深惧桓温入都。桓温虽志在入都,亦不敢贸然脱离自己所依靠的上游军事力量。于是而有桓温移驻赭圻、姑孰之事。会稽王司马昱与桓温有过数次会晤,但会晤地点分别在冽洲、姑孰、涂中,而不在咫尺之隔的建康。这说明桓氏在朝无人,而建康周围军事力量尚未尽入桓氏之手,桓温还得有所等待,不能轻举妄动。
太和四年(369)桓温从枋头败归后,由于徐、豫问题业已解决,才敢于从姑孰越建康,一度城广陵而居。此举当是就近清理盘根错节已数十年的北府异己势力,同数年前进驻姑孰以图解决豫州问题一样。咸安元年(371),乃有桓温入建康,废海西公而立会稽王司马昱为帝(简文帝)之事,打破了多年以来呈胶着状态的东晋政局。
废立之议,倡自郗超。但《魏书》卷九六《司马睿传》谓桓温“宿有此谋”;《晋书》卷六七《郗超传》亦谓桓温“宿有此计”。看来,郗超不过是揣摩桓温之意而发之罢了。从策略上说来,桓温一生持重,在夺取权力时也往往是欲取先与,一步分作几步走。以对付殷浩为例,先是一再逼殷浩北伐,待北伐失败后表而废之。以夺取徐州为例,废范汪而以徐州予庾希,免庾希而以之予郗愔,最后才从郗愔手中取得。桓温废海西公,是他图谋篡取皇权、代晋自立的若干步骤中的重要一步。废海西公,以情势度之,有两种可能的反应:或有反抗,或无反抗。反抗,有对待袁真、袁瑾父子的办法可用,即临之以兵;无反抗,则有对待郗愔的办法可用,即畀以自养之地。桓温于咸安元年十一月丁未从白石入建康,越日己酉海西公出宫,简文帝即位,未遇障碍,一切顺利。琅邪王氏的王彪之甚至还为桓温废立寻找历史根据,制定礼仪。越六日乙卯,武陵王晞免官归藩。接着,桓温诛夷为己宿怨而又宗强的庾氏、殷氏人物,更换殿中禁军,并以亲信人物郗超直宫省中,侍从(实际上是监督)简文帝。辛酉,桓温自白石还姑孰。自丁未至辛酉,桓温留都不过半月,朝局种种都确定下来了,一废一立,皆出桓温。从此桓温奠立了自己在朝廷牢固的权威地位,形成了“政由桓氏,祭则寡人”的权力格局。桓温置简文帝于皇帝地位,与当年置郗愔于徐州刺史地位一样,又一次使用了欲取先与的策略,不过这次是在最高的权力层次上使用。
但是,在简文帝临死之前,桓温将要在政治权力的阶梯上走完最后几级的时候,极大的障碍出现了。几家最有影响的门阀士族,主要是太原王氏,陈郡谢氏,他们在朝廷还拥有潜在力量,亟思抗拒桓温的非分之求,以图维护东晋司马氏的帝位,恢复门阀士族之间的平衡状态。
当时朝廷在位的士族人物,多数曾居桓温军府,是桓温的故吏。如谢安曾为桓温司马,王坦之曾为长史,郗超曾为参军,王珣(王导子王洽之子)曾为主簿,等等。他们都深知桓温的政治志向。但是他们之中愿意协助桓温,为桓温所用的,只有郗超一人。当简文帝立,郗超为中书侍郎入直宫省之时,谢安、王坦之为侍中,都在简文帝左右。所以桓温并不放心朝局,一直居于姑孰而不入朝,直到翌年七月简文帝之死为止。
简文帝死,至孝武帝立,其间不过五日,朝局却围绕所谓简文帝遗诏问题,展开了以桓温为一方,以王坦之、谢安为一方的尖锐激烈斗争。此事史籍所载互有歧异,大体说来有三个系统:一为《晋书》,包括简文、孝武等纪,桓温、王彪之等传;一为《建康实录》;一为《通鉴》。此外,其他史料还有一些。兹以《通鉴》纪事为主,参照《晋书》、《建康实录》以及其他史料,考校异同如下。
《通鉴》:(咸安二年七月)甲寅,帝不豫。急召大司马温入辅,一日一夜发四诏,温辞不至。
案:帝不豫之日系于甲寅,不知所据。急召当有诏。《魏书》卷六九《司马昱传》录其中一诏,曰:“吾遂委笃,足下便入,冀得相见。不谓疾患遂至于此。今者惙然,势不复久,且虽有诏,岂复相及?……天下艰难,而昌明幼冲眇然,非阿衡辅导之训,当何以宁济也!国事家计,一托于公。”从语气看来,四诏中此诏非最早者。托桓温阿衡辅导,则明知昌明(即继立的孝武帝)为其掌中物,不得不作此态,或者意在求桓温阿衡辅导如伊尹,而求其勿为王莽耳。
桓温辞不入都,有疏荐谢安、王坦之,见《桓温传》。这自然是故作姿态,以观王、谢士族的反应。疏有“皇子幼稚”之语,则知作于太子未立之时。传谓疏未及奏而简文帝崩。
立太子,《简文帝纪》谓在乙未,《孝武帝纪》谓在己未。《通鉴》从《孝武帝纪》。己未在甲寅后五日,而乙未则甲寅后三十余日。如简文帝不豫在甲寅不误,则立太子事急,当以己未为允,简文帝之死即在立太子当日。简文病发甚猛,至死不过数日,宜一日有四诏,而桓温疏亦未及奏。
《通鉴》:遗诏“大司马温依周公居摄故事”。又曰:“少子可辅者辅之,如不可,君自取之。”侍中王坦之自持诏入,于帝前毁之。帝曰:“天下,傥来之运,卿何所嫌?”坦之曰:“天下,宣、元之天下,陛下何得专之?”帝乃使坦之改诏曰:“家国事一禀大司马,如诸葛武侯、王丞相故事。”是日帝崩。
案:遗诏本敕温“依周公居摄故事”,见于《王坦之传》;又敕温可自取天下,见于《建康实录》卷八,最早当本之于《宋书》卷二五《天文志》三。这两层意思应当都包含在简文遗诏中,说明简文帝预见到桓温有篡夺的可能,又不希望果然出现这种局面,所以请求桓温以居摄为度,不要逾越。如果不能约束桓温,桓温篡取与否,就全在他自己了。
遗诏谓“天下,傥来之运”,“傥来”语出《庄子》,成玄英疏谓“意外忽来者耳”。简文盖以己之得立全出于桓温,予夺取舍,全在桓温之意。所以“傥来”与“君自取之”是互相照应的。
《通鉴》把“君自取之”与“居摄”二事用“又曰”相连,说明均为遗诏之文,是正确的。《晋书·王坦之传》和《建康实录》则各录其一,都不全面。王坦之改诏,把“君自取之”和“居摄”二事都去掉,改用“如诸葛武侯、王丞相故事”,是对桓温的一次重大打击。《桓温传》说:“温初望简文临终禅位于己(案,这就是桓温废海西公、立简文帝之意,也就是简文帝对桓温所说‘君自取之’之意),不尔便为周公居摄。事既不副所望,故甚愤怒。”桓温不满足于诸葛亮、王导地位,知道这是门阀士族太原王氏、陈郡谢氏作梗,与弟桓冲书曰:“王、谢处大事之际,日愤愤少怀”云云。
遗诏是简文病后“一日一夜频有四诏”之外的又一诏,未发而毁,由王坦之改作,可见其时宫中惶恐匆遽之状。
魏晋以来,帝王(或实际上是而名义上尚不是的帝王)托孤时任臣属自取天下,简文帝此诏以前尚有两见,一为孙策,一为刘备,都是创业伊始,局势未稳之时的事。《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刘备病笃,谓亮曰:“若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刘备托孤语,盖效法孙策托孤。《三国志·吴志·张昭传》注引《吴历》:孙策临终,以弟孙权托张昭曰:“若仲谋不任事者,君便自取之。”刘、孙二例虽各有其历史背景,要皆是君臣肝胆相照之词,与简文帝之被迫作此表示者,情况大不一样。
《通鉴》:群臣疑惑,未敢立嗣。或曰:“当须大司马处分。”尚书仆射王彪之正色曰:“天子崩,太子代立,大司马何容得异?若先面谘,必反为所责。”朝议乃定。太子即皇帝位,大赦。
案:事本《王彪之传》。群臣未敢立嗣,须桓温处分者,就是等待桓温作出是否自取的决定,桓温不取,太子始得即帝位。王彪之为仆射,不当预草诏机事,但处朝班权贵之列,故得显言于朝堂,意在释群臣之惑而坚立嗣主之心。立太子、遗诏、帝崩三事均在一日之内,群臣知诏之所立而又不敢奉诏行事,足见桓温权势之重和群臣的畏惧之心。不过其时京师宫省之变,变在须臾,而无论是在宫省或在朝廷,桓温党羽曾无一人参与机事,因而桓温在此数日之内反而处于被动地位而受制于士族王、谢。这种情况的出现,归根到底是桓氏地望不高、门户不强所造成的,桓温亦莫可如何。枋头败后桓温气势有所衰降,不敢贸然行事,也是原因之一。
《通鉴》:崇德太后令,以帝冲幼,加在谅暗,令温依周公居摄故事,事已施行。王彪之曰:“此异常大事,大司马必当固让,使万机停滞,稽废山陵,未敢奉令,谨具封还。”事遂不行。
案:事见《王彪之传》。桓温居摄之议一发于简文帝而见阻于王坦之,再发于崇德太后而见阻于王彪之。彪之在外朝,不奉崇德太后令,具封还内请停,其事与王坦之以侍中于宫中毁诏相类,只不过一在内,一在外而已。王彪之曾反对以桓温弟桓云为豫州刺史,又为桓温废海西公事定礼度仪制,可见他对桓温态度是有违有从,犹豫不定,此时以太原王氏、陈郡谢氏态度明朗,所以王彪之也坚定了抗拒桓氏的立场。不过琅邪王氏地望虽高而人才凋落,不像太原王氏、陈郡谢氏那样方兴未艾,具有影响政局的更大潜力。因而此时所称的王、谢之王,并不是指琅邪王氏而是指太原王氏,这是值得注意的。
以上就是简文帝遗诏问题的始末。据此可知,遗诏问题中涉及桓温,实际上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是,桓温自己希望简文帝禅位给他,但惮于士族王、谢而不敢强取。简文帝料到其身后桓温有篡夺的可能,于是有“君自取之”的话。但是简文帝却亟不愿发生这样的事,因而有第二种意见,即予桓温以周公居摄之位。桓温依周公居摄,这可说是司马皇室的意见,简文帝遗诏,最初是这样写的,太子即位以后崇德太后令,也是这样写的。居摄者代替皇帝执行权力,但皇帝成年后应当“复子明辟”。这是司马皇室在不移晋鼎条件下,给桓温最大的让步。第三种是王、谢士族的意见,他们既不允许移鼎,也不同意桓温居摄,只同意桓温按诸葛亮、王导故事行事。尽管这时桓温掌握军事优势,但是政治优势却在王、谢一边。桓温终于不得不接受这种裁决。简文帝死后数月,宁康元年(373)二月,桓温由姑孰来朝,本有诛王、谢,移晋鼎的打算,但是格于形势,未敢下手,只就前一年冬所谓彭城妖人卢悚率众突入殿庭一事穷加究治。此年稍后,桓温病,病中犹讽朝廷求九锡,谢安等延宕其事。七月,桓温死。
自桓温废海西公而立简文帝,到简文帝临终遗诏,到桓温之死,其间一共只有一年半的时间。这是激烈的权力之争的一年半,是朝野鼎沸的一年半,是晋室不绝如线的一年半。我们归纳史实,可以看到如下一些现象和问题:
一、皇权的最低点 皇位的一废一立,全凭桓温一言定局,被废的海西公无可奈何,被立的简文帝也无可奈何。简文帝手诏报桓温诛武陵王晞之请中有言曰:“……如其大运去矣,请避贤路”,意即由桓温任意选择皇帝,包括桓温自帝。所以简文遗诏中有“君自取之”之语,是不足为奇的。皇权降至这样的低点,比半世纪前王敦兵入石头时晋元帝所作“如其不然,朕当归于琅邪,以避贤路”语时犹有过之。
二、门阀士族权力的最高点 桓温篡晋积谋甚久,终未成功,不是军事力量不够,不是皇室反抗,而是几家门阀士族作梗。他们在内外军权全归桓氏、皇室完全屈服的情况下,凭借社会、政治影响,勉力抵拒,挫败了桓温,扭转了形势,从而使晋祚延长了将近半个世纪之久,也使司马氏与士族共治的局面延长了将近半个世纪之久。东晋士族历来反对他们中的任何一家独揽政权,取代司马皇室地位。但是在关键时刻士族纯粹以其联合的政治力量,用和平手段抗拒军权,并战而胜之,这还是第一次。
三、王、谢将执政柄 太原王氏和陈郡谢氏以其力抗桓温,挽救晋室之功,必将得到政治报偿。按东晋门阀政治的常规,孝武一朝政局的关键将操于王、谢之手,这一点是可以预料的。特别是陈郡谢氏,其门户中尚有人物可以承担这种任务,暂时比太原王氏更有优势。
四、司马氏皇权或者振兴,或者消灭,不能原封不动 东晋皇权如此低落,继起的孝武帝如果不思振作之策,晋将不晋,可以断言。辅政的王、谢如果不走桓温的旧路,就应当帮助孝武帝振兴皇权,否则就不能维持各家士族的平衡存在,因而也不可能有比较稳定的门阀政治的继续。孝武帝即位在童稚之年,却一改简文帝玄风御世之习,讲《孝经》,览典籍,延儒士,这些都是谋求皇权振兴的迹象。促进皇权振兴的主要人物,是主政的陈郡谢氏谢安。太原王氏登用于朝的人物也不少,起着羽翼司马皇族的作用。王、谢二族的政治作为,是门阀士族与司马氏共天下的继续。
五、道教势力参与政治活动 道教徒卢悚率众三百人,诈称海西公还,攻入建康殿庭,略取库兵一事,客观上增加了王谢抗拒桓温的效果。建康的内应是严重问题,所以桓温在事后还须赴京师严加究治。卢悚事震动宫省,影响很大,二十余年后的道教徒孙恩、卢循起事,与此不无关系。道教徒卢悚起兵,针对桓温;道教徒孙恩起兵,针对司马元显,各有所指,看来与门阀政治无涉。但是从东晋门阀政治的整体看来,这些都是低级士族反对当权门阀士族的一种行动方式,是东晋门阀政治面临的一种重大挑战。
末了,我还要对桓温这样一个既有大功大勋,又是大奸大慝的历史人物,说说自己的意见。
对于桓温其人,史家见仁见智,议论很不相同。其一,主要从对晋室的忠奸立论,贬斥桓温的个人野心。《晋书》以桓温与王敦二传同列一卷,即属于此。这种见解,历来支配史界,现在的影响已经不大了。其二,主要从民族斗争角度立论,着力褒奖桓温北伐业绩,而不介意其对晋室的态度。持这种见解的学者,现在比较多。其三,认为桓温以北伐为手段,以篡夺为目的,把由于北伐而增进的实力和威望用之于篡夺,所以不会尽心力于北伐,也无意久事中原。这就是说,桓温的政治野心限制了他的北伐活动,使北伐活动得不到广泛的支持。而且,其时北方民族关系混乱,民族兴起的潮流一浪接着一浪而来,新的民族势力一个接着一个出现。因此,任何北伐战役的成果都无法得到巩固,桓温北伐也是如此。这是形势使然。所以桓温北伐意义颇为有限,战略上说来最多只能起以攻为守的作用,把混乱的民族斗争限制在北方,不使它蔓延到江东来。从战略上说,交战状态中的一方如果完全没有进攻能力,也就难于防守。不过在这种战略作用的发挥方面,在北伐行动的坚决性方面,桓温北伐无法与祖逖北伐相比。这第三种意见,就是我所持的意见。
南宋张敦颐《六朝事迹编类》论北伐事,大意谓东晋人物其志未尝不在天下,但当审时度势以行,不能以逞兵为务[67]。所谓审时度势,在我看来,主要是观察北方民族关系发展的形势。东晋十六国时期以至南北朝时期,在南北相持局面既成以后,在阻碍统一的原因没有消除、促成统一的原因没有出现以前,靠一两次北伐战役以“克服神州”,完成统一,是完全不可能的。应当看到,十六国东晋与南北朝历史的出现,并不只是一次偶然的民族入侵造成的,而主要是汉魏以来北方边境地区民族关系长期发展的结果。这种情况,比一次民族入侵造成的后果要复杂得多。以局面颇为近似的南宋相比较而论,其时宋金民族矛盾也很尖锐,和战问题也很重要。即令如此,评论南宋人物,也需要审时度势,不能仅就和战一端而言。王应麟有言曰:“绍兴、隆兴,主和者皆小人;开禧,主战者皆小人。[68]”参考这一见解,评论东晋人物,也不能只看他是否有过北伐的倡议或行动。郗鉴、蔡谟反对过庾氏兄弟北伐,王羲之反对过殷浩北伐,孙绰反对过桓温北伐。他们的反对有苟安和怯懦的一面,但也并非全无道理。王夫之是重民族气节的,他甚至于抨击“蔡谟、孙绰、王羲之恶得不与汪、黄、秦、汤同受名教之诛乎?”[69]但王夫之评桓温请迁都洛阳一事,亦曰:“然温岂果有迁都之情哉!……温果有经略中原之志,固当自帅大师以镇洛,然后请迁未晚。惴惴然自保荆楚而欲天子渡江以进图天下,夫谁信之!”[70]至于南北关系、南北战争问题,此处不拟多谈,下章论述淝水之战时将续有分析,可以参看。
应当说明,我并不是完全排斥上面列举的对桓温的其他各种见解,我认为许多意见是各有所得,有些是可以互相补充的。桓温所获北伐战争的战役胜利,毕竟有积极作用。而桓温对晋室态度问题,也并非毫无意义。东晋的稳定在当时必须建立在多数士族支持的基础上,这是江左安危的大局,不能轻易破坏。桓温死后十年发生的淝水之战,其胜败所系就是证明。此时由桓温代替晋室,和数十年后由刘裕代替晋室,其基础、条件、意义和后果毕竟是大不相同的。桓温在最后时刻接受了王、谢等大族的裁决而未妄动,这是桓温的有识处。
纵观桓温一生,我们看到这个据史籍说是不惧遗臭万载的人,行事却相当持重。他始终高唱北伐以保持政治优势,但他自己却在一段颇长的时间内引而不发,不贸然行事。他蓄意消灭对手,但并不单纯诉诸战争,而是以北伐丧师失地为罪名,并且几乎都采取欲取先与的手段,一步分作几步走。他取得了都督中外诸军事、录尚书事的职位,却不相信自己能够掌握全局,因而不敢在京城久留。《桓温传》记他死前曾向桓冲分析与王、谢家族的关系说:“初,冲问温以谢安、王坦之所任,温曰:‘伊等不为汝所处分。’温知己存彼不敢异,害之无益于冲,更失时望,所以息谋。”桓温所料,是顾及时望,合乎情理的。桓温处大事谨慎,其所行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与桓玄毕竟大不一样。
亵渎司马氏皇权,觊觎皇位而又谨慎行事的桓温,终于不逞其志,抑郁而死。这除了枋头之败望实俱损的原因以外,更在于门阀政治此时还具有约束力量。门阀政治,即士族与司马氏共天下的政治格局,是不允许桓温破坏的。回顾历史,当年王敦面临的局势就是这样。王敦一下建康,以清君侧为名,标榜维护受到刘隗、刁协威胁的门阀政治格局,得到大多数士族的同情,因而势如破竹。王敦再下建康,改变了初衷,要求以王代马,破坏门阀政治,因而遭到大多数士族的反对。桓氏权力的积累,虽已超过当年的琅邪王氏,但仍慑于门阀政治格局而趑趄不前,不敢断然措置。桓温何尝不想独吞天下,但他却又不敢彰明较著地破坏共天下的局面,怕因此引起其他门阀士族合而攻之。看来,王敦作为前车之鉴,在桓温身上起了作用,而门阀政治直到此时还存在生机。
古史论江左事者,南宋人最能得其肯綮,读史伤时,所感深也。本书前此章节常征引宋人议论,用申己见。关于桓温,亦有宋人之说可供思考。
《朱子语类》一三六“历代”三曰:“谢安之待桓温,本无策。温之来,废了一君(按指海西公)。幸而要讨九锡,要理资序,未至太甚,犹是半和秀才。若他便做了二十分贼,如朱全忠之类,更进一步,安亦无如之何。”朱熹论桓温未做“二十分贼”,我意相同。只是朱熹完全视之为桓温自我约束,我则归之于门阀政治格局束缚了桓温的手脚,使他不得不有所收敛,“未至太甚”。再越三十年,东晋门阀相维相制的政治格局历经破坏,桓温之子桓玄“做贼”时,再也没有谢安之辈当道阻拦,终于做成了朱全忠,但也只是昙花一现。
《朱子语类》据朱熹门人记录汇编而成,形式上不甚规整,但内容多朱熹晚年思虑所及,绝非信口为言,所以学者重视,当时即有征引之者。南宋晚年罗大经《鹤林玉露》甲编引朱熹之言曰:“谢安之于桓温,……幸而捱得他死耳!”[71]这就是朱熹所说谢安对桓温“本无策”的意思。罗氏秉承此旨,却释之为天助、天幸,当然不能究及历史实处。桓温、谢安之后,桓、谢家族还有长期争斗,再后又有太原王氏依傍司马皇权作场,扰攘十有余年。门阀士族与司马皇权终于生机耗尽,两败俱伤。不甘退出历史舞台的桓玄犹欲凭衰朽门资一逞侥幸,终于不被社会认可,没有得到好下场,而且全部门阀和司马皇权一起,统统丧失统治地位。不过这还需要一个过渡阶段。本书以下几章层层展示的,就是这一历史内容,刘裕义熙“造宋”之政,是其中的关键。
[1] 《三国志·吴志·孙坚传》陈寿评。
[2] 岑仲勉《元和姓纂四校记》(中华书局,1994年)于此无说。
[3] 《世说新语·德行》“桓常侍闻人道深公者”条注引《桓彝别传》作颖,盖形近而讹。
[4] 公府掾见《世说人名谱》,郎中见《晋书·桓彝传》。
[5] 《世说人名谱》亦有误处,须另作考证。
[6] 晔,《后汉书》本传、《世说人名谱》均谓“一名严”。《后汉书》注引《东观记》严作
。李慈铭据《水经·渐江水注》沛国桓俨避地会稽,然后浮海入交州事,判定严、
乃俨之误。参《越缦堂读书记》,中华书局,第205页。
[7] 案古人述其先人世数,或连先人本人计算,或不连先人本人计算,有时不免有一世之差。如颜之推《观我生赋》“逮微躬之九叶”句,谓颜含南渡,至颜之推为九世,故《北齐书》卷四五《颜之推传》直谓颜之推九世祖为颜含。但《梁书》卷五〇《颜协传》则谓颜协七世祖颜含,而颜协为颜之推之父,是颜含至颜之推只八世。准此,据《世说人名谱》以论桓荣至桓彝世数,作九世、八世均可。
[8] 《世要论》见《群书治要》卷四七,作《政要论》。严可均《全三国文》、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另辑有佚文。
[9] 《三国志·魏志·徐宣传》。
[10] 司马氏取士也并非一成不变。尔后司马氏为代魏作准备,也曾强调才略而不重细行。《晋书》卷三三《石苞传》,苞为中护军司马师司马。司马懿闻苞好色薄行,以责司马师,师答曰:“苞虽细行不足而有经国才略。夫贞廉之士未必能经济世务”云云。这又回到了“度世授才”的标准。
[11] 例如王沈“与荀
、阮籍共撰《魏书》,多为时讳”,见《晋书》卷三九《王沈传》。
[12] 《世说新语·政事》。
[13] 据《关陇丛书》本。
[14] 王利器先生《颜氏家训集解·风操》(中华书局,1993年)引赵曦明曰:“孙以王父(祖父)字为氏,如公子展之孙无骇卒,公命以其字为展氏,见左氏隐八年传。”案,《日知录》卷二三“子孙称祖父字”、“以字为讳”诸条,合而观之,似讳字因时代及地区习俗而异,殊难准确立论。
[15] 本书交付出版后,仍觉桓氏家讳问题未得确证,不能自安,乃陈问题原委,求教于校订《史讳举例》(陈垣著,中华书局,2004年)的刘乃和先生。刘先生覆示中提及,桓范、桓楷名意相近,元则、正则,字亦相排,二人似有兄弟之嫌。刘先生此一提示,很有意思。若桓范、桓楷果属兄弟辈,桓氏世系排列细节虽当另作考虑,但于桓范确系桓温先世这一问题,反而又得一坚实证明。
[16] 汉魏桓氏除了望出谯郡者外,据知还有《元和姓纂》卷五引应劭《风俗通》楚大夫桓思之后的桓,当即长沙临湘桓氏;还有《三国志·魏志·裴潜传》注引《魏略》所云冯翊甲族桓氏;同书同志《王粲传》所云安成令下邳桓威,等等。《文选》卷二八陆机《吴趋行》注引张勃《吴录》,吴八族中有桓氏。《三国志·吴志·士燮传》有交趾桓邻。《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注引《蜀记》,谓西晋时扶风王司马骏有长史荥阳桓隰。桑世昌《兰亭考》卷一载修禊赋诗者有“荣(荥)阳桓伟”(张淏《云谷杂记》卷一,桓伟误作柏伟),则桓氏尚有荥阳一望。又,《隶释》卷二《东海庙碑》尚有南阳桓氏。此外,《魏书》卷一一三《官氏志》内入诸姓:“乌丸氏,后改为桓氏。”
[17] 《后汉书》卷三八(上)《桓谭传》。
[18] 《世说新语·方正》“桓公(温)问桓子野(伊)”条注引《续晋阳秋》,桓伊“少有才艺,又善音律,加以标悟省率,为王濛、刘惔所知。”但《晋书》卷八一《桓伊传》谓伊有武干,历任边将,晚年始征拜护军将军。桓伊际遇不佳,疑与其父桓景行事有关。桓景历任侍中、丹阳尹、护军将军,陶回谓其“佞事王导”而非正人,见《晋书》卷七八《陶回传》。
[19] 卢弼《三国志集解》于“我祖德薄”之下缀以《后汉书·桓荣传》章怀注引《东观记》:“齐桓公作伯,支庶用其谥,立族命氏焉。”齐桓公支庶以桓为氏,盖指龙亢桓氏。似乎卢弼亦于无意中接触到桓范为龙亢桓氏桓荣之后这一事实,但并未进一步探究,没有形成论断。
[20] 《后汉书》卷六七《桓典传》,典从汉献帝西入关,“赐爵关内侯”。如果前考桓范为桓典之子不误,则桓范可从其父嗣爵,而桓普爵传至曾孙而绝者也可能为与桓范同辈的另一不知名的桓氏子弟。这些细节已不可考。
[21] 《世说新语·政事》“何骠骑作会稽”条注引《郭泰别传》,谓泰“有人伦鉴识,题品海内之士,或在幼童,或在里肆,后皆成英彦”云云。案《桓彝传》所叙桓彝事迹,与此雷同,颇有抄袭之嫌。但郭泰题品六十余人,著书一卷,论取士之本;而桓彝则没有多少具体事迹,可以与之相比。
[22] 青溪在建康东南,连接淮水与玄武湖,孙权时所开,为江左胜流聚游之处。《太平御览》卷六七引《俗说》:“郗僧施(郗超子)青溪中泛舟,一曲处辄作一篇诗。”下文《斠注》引《御览》此事,并没有注意青溪在建康而不在洛阳,其疏误可见。
[23] 中朝“八达”,见上引陶潜《群辅录》,参《高僧传》卷四《支孝龙传》;江左“八达”,参《世说新语·品藻》“明帝问谢鲲”条注引邓粲《晋纪》。
[24] 折巾,幅巾折角而用,以效风流。《后汉书》卷九八《郭泰传》:泰“尝于陈梁间行,遇雨,巾一角垫,时人乃故折巾一角,以为林宗巾,其见慕皆如此。”《十七史商榷》卷六八谓汉末处士皆不冠帻而用幅巾;同书卷三六集其例证。《宋书》卷一八《礼志》:“汉末王公名士多委王服,以幅巾为雅。”
[25] 竹林七贤中唯山涛、王戎不在此卷,也反映了东晋南朝人见解。《文选》颜延年《五君咏》咏竹林狂狷而不及山、王。参《困学纪闻》卷一三“山涛欲释吴以为外惧”条。
[26] 《晋书》卷四九《谢鲲传》。
[27] 《世说新语·品藻》“明帝问谢鲲”条注引邓粲《晋纪》。
[28] 《晋书》卷七四《桓秘传》宁康元年(373)桓秘被废黜后居于宛陵,可证桓氏南渡后一直卜居于此。宛陵与逡遒相近,彝曾为逡遒令,而逡遒后来又侨寄于宣城境。
[29] 《世说人名谱》中之《桓氏谱》,与《世说新语》政事、规箴、贤媛、仇隙诸篇刘孝标注引之《桓氏谱》,两者关系似不甚明。《世说》刘注引《桓氏谱》自当作于梁代以前,但是隋、唐、宋志皆不著录,章、姚考隋志及诸家补晋志者或不著录,或无说明。而《世说人名谱》的人物内容,有谱及陈、隋者(如《琅邪王氏谱》),有引《元和姓纂》及《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之说者(如《陈郡袁氏谱》),即宋代汪藻据所见诸书增益而成。参《世说人名谱》中《琅邪临沂王氏谱》谱首自注。所以其中之《桓氏谱》或亦有汪藻增益之处。
[30] 桓道恭亦见《晋书》卷八五《刘毅传》、卷九五《桓玄传》,李氏失检。
[31] 《晋书)卷九一《儒林·徐邈传》,孝武帝重徐邈,令授太子经,谓邈曰:“虽未敕以师礼相待,然不以博士相遇也。”史臣论此事,曰:“古之帝王受经必敬。自魏晋以来,多使微人教授,号为博士,不复尊以为师,故帝有云。”在儒学衰败,庠序不立的年代,博士不受重视,是必然的。
[32] 王伊同《五朝门第》,1943年金陵大学本和1978年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修订本,都是这样。
[33] 此条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中华书局,1983年)有议曰:“其初所以宣言不及桓宣城者,盖腹稿已成,欲激温发问,因而献谀以感动之耳。”此议似嫌迂曲不实。
[34] 《世说新语·简傲》“桓宣武作徐州”条叙此事,未录“老兵”二句。
[35] 《晋书》卷七五《王述传》此句作“汝竟痴耶?讵可畏温面而以女妻兵也?”
[36] 唐长孺《士族的形成和升降》,见《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中华书局,1983年。
[37] 《世说新语·简傲》“谢万在兄前”条。
[38] 《宋书》卷六〇《荀伯子传》。
[39] 《晋书》卷八四《杨佺期传》。
[40] 《天下姓望氏族谱残卷》,据《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一),唐耕耦、陆宏基编,书目文献出版社,1986年。
[41] 参王仲荦《〈唐贞观八年条举氏族事件〉残卷考释》,见《
华山馆丛稿》,中华书局,1987年。
[42] 《困学纪闻》卷一三;《廿二史考异》卷一八。
[43] 《南齐书》卷一七《舆服志》;《太平御览》卷六八二引《玉玺谱》。
[44] 《太平御览》卷一五二引《晋中兴书》:“南康宣公主兴男,明帝长女,庾后所生,初封遂安县主,适桓温。”
[45] 见该书历史类《晋书》条,中华书局1963年。
[46] “体玄”,《晋书》卷七九《谢万传》作“体公”,显误。
[47] 《北堂书钞》卷四一,《太平御览》卷六二七引《晋中兴书》。
[48] 参陈寅恪《书世说新语文学类钟会撰四本论始毕条后》,见《金明馆丛稿初编》。
[49] 《文选》卷二二。
[50] 永和名士于技艺方面特有所长,琴棋书画,大体能各树一帜,特别是书法艺术,成果尤著。事涉专门,此处不论。
[51] 《世说新语·品藻》“桓大司马下都”条。
[52] 《世说新语·排调》“简文帝在殿上行”条。
[53] 《晋书》卷七五《刘惔传》。
[54] 这是就士族子弟之好武事者而言。至于非士族的武将,社会地位低下更是不言而喻。《晋书》卷九三《外戚·王濛传》王濛劝王导勿用武人匡术兄弟,曰:“开国承家,小人勿用。……夫军国殊用,文武异容,岂可令泾渭混流,亏清穆之风?”
[55] 《世说新语·政事》:“王〔濛〕、刘〔惔〕与林公(支遁)共看何骠骑(充),骠骑看文书,不顾之。王谓何曰:‘我今故与林公来相看望,卿摆拨常务,应对玄言,那得方低头看此耶?’何曰:‘我不看此,卿等何以得存?’诸人以为佳。”何充事功之臣,不以玄言见长,与王濛、刘惔好尚不同,由此见讥于当世。但其“我不看此,卿等何以得存”之语,王、刘辈是能够理解的。
[56] 永和名士王刘并称,习指王濛、刘惔。刘惔于时监沔中诸军事领义成太守在荆,而王濛未尝赴荆。此处“先过王、刘”,是《世说》之误。注引《语林》以及《通鉴》永和元年记此事,都只说到刘而不及王。
[57] 桓温实际上并无意以其实力投入北伐战争。据《晋书》卷三七《司马勋传》、卷八《穆帝纪》及《通鉴》永和五年条,后赵雍州豪杰约东晋梁州刺史司马勋率众入关。九月,司马勋出骆谷,壁于悬钩,去长安二百里,三辅豪杰多杀守令应之。十月,勋退还梁州。《通鉴》胡注曰:“使桓温于是时攻关中,关中可取也。”这隐喻对桓温不支持司马勋北伐的责备。
[58] 《廿二史考异》卷一八永和“七年八月,冉闵豫州牧张遇以许昌来降。案是时洛阳亦入于晋,故九月即有修复山陵之使也。洛阳晋之故都,准之史法,其得与失皆当大书于本纪。乃晋史于永和七年、太元九年收复洛阳,皆略而不书,失轻重之宜矣。”案钱氏之论甚当。
[59] 当即顾野王《舆地志》。
[60] 《元和郡县图志》卷二八载此事,谓“桓温于赭圻讨贼,屯兵山下,夜中众鸟鸣,贼谓官军已至,一时惊溃。”案桓温在赭圻不闻有“讨贼”之事。且《元和志》较《舆地志》晚出,不取。
[61] 《晋书》卷九《孝武帝纪》史臣语。
[62] 亦见今本《搜神后记》卷六。
[63] 案升平间徐州刺史无索逊者。索逊之名不见《晋书》,疑索邈之讹。但索邈事迹在桓玄败后,去升平甚远。或者刺史二字有误。
[64] 《世说新语》佚文,不见今本。
[65] 武装反抗并非完全没有。咸安二年(372)六月,颍川庾氏庾希、庾邈兄弟反于京口,诈称受海西公密旨诛桓温。十月,道教徒彭城卢悚率众自京口进攻建康宫廷,诈称海西公还。但这些乍起乍落的暴动并不是藩镇武装反抗。
[66] 《读通鉴论》卷一〇。
[67] 《六朝事迹编类》“六朝保守”条。
[68] 《困学纪闻》卷一五。
[69]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一三。
[70]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一四。
[71] 罗大经引朱熹此语,亦见中华书局所刊今本《朱子语类》卷一三六。但今本“谢安之于桓温”作“谢安之于苻坚”。案苻坚死于太元十年八月辛丑,谢安死于同年同月丁酉,谢先于苻四日死,与下文谢安“幸而捱得他死”不合。桓温死在谢安之前,与“幸而捱得他死”合。所以作桓温为是,作苻坚则无解,显误。《朱子语类》南宋流传本甚多,编纂过程复杂。今本汇集编成于南宋咸淳六年(1270),中华书局以清光绪六年(1880)刻本为底本刊出。罗氏《鹤林玉露》甲编自序,谓该编撰于淳祐八年(1248),早于咸淳,自然是采用咸淳以前某一流传本,所以保存了此条语录的本来面目。罗氏引文,正可以校正今本《语类》此处之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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