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的分类
我国图书的分类,在汉代是六分法,隋唐至清朝基本是四分法。刘歆和班固把图书分为六艺(经传)、诸子、兵家、诗赋、术数、方技六大类。西晋的苟勖改分为甲、乙、丙、丁四部。目录学家们认为,图书分类可以表示学术源流,我们试就六分法变为四分法这一点,来看一看学术变迁大势。
六分法反映汉代以前的学术情况。六分法的具体分类是:六艺下分易、书、诗、礼、乐、春秋、论语、孝经、小学等九类,这九个小类实际上是汉代人最重视的儒家六经、传记和有助理解经典文字的学问;诸子下分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以上九家称九流)、小说家等十类,是流行于战国时代的主要学术派别,即所谓“九流十家”。诗赋未分小类;兵家下分权谋、形势、阴阳、技巧等类;术数下分天文、历谱、五行、蓍龟、杂占、形法等类;方技下分医经、经方、房中、神仙等类。
如将六艺和诸子这两个大类相加起来,共有十九个小类,已占《汉书·艺文志》所有小类总数的一半,可见儒家经典和诸子学说,的确是先秦至汉代学术的核心内容。
随着后世政治、社会、文化以至学术环境的变迁,六分法逐渐变得不合时宜。在先秦时代,史学著作不甚发达,与史学有关的书籍,在《汉书·艺文志》中被归入六艺之下的春秋类;汉代以前没有发展出清晰的文学观念,包含了“屈原赋之属”、“陆贾赋之属”、“歌诗”等几个小类的诗赋类,只是因为要避免六艺下分的诗类书籍数目太多而另立的一个图书类别。但从西汉末年到魏晋时代的两百多年间,史学有很大发展,文学创作也日益增多。在汉代以后,在学术上统治者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政治上国家大抵处于统一、稳定的局面,这令子书、兵书的数目不增反减。由此,这六分法的体系已经不再适用于汉以后的书籍种类,需要一个全新的图书分类方法来统括后代图书。
根据史书记载,西晋的荀勖在三国魏人郑默所著的《魏中经簿》的基础上,编成《中经新簿》,将图书分为甲、乙、丙、丁四大类,其中甲部包括六艺、小学,乙部包括古诸子家、近世子家、兵书、兵家、术数,丙部包括史记、旧事、皇览簿、杂事,丁部包括诗赋、图赞、汲冢书。这种四部分类法,影响了其后各朝各代的图书分类,《隋书·经籍志》也分四部,并确定经、史、子、集的名称。清代编修的《四库全书》,即采用经史子集四部法,四部之下再分四十三类。因而在中国书籍史上,四分法占有特殊地位。
原来的六艺类分成了经、史两大类。大概因为尊重六艺为经,又有许多经师作注疏,六艺就改称为经部,仍居首位;又因史书逐渐增加,不能再附在春秋家后面,于是就另辟了史部。原来的兵家、术数、方技都并入子部,原来的诗赋类改称集部,内容包括古文、骈文、词曲之类。四部之中,子部包含了如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艺术、应用技术等科目,但子部的书反而不及其他三部的多,某种意义上,这反映了中国学术的倒退。另外,《四库全书凡例》说:“以阐圣学明王道为主,不以百氏杂学为重”,也反映了编目者主观上有着轻视儒家以外各家学术的心理,所以科学、艺术都没有独立作为一部,甚至取消了墨家、名家等类,一并归入杂家。
近代的五四运动前后,输入了欧美各国的图书分类法,其中影响最大的是美国杜威完全用号码代替部类的“十进分类法”:0总类、1哲学、2宗教、3社会科学、4语文、5自然科学、6应用技术、7艺术、8文学、 9史地。
这些大类之下再分小类,小类之下再分类的话,则将号码增加位数,通常为三位,除类码外,还有著者号码附在下面。图书插架时按号码排列,寻找起来就不困难。这一时期,图书出版家王云五发起中外图书统一编目,过去经、史、子、集的分类被打破,各种旧书都按照性质归入新的类属。例如经部的易经、四书归入哲学;诗经归入文学;三礼、尚书、春秋都归入史地;小学归入语文。子部中的艺术,归入艺术类;术数、释家归入宗教类;道家一部分入哲学,一部分入宗教;杂家按性质分别归入哲学等类;天文、算法归入自然科学;法家、兵家归入社会科学;医家、农家,归入应用技术。而子部中的类书及史部中的目录,归入总类。子部中的小说及集部诸书归入文学。这一目录编制法,纠正了过去将国学与现代学术对立的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出版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首先将所有图书总分为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三大部类,进而分为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综合性图书五个基本部类。然后在五个基本部类的基础上编制二十二大类:A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B哲学,C社会科学总论,D政治,E军事,F经济,G文化、科学、教育、体育,H语言、文字,I文学,J艺术,K历史、地理,N自然科学总论,O 数理科学和化学,P天文学、地球科学,Q 生物科学,R医药、卫生,S农业、林业,T工业技术,U交通运输,V航空、宇宙飞行,X环境科学,Z综合性图书。大类下再分小类,共约四万个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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