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墨及名家
墨子书中有《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等篇,是墨家中一派所谓“别墨”的著作,其中包括名学、数学及旁的科学知识,通常称为《墨经》。梁启超著有《墨经校释》,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里面也有若干说明“别墨”是墨家中专门研究名学的,在这里,我们与惠施、公孙龙等名家一起介绍。
名学即现在所说的逻辑学,也称论理学,是各种学术用以论证自身正确性的工具,所以周秦诸子都讲正名之学。与墨家展开辩论的儒家代表荀子就精于名学。除《墨经》中所讲的论证方法,墨家还有“三表法”。《汉志》列于名家的《邓析子》及《尹文子》,其实是法家兼名家的思想。纯粹讲逻辑学的名家,首推惠施与公孙龙。
惠施
惠施,即惠子,战国中期哲学家、政治家、辩客,名辩思潮中“合同异”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他的作品已经全部散失了,主要学说散见于《荀子》、《韩非子》、《战国策》、《吕氏春秋》、《说苑》等书。此外,他的好朋友—庄子的一些著作里也有提到他的思想。
主要在魏国生活的惠施学识很渊博,魏惠王经常听他讲学,钦服于他的博学,拿他与管仲相比。惠施对魏惠王也很忠诚,作为合纵抗秦的倡导者,他在各国享有很高的声誉,因此,常被魏惠王派到其他各国处理外交事务。
后来张仪来到魏国,为秦连横的策略,说服魏惠王一起进攻齐楚。惠施因与其政见不合被迫离开了魏国。他先到楚国,又回到家乡宋国,在那里结识了庄子,与之交游甚好。后来魏惠王离世,张仪失宠离开,他又得以重回魏国。
古书记载,惠施为魏国制定了很多法律,但其著作散失没能流传下来。《庄子·天下篇》用“惠施多方,其书五车”来形容惠施的知识渊博,藏书也很多。成语“学富五车”便是由此而来。
惠施十分善辩,常与庄子讨论问题,其中,濠上观鱼的故事,就是两人的著名辩论。
庄子与惠施交游于濠水的桥上,看见水中鱼儿悠然戏水,便说道:“你看鱼儿在水中多么快乐呀!”
惠施反驳道:“你又不是鱼,怎么知道鱼快不快乐?”
庄子回答说:“你又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快不快乐?”
惠施很机敏,立刻利用庄子的逻辑反驳庄子:“我不是你,当然不会知道你的想法,但是有一点很清楚:你也不是鱼,所以你也不可能知道鱼是否快乐。我们没必要再争论下去了!”
辩论到这里,庄子本已无话可说,因为惠施用的正是庄子的论据。然而,庄子突然话锋一转道:“那我们就再回到刚才的对话,你问我,‘你怎么知道鱼快不快乐?’既然你这样问了,你便是已经知道我知道鱼是快乐的了,否则怎么会这样问呢?那么,现在我可以告诉你:我是在这濠水桥上知道的!”
这则故事被记载在《庄子·秋水篇》里。惠施死后,庄子曾感慨世上再无可言之人……
惠施主张广泛地分析世界上的事物,认为在广袤无垠的宇宙里,任何时间、空间上的差异都是微不足道的,万物的相同和相异都是相对的,是在不断变化的,看似相异的对立之中有着同一性,这便是“合同异”。
为此,惠施提出了“历物十事”等命题来进行论证。《庄子·天下篇》记载了这十个论题,后世称之为“惠施十事”。比较著名的有:“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
惠施说的“万物毕同毕异”,是指万物各有一个“自相”,例如一胎里生不出两个完全一样的兄弟;一棵树上开不出两朵完全一样的花;一朵花上找不出两片完全一样的花瓣……这便是万物的“自相”。
有自相,所以“万物毕异”,但万物却又都有一些“共相”。例如男女有别,却同是人;人与禽兽有别,却同是动物;动物与植物虽有别,却同是生物……这便是万物的“共相”。有共相,所以“万物毕同”。
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惠施的这一思想与庄子“齐万物为一”的思想有异曲同工之妙。
从整个名辩思潮的发展来看,惠施与一般只着眼于社会政治伦理问题研究和只停留于思维形式研究的诸家不同,他是先秦时期注重研究自然,具有科学精神的思想家。他注重从事物的联系和发展来看待事物的差异,发现差异的相对性,这对当时以静止观点看待事物的形而上学思想是不小的冲击,在中国古代哲学上具有积极的进步意义。但他过分夸大了事物的同一性,忽视了个体的差别和相对稳定性,因而又走向了哲学的另一个极端—相对主义的错误。
公孙龙
与“合同异”相对,“离坚白”是战国末期名家另一派的观点。“离坚白”就是将“坚”与“白”两者相分离。公孙龙是这一学说的代表人物。
公孙龙,赵国人,战国时期著名的辩者、逻辑学家,与惠施齐名。他曾在平原君赵胜家当门客,与同时期的邹衍辩论过,后被“邹衍不辩”弄得很尴尬。公孙龙还曾到过魏国,与公子牟论学。
公孙龙本人不仅善于辩论,还善于“劝人”,据《吕氏春秋·应言》记载,他曾劝说过燕昭王偃兵。这或许是受到墨家“兼爱非攻”思想的影响。
“离坚白”来自公孙龙的一篇文章《坚白论》。说有一块坚硬的白石头,用眼睛看不到石头是坚硬的,只能看到石头是白色的,即“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所以“无坚”;用手去摸石头,摸不到石头是白色的,只能感受到石头是坚硬的,即“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者”,所以“无白”。
进而他指出,看到白时感觉不到坚,感觉到坚时看不到白。坚在未与石物结合时,必定独立的,是“坚”并自藏着的;白在未与石物结合时,也必定独立的,是“白”并自藏着的。由此推论,“石”中之“坚”、“白”两种属性不可并存,是两个相分离而独立自藏着的概念,不能同时联系在一个具体事物之中。
其实,“离坚白”与“合同异”,都是当时人们对事物的一种认识,只是“离坚白”强调事物的差异性。
公孙龙得以著名于世,是因为他力倡“白马非马”之说,并与儒家的孔穿﹑阴阳家的邹衍等人进行过辩论。
白马非马,这似乎是自相矛盾的命题,但公孙龙却巧妙地论证了这个命题的正确。他认为,事物和概念都是有差别的,所以概念与概念之间是绝对没有联系的。“马”是指马的形状,“白”则是指马的颜色,颜色当然不能说等同于形状了,所以“白马”也就不能等同于“马”。如果一个人要买马,当然买什么马都行,而如果一个人要买白马,那就不是任何马都行,必须是白色的马了。由此可见,白马非马。
这一论证的合理性在于,公孙龙看到了“白马”和“马”是不同的概念,两者存在着特殊和一般的差别,但由于他过分夸大这种差别性,而看不见概念反映事物的同一性,这一命题也就成了形而上学诡辩论的代表。
在庄子看来,公孙龙花言巧语、能言善辩,但“白马非马”这样的辩论,没有实际的意义,不仅自身存有很大的逻辑问题,还把语言本身遮蔽掉了,最后只能越辩越糊涂。
客观地说,公孙龙的哲学思想和这些诡辩故事,是对中国古代逻辑学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的。他能看到作为事物属性的一般,是某一类事物所共有的,这种观点是正确的。但其得出的结论是:一般可以脱离个别而独立存在。这等于把一般和个别割裂开来,成了客观唯心主义。
现存的《公孙龙子》一书,仅流传下来六篇论文,首篇为《迹府》,是后人对公孙龙事迹的集录,其他五篇为《白马论》、《指物论》、《变通论》、《坚白论》、《名实论》,集中反映了他的哲学和逻辑思想。
别墨派也讨论坚白同异的问题,主张“离同异”,“合坚白”,与惠施、公孙龙的观点正好相反。当时名家具有辩证法的观点,如《庄子·天下》有所谓“南方有穷而无穷”及“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等命题,《墨经》上也有此类论说,都说明了有限与无限的矛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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