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通识课

《孝经》

  《孝经》分《开宗明义》等十八章,古代时认为是孔子所作,南宋学者王应麟认为是曾子就孝的问题请教孔子,回去说给众弟子听,由弟子们的笔记整理而成。

  《孝经》也有今文、古文的分别。秦朝时焚书坑儒,河间有个叫颜芝的人偷偷把《孝经》藏起来,到了汉代提倡搜集书本时,他的儿子颜贞把书献了出来,有十八篇。这是今文《孝经》。从孔家墙壁内找出的是古文《孝经》,有二十二篇,到南朝梁时就失传了。现在《十三经注疏》里收录的《孝经》是今文,为唐玄宗所注。市面上流通的单行本《孝经》,多是宋代的朱熹所编定的,将玄宗所定的本子颠倒排列而成。

  《孝经》以孝为中心,比较集中地阐述了儒家的伦理思想。它肯定“孝”是上天所定的规范,“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指出孝是诸德之本,认为“人之行,莫大于孝”,国君可以用孝治理国家,臣民能够用孝立身理家。同时将孝与忠联系起来,认为“忠”是“孝”的发展和扩大,并把“孝”的社会作用推而广之,认为“孝悌之至”就能够“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

  它主张把“孝”贯串于人的一切行为之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是孝之始;“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是孝之终。《孝经》还根据不同人的身份差别规定了行“孝”的不同内容。

  在中国漫长的社会历史进程中,《孝经》被看作是“孔子述作,垂范将来”的经典,对传播和维护社会伦理、社会秩序起了很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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