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文历法
中国天文学的研究开始得很早。《尚书·尧典》上有“三百又六旬又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的话,证明在春秋战国时期以前(《尧典》大约是战国时人所作),国人已经知道太阳历的一年,即三百六十六日弱,而对于依朔望计算日期的太阴历,采用闰月的补充,使之符合季节的变化。
我国古时判断季节的变化,是用夜间观察星辰的方法,作为判断标准的星辰,有“参”、“大火”、“北斗”等。到周初以至春秋中期,采用“二十八宿法”。这个方法,是将黄赤道附近一周天,按照月球的运动行程,以显著的星象为目标,区分成二十八个不等部分,称为二十八宿,然后根据观测到的新月至满月的位置变化,依照其比例,从新月的位置倒数两日行程,而决定这个二十八宿的回溯点,为日月合朔时月亮的位置,也是太阳的位置。
所谓日月合朔,指的是太阳和月亮在天球上处于同一经度,天文学上称此时日月的黄经差等于零,实际上在合朔的时候,太阳、月亮、地球三者接近一条直线,此时位居中间的月亮,未被太阳光照亮的半面,正对向地球,在地球上看不到月亮的存在。日月合朔是一个具体的瞬间,这一瞬间可能出现在农历初一这一天从零时至二十四时之间的任何时刻。
通过这一方式确定的太阳位置而判断一年的季节变化,比之前的观察精确了许多。在春秋中期采用“周髀”(髀者股也,直角用三角形底边为股)的日影观测法:直立一棒以观测中午时的影长,以最长、最短的距离为日至(冬至与夏至)。由这种观测而决定的节气,比之前的方法更精确。据此以冬至为一年之始,采用冬至为正月的历法。到春秋后期,十九年七闰法成立,历法的时代正式开始。
战国时代,计算闰月,又采用七十六年法。战国中期,开始用岁星纪年。五星运行的观测,恒星天的测定,星经的编纂,五行学说的倡导,都在战国时代。
前汉末年,天文家有盖天、浑天的理论争执。盖天派认为天在上,地在下;浑天派认为天包于外,地居于中。前汉扬雄主张浑天说,后汉王充支持盖天说,张衡则是浑天派。张衡曾创制浑天仪。又创地动仪以测地震。
唐宋时代曾出现过几次新的历法,但天文学没有大的发展。直到元朝郭守敬的授时历,测验才有些进步,据说是受了阿拉伯的影响。明万历至清康熙之间,欧洲教士利玛窦、熊三拔、汤若望、南怀仁等输入欧洲天文学(地球中心说),才引起我国天文学的大进步,明朝天启、崇祯间,有徐光启所主持的大统历改革,清康熙帝因之撰《律历渊源》,梅文鼎又著《历算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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